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席慕容《青春》
那年夏天,又是这样的一个夏天,好像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这样的一个夏天。
我升了高二,依旧心思不定,对玩特别敏感,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试,唯一称得上乖的就是爱看书这个伪淑女的爱好了。
可能是我的性格的缘故,高一那年我结识了不少学长学姐,不能免俗的是,我喜欢了一个学长,他叫夏杨,比我大一届。记得第一次见他的场景,他在图书室,并且轻轻地靠着书架一侧,手里捧着一本书,窗外的阳光通过空隙斜射进来,正好打在他的侧颜,为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镶边,就这样静静地,我好像听见了心跳的声音。
在那之后,我时不时跑进图书室,我追着他看过的书一本本的看,一开始他喜欢诗人,从顾城到北岛,然后,他把注意力转移到了中国文学张爱玲、白落梅,转又到了外国作家村上春树。后来,我发现他是在追着他喜欢的女生一本本一本本地看,而在此之前我跟他因为某件事混熟了,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哥们。所以,知道真相的我便再也没有追着他看过的书看了,他看杂志类的栏目时,我看文学类的。并且我喜欢上了一个从前无感的作家余秋雨。只因为他说过,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
我跟他平时吵吵闹闹的,有时因为一句语气有点不对就埋怨他不够为我着想,他呵斥我不要瞎想。到了高二,我们变得会互相理解,是因为我们的关系变好了?还是我们长大了?
记得一开始的时候我死缠烂打跟他成为了朋友,我觉得比女朋友强多了,他可以跟我聊喜欢的女生,并且全盘托出。也可以每天晚上跟他喜欢的女生聊完之后跟我侃大山。他也会跟我聊开心与不开心的事,我们一起泡图书室到饭点。就这样我染上了爱看书的习惯。
这样的和谐到了他快毕业的时候戛然而止,他的成绩一直不错这个我是知道的,他曾经跟我说过,他要去厦大,因为她也要去。他说,在大学,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追她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在他的眼中看见了真心。
他要离开这里去往另一个城市了,我跟他吵架了,他买来了我最爱吃的炸鸡,我也没理他,他最后留下了一句,你是个爱笑的女孩,都说爱笑的女孩运气不会太差,加油!
对呀,遇上你,我用上了所有的运气。
后来的夏天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你有没有遇见过一个人,突然让你心动,迅速的和你成了好朋友,你们不分昼夜掏心掏肺地聊着秘密,但是不过大半年,你们因为某件事吵架,再也回不到以前了。
如果一个人没有陪你走到最后,那么一定是不适合。
我们可能遇到很多人,心动过、暗恋过、喜欢过、深爱过、可怜过、疼惜过、分手过、伤害过、再见过、复合过、撒泼过、生病过、骄傲过、低头过、傻笑过、撒娇过、痛苦过、挥别过
最终,我们会和一个最适合自己的人在一起。
如若之前没有这样过,那么一定会这样来过。
故事开始,始于心动。
故事结束,束于分歧。
因为相处,了解适合。
所以分开,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