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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孤独过吗(二)

2018-02-28  本文已影响2153人  牛犁

                                  《伦理孤独》

你孤独过吗(二)

关于孤独,许多作家都有过论述。其中我比较赞成周国平和蒋勋的说法,周国平认为:人们往往把善于交往看做是一种能力,其实耐得住孤独也是一种能力,而且是比交往更重要的一种能力。

蒋勋说:孤独没什么不好,使孤独变得不好,是因为你害怕孤独。又说:人类用有限的思维去图解无限的孤独,注定是徒劳的吧!

其实,只要注意观察和思考,你就会发现孤独和交往一样,几乎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伦理孤独便是其中之一。

如果说,孤独是指个人和群体的关系,那么伦理孤独多是指少数对多数,小群体对大群体,个人或群体对社会法律制度以及约定俗成的道德伦礼的孤独。如果哪个人或小的群体违背这些既定的法律制度或约定俗成的道德伦礼,说句不太好听的话就是通常所说的“乱伦”。

一说到“乱伦”,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性关系的紊乱。其实这是侠意上的理解,广义的“乱伦”还应该包括很多方面。比如在中国以儒家文化占统治地位的“三纲五常”,其中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早以已经被我们打乱,但是没有人认为这是“乱伦”。

比如中国的封建社会,女子一旦嫁人是没有离婚权力的,男子却可以随便找了理由休妻,而妻子则不能,于是就有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那时的女子想离婚就是一种伦理孤独,不仅没人理解同情,也根本别想做到。嫁的男人不管再丑再渣再弱智再暴力你都得忍受,男人不发话,你如果提出离婚就是“乱伦”。现在,婚姻法规定结婚离婚自由,离婚当然不会被认为是“乱伦”。

你孤独过吗(二)

在中国古代,最有名的伦理孤独要属唐朝皇帝李隆基与儿媳杨玉环了。杨玉环本是李隆基之子寿王的妃子,被李隆基看上后便横刀夺爱。为了避开伦理问题,李隆基采取的手段是先让寿王休了杨玉环,然后让杨玉环出家,接着让她还俗,再将她名正言顺地纳为妃子。这样做的本意是为了掩人耳目避开伦理问题,但实际上杨玉环曾经是他儿媳妇的身份并没有变,他们的结合是实实在在的乱伦。我们现在歌颂他们凄美的爱情故事时,不知是否还记得他们曾经历的伦理孤独?

最近读司马迁的《史记》一〈司马相如列传〉,发现司马相如与才女卓文君的结合充滿了伦理孤独的味道。

司马相如从小喜欢读书练剑,年轻时曾在汉景帝手下做过武骑常侍。后投奔梁孝王,离开梁地后来到临邛,在富豪卓王孙家参加宴会时,以一曲《凤求凰》赢得卓王孙女儿卓文君的芳心,两人私奔而走,成为一时爱情佳话。

但是,他们的结合从头到尾都经历着伦理孤独。在他们那个年代男婚女嫁须要门当户对,但是卓王孙家是富豪,司马相如是个穿小子;卓文君丈夫刚死,按当时的伦理至少要三年以后才可嫁人,但卓文卓自已跟人跑了;如要嫁人必须明媒正娶,但卓文君自已把自已嫁了。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明明知道这些门槛限制,但是他们冲破了这些伦理,选择了私奔。这当中卓文君做为一个寡妇,顶着的压力更大,她不仅仅要冲破门弟伦理的束缚,还要冲破当时社会强加给女性的各种枷锁,为了追求爱情她心甘情愿的背负着“乱伦”的骂名。

虽然后来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原谅了他们,并分给他们一些财产。但当时的社会伦理并未宽容他们,司马迁把他们记录下来也只是为我们讲述一段离奇故事而已。

你孤独过吗(二)

现实生活中体现伦理孤独的例子还有很多,在我国民间曾流行亲上加亲的做法。即表兄妹之间的婚姻曾被认为是最佳的选择。然而,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发现近亲结婚对后代的不良影响后便修改了婚姻法。新的婚姻法规定,近亲不能结婚。这时的表兄妹如果有了爱情,就遇到了伦理孤独。如果他们硬要结婚不仅违反了法律,也构成了“乱伦”。

其实我们不知道,什么人与什么人能结婚或不能结婚,都是人为决定的。动物世界里的猴王就可以有多个配偶,我们的祖先开始也是实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只是一点点文明起来。

大家也许不知道,在古埃及有过一段长达一千多年的血亲历史。在那段历史中,一个男子要结婚,只能娶与自已有血缘关系的母亲、姐妹和女儿;反过来一个女子要嫁人,只能嫁给与自已有血缘关系的父亲、兄弟和儿子。后来因为出现了人种的退化,这种制度才被改变。而在当时,一切血亲以外的婚姻皆被视为“乱伦”。

现实生活中,同性恋可能是最典型的伦理孤独了,在我国新老婚姻法都未规定同性可以结婚,因此,同性恋可以,同性婚姻是不合法的。你如果结婚就违背了社会伦理,只能相爱,不能结婚就是一种伦理孤独。

在美国,有少数州规定同性恋是合法的,在他们那同性可以登记结婚,所以就不存在我们这种伦理孤独。

你孤独过吗(二)

伦理孤独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中小学生的早恋,是被学校严令禁止的,也是家长们深恶痛绝的,可是却在我们眼皮低下经常发生。大学生的未婚同居,同样是学校明令禁止的,家长坚决反对的,但是他们照样冲出伦理的束缚,我行我素地进行着。不得不说的,老年人的再婚也遭遇了伦理孤独。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这在大的伦理环境中本不存在任何障碍的行为,却在小环境遇到了双方子女们的强烈反对。其实许多子女反对的并不是自已父母与其他老人建立情感上的联系,他们担心的是婚后财产的分割。因为一旦一方出现了健康情况,其财产就有可能落入对方和对方子女的手中。

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个奇怪的社会现象,不仅在校的大学生未婚同居,同性恋者未婚同居,许多花甲、古稀甚至耄耋老人也开始未婚同居。

对此,我们不能说他们是“乱伦”,只能说他们遭遇了伦理孤独。

伦理道德存在着巨大的时空差异,很难想像再让埃及人回到古时候的血亲时代;很难想像再让现在的女孩子回到那个女子缠足的时代;很难想像让伊斯兰妇女摘下头巾脱掉长袍的情景会是什么样子?

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在地球上某一个地方,取消了婚姻制度,那里的男人和女人聚在一起的唯一目的是因为爱情和快乐。没有婚姻契约的束缚,没有传宗接代的任务,没有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没有财产的分割,当然也没有了各种各样的伦理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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