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园诗话》通注(2·49)

2024-08-02  本文已影响0人  真老实人_425a

【原书卷二·四九】

随园有对联云:“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故是侍郎因培所赠,悬之二十余年。忽一日,岳大将军钟琪之子参将者来谒。入门先问此联有否,现悬何处。予指示之。端睇良久,曰:“此后书舍,可有蔚蓝天否?”予问:“何以知之?”曰:“余在四川时,梦先大人引游一园,有此联额,且曰:‘将我交此园主人。’瀞惊醒,遍访川中,无人知者。今来补官江宁,有人谈及,故来相访。”因出将军行状二十余页,稽首求传。予读之,杂乱舛错,为编纂七日方成。而岳又调往金川,不复见矣。今年夏间,偶抄选鲍海门诗二十余首,其子之钟适渡江来。余告以选诗之事,问:“尊大人有余集否?”鲍不觉泣下,曰:“异哉!余今而知梦之有灵也!吾渡江前三人,梦与先人游随园,先人与公同修舡,以纸补其窗棂。醒而不解。今思之:夫舡者,传也;纸者,诗之所附以传者也。今公抄选先人之诗,岂不暗相脗合耶?”甚矣!鬼神之好名也!

《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三坟:孔安国《尚书传序》: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以三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八卦之书,谓之八索;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三坟皆聚此书也。左丘明《春秋昭公十二年传》:“楚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可见此等文籍。《三坟》里的“坟”字,其实是指当时的图书载体和文字载体是用土制成的,它可能是一种类似两河流域的泥版,也可能是陶版(包括陶制器皿)。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土也包括石头,因此《三坟》之书,也可能采用石板载体。事实上,人类很早就在泥土上和石头上作画写字了,例如,直接在泥地上刻画(中国文字的发明,就曾受到鸟兽足迹的启发),在洞穴上和岩石上作画,在卵石上写字(这种有字的石头,被称为会说话的石头),而古希腊人所说的象形文字的本意是指埃及人刻在石头上的圣字,摩西在西奈山从上帝那里获得的《十戒》,也是刻写在石板上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汉字的坟,也可以解释为有文字的泥版。原始先民作述于石板或陶板上,着土坑埋石于其上,基部坟起,以“坟”代指,可备一说。

李因培(1717—1767),字其材,号鹤峰。云南晋宁人。乾隆三年(1738)举人。十年(1745)进士,授翰林学士,升侍讲学士,出任山东学政。十八年(1753)三月担任刑部侍郎,六月兼任顺天府尹。二十一年(1756)任江苏学政,与袁枚友善。二十二年(1757),乾隆皇帝南巡,曾赐诗赞其办理学政有方。后调任浙江学政。二十八年(1763)六月,调任礼部侍郎。三十一年(1766)任湖北巡抚,后任湖南、福建巡抚。因性刚气盛,被诬以“属员亏空不实”之罪,先降为四川按察使,后改赐死。

岳钟琪(1686—1754),字东美,号容斋。四川成都人,原籍凉州庄浪(今兰州永登)。岳飞二十一世孙,四川提督岳升龙之子,清康熙、雍正、乾隆时期名将。康熙五十年(1711),授游击。五十八年(1719),以准噶尔部入扰西藏,奉命率兵入川。五十九年(1720),夺桥渡江,直抵拉萨。雍正元年(1723),以参赞大臣随年羹尧征讨青海罗卜藏丹津,出归德堡(今青海贵德),断敌退路。次年正月,授奋威将军。二月,袭破罗卜藏丹津大营,青海平。雍正三年(1725),授川陕总督,加兵部尚书衔,封三等公爵。雍正七年(1729),受命为宁远大将军率师出西路,会北路靖远大将军傅尔丹征伐准噶尔部。十年(1732)十月,以“误国负恩”等罪被夺官拘禁。乾隆十三年(1748),初以总兵启用,复授四川提督。参与大小金川之战,献南北夹击、直捣中坚之策,被傅恒采纳,并以13骑入勒乌围(今四川金川东)大营,劝导大金川土司莎罗奔父子归降。十五年(1750),西藏珠尔默特那木札勒叛乱,岳钟琪奉命出兵康定,会同总督策楞,成功讨平叛乱。乾隆十九年(1754),岳钟琪抱重病出征镇压陈琨时,病卒于四川资州,时年六十八岁。谥襄勤,乾隆帝赞为“三朝武臣巨擘”。著作《姜园集》、《蛩吟集》等。

岳瀞(生卒年不详),岳钟琪第七子。岳钟琪死后袭一等轻车都尉。其他不详。

参将,音cān jiāng,中国明朝首设的官制名称,位阶约为今中高级军官。清朝绿营沿袭明朝,亦有参将,秩正三品,位次副将,掌理本营军务,分省建置,其主要任务是镇戍地方。清朝将全国划分为十一个战略军事区,每区下辖一至数省,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总督,不设总督的区,则由兼领提督的巡抚为最高长官;省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提督或兼领提督的巡抚;省下为镇,镇的长官是总兵;镇下分协,协的长官为副将;协下设营,营的长官为参将、游击、都司、守备;营下设汛,汛的长官为千总、把总、外委千总、外委把总。

蔚蓝天,音wèi lán tiān,随园景点之一。袁枚族孙袁起《随园图说》详细记载:斋侧,穿径,绕南出,曰“水精域”。满室嵌白玻璃,湛然空明,如游玉宇冰壶也。由镜屏再南出,曰“蔚蓝天”,皆蓝玻璃。诗所谓:“坐客笑且惊,都成庐杞面”,即此处。

行状,音xíng zhuàng。释义:1、履历;事迹。《汉书·高帝纪下》“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颜师古注引三国·魏·苏林曰:“行状,年纪也。”《后汉书·李善传》:“时钟离意为瑕丘令,上书荐善行状。”宋·陈善《扪虱新话·孔子曾子之说》:“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此孔子未死前自作行状也。”2、文体名。专指记述死者世系、籍贯、生卒年月和生平概略的文章。也称状、行述,亦谓之“事略”。唐·李翱《百官行状奏》:“凡人之事迹,非大善大恶,则众人无由知之,故旧例皆访问于人,又取行状谥议,以为一据。”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书记》:“体貌本原,取其事实,先贤表谥,并有行状,状之大者也。”行状常由死者门生故吏或亲友撰述,留作撰写墓志或史官提供立传的依据。

金川,清代指四川省位于川西北高原的大小金川地区,今有小金县、金川县,均隶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东部边缘。隋朝,设金川县,唐朝,置羁縻金川州。明末,当地藏族部落脱离明朝统治,形成割据势力。顺治七年(1650),小金川归附。康熙六年(1667),大金川归附。清朝继续实行土司制度。由于该地区部族林立,民俗尚武,以土司为首,经常相互仇杀,争夺地盘,以致严重影响地方社会秩序的安宁。乾隆十二年(1747),在大金川土司吞并小金川领地,并逼近进入内地的南大门时,乾隆决定派兵镇压。经过两年征战,第一次大小金川战事结束。乾隆三十六年(1771),大小金川土司再次起兵叛清。清朝第二次出兵大、小金川,历时五年,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平定叛乱。随后,改土归流,在大金川置阿尔古直隶厅;在小金川置美诺直隶厅。乾隆四十四年(1779),阿尔古直隶厅并入美诺直隶厅。乾隆四十八年(1783)美诺直隶厅改为懋功屯务厅。懋功屯务厅管辖有大小金川地区的懋功、抚边、绥靖、崇化、章谷五汉屯及河东、河西、八角碉、汗牛、别斯满和宅垄六番屯。后来,鄂克什、绰斯甲都改归懋功屯务厅管辖。1914年,国民政府改懋功屯务厅为懋功县,绥靖、崇化划出。1953年,政务院将“懋功县”更名为“小金县”。1936年,从懋功县划出的绥靖屯、崇化屯合置为县,称“靖化县”。1953年,“靖化县”更名为“大金县”。1959年,将大金县与绰斯甲县的观音桥、周山两区合并,更名为“金川县”。

鲍海门,即鲍皋(1708—1765),字步江,号海门。清江苏镇江丹徒人。国子生。乾隆初,举博学鸿词,不就。壮岁游苏州、杭州,客居扬州等地,晚年颓放。善画,尤以诗赋名,一生沉溺于诗,不事科举。沈德潜尝称其与余京、张曾为“京口三诗人”。鲍皋的妻子陈蕊珠(1714—1778)、子之钟(1740—1802)、三个女儿之兰(1751—1812)、之蕙(1757—1810)、之芬(1761—1808)皆能诗,可称一门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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