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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违建别墅事件,为何迟迟得不到执行?

2019-01-13  本文已影响54人  齐国有个人工作室
秦岭违建别墅事件,为何迟迟得不到执行?

再谈秦岭违建别墅事件

文|齐国有个人

1月9日晚,央视播出了《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整治始末》专题片。专题片长约40多分钟,讲的只有一个问题:在整治秦岭北麓西安段违建别墅中,陕西省和西安市拿中央领导的指示不当回事。

就此事牵出的人事变动,媒体报道或许会给许多关注时政的齐友留下印象。

——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落马;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魏民洲落马,后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西安市委原副书记、西安市原市长上官吉庆被处以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秦岭违建别墅事件,为何迟迟得不到执行?

这么一件大事,其查处、整治始末被拍成了专题电视片,当然值得关注。

虽然片子并不算太长,信息量却相当之丰满。

比如,中央领导为何在4年时间内、先后6次就这么一件地方上的事情作出批示指示;
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面对镜头检讨,“深感自责、内疚、惭愧”,要“知错改错、知耻后勇”;
中央领导交办的事情在省市县三级究竟如何层层空转、空喊口号不落实,当事人回忆来龙去脉,落马官员亲承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
中央派出的专项整治工作组领导同志给事件“定性”下判断,“违建别墅是表象,不讲政治是根本”……

1,

这起典型事件,让人们感慨良多,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不油然而想起一个“传口令”的故事。一次夜行军,连队一字排开行进,连长在前向后依次传口令:“不准打手电。”传口令时有条纪律,不能让第三者听到,也不能打手电,以防暴露目标。这样依次传下去,传到最后一名同志时,问起口令内容,却变成了“可以大小便”。

联想秦岭违建始末,正像“传口令”一样,在层层传达贯彻落实过程中彻底变了味、走了调,甚至与初衷完全背离,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事实上,也不可否认,类似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在基层还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或政策敷衍、政策利用,或政策附加、政策照搬、政策抵制,等等不一而足。

2,

说实话,在基层实际工作中,总让人产生一种莫名的忧虑。“你开会,我开会,大家都开会;你讲话,他讲话,谁来抓落实?”现代社会的正常运转,本应建立在各级干部尽职尽责、履行好法定义务的基础之上,而不能建立在仅仅依靠运用行政手段的基础之上,这是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衡量文明程度的一个标尺。

再以拆违为例,如果21年前,在有人第一次图谋“开山”时,依法制止,以儆效尤,会有以后的滥建乱建么?退一步,4年前拉网式排查中,没有漏网之鱼,4年中也没有死灰复燃,真按新闻中所说的那样老实去做,还需要中央领导批示督促么?

3,

问题是,为什么上级决策在层层传达执行中变味、走调,甚至与初衷完全背离?细分析起来,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本身的因素,也有来自政策实施对象的因素,既有执行过程本身的因素,也有政策环境的因素。

究其具体原因还是党性观念不强,指导思想不端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崇,政绩观存在严重偏差。从认识方法上分析,就是抓落实的实践观念不强,导致在工作过程中效果依次递减或发生变异,甚至背离初衷。 在认识过程上,只重视“飞跃性”,忽视“渐进性”;在实践过程中,只讲实践不讲效果,混淆了过程监督与问责结果的辩证关系,或者把结果与效果混为一谈,把对客观现实的描述,混同主观见之客观的价值判断。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本质上来说是把上级政策肢解、曲解为我所用,实现狭隘的地方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人私利,实质上是一种消极的政策变通,是对原政策的背叛。主要原因无非是利益的驱动,执行力落实力不强。

当然,一项政策想要得到很好的执行,同时产生积极的结果,政策的变通是必不可少的。而政策变通又有积极和消极之分:积极的政策变通是为了更好的执行政策,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而消极的变通过分强调了灵活性,违背了原政策的基本原则,也是对原政策的背离。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有一个经典镜头,面对上访对象,那个说“我去帮你叫县长”的县长,一句话暴露了本性,失去了民心。正因为在一些人眼里,所有规矩都成了“皮筋”,政策的落实随心所欲,导致政令不畅,法治不彰,是非颠倒,潜规盛行,社会矛盾不断被激化;再加上怠政懒政、失职渎职,甚至贪污腐败,从而使多少本可以通过法律解决的问题最后变成社会问题、政治问题。

4,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根治“不作为”“假作为”现象,关键在于正视问题,完善制度,切实注重把末端效果和过程质量相统一,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重点围绕增强动力、激发活力,做到既要重视结果,也要突出抓住过程,切实做好结合部的工作,真正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

其一,要把握过程的完整性,全力抓落实。工作过程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完整的“闭合回路”。抓工作落实的实践,从根本上讲,就是按事物发展客观规律,善始善终地抓好工作全过程。这就要求各级部门单位组织领导者必须着眼全局,审视度势,加强统筹,科学依法决策,使决策的制定、执行、跟踪、反馈和完善,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从而保证决策质量,对指导思想、重点环节、实践步骤等,都要周密规划,防止顾此失彼。

其二,要把握过程的阶段性,聚力抓落实。大凡中心工作的全过程,一般都要划分若干实施阶段来完成,要思路清晰,章法分明。按照时间步骤层层推进,有力实施。要在阶段性工作上使劲用力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通过扎实做好阶段性工作实现全程优化,做到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一步跟一步,步步抓落实。

其三,要把握过程的连续性,接力抓落实。任何工作都有与其他工作横向联系及自身发展过程的纵向联系,每一项工作过程,既是前一过程的继承和发展,又是向新的目标前进的基础。因此,当一项工作确定后,就要一以贯之,一股作气,一抓到底。要了解中心工作已有进度,把握前后衔接,做到环环相扣,层层推进。

其四,要把握过程的协调性,合力抓落实。这种协调既有机关部门内部协调,又有与其他部门工作的协调。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搞好协调,把种种力量规范成为推动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确保使各级各部门都围绕、配合服务中心、服从大局,防止在制度机制运行过程中,发生异化而背离初衷,确保在工作过程中提高落实效能,促进各项工作指标体系协调发展

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审核制度,把严格的激励约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作为抓落实的“硬指标”,倒逼工作过程落实,防止推诿扯皮,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从而真正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

总之,由于在决策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缺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只有保证领导决策、政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三者的相互协调,才能铲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体制土壤。

因此,抓落实重在抓过程,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突出实践特色,着力研究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末端,关键还是要在实践过程中下功夫,注重问效问责,提高执行力落实力。只有关注过程,咬住过程,抓实过程,确保过程中每个要素环节完整完好,才能有完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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