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自受
想必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非常有道理吧!但凡是人生多苦痛之人,多多少少都有可诟病之处吧!不然,怎么就能落到个这样的下场呢!
所谓自作自受也不过如此吧!情商低,爱对别人说三道四,大嘴巴,祥林嫂,集这些于一身,试问谁人不厌恶?谁人不恶心?你再处于不幸之中,又有谁会同情你?可怜你?偷偷摸摸地来别人家,像老鼠过大街一样,又偷偷摸摸地无趣地离开,那样子真是狼狈不堪。何以把自己的人生过成这样子呢?作为自己的亲人尚且瞧不起她,那更何况别人呢!
总说自己的婆家不好,自己的老公对自己不好,为什么就没有想一想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最讨厌自己一身毛病却总对别人说三道四的卑劣之人。离婚了,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却霸占着孩子,自己管不了,却让自己的亲娘管!有没有想过家人的感受,亲娘也是有亲孙子的,凭什么去给你管?你哪来的脸?别说婆家人瞧不起你,就连娘家人也瞧你不起!自己结婚了依然住在娘家,生了孩子了仍然住在娘家,这样的人婆家怎么会看你上眼?你结婚的意义是什么?就是为跟别人生个孩子养?也真是太让人无语了吧!维持三四年,离婚。这样的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只会给别人添麻烦!只会被周围的人耻笑!
养不起孩子,中途给婆家送回去,一腔豪情壮志,说要奋发努力,挣钱,好让别人看得起,结果呢!去了一周,就一声不吭灰溜溜地回来了,真是可笑至极啊!简直不知道这种人怎么立足于社会了,怎么就恬不知耻于此!然后又继续过着以前的那种浑浑噩噩的生活,继续像寄生虫一样地依赖别人,像狗皮膏药一样地赖在别人家里。并且不知一点儿感恩,还认为理所当然。这种人只配一辈子被人唾弃!
自己的不幸是自作自受的结果,拿自己的不幸去扰乱别人的生活那简直就应该千刀万剐!不必气恼,看吧,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不会过得好。静观其变好了。就这样让她夹着尾巴做人好了,只要她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