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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作品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2019-03-05  本文已影响3人  奔跑叔
《活着》读后感:作品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时代背景

任何作品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只要是有感情的人,他的作品都会铬上他所处的年代的横迹,都会与他的认知有关,成长有关。

余华的父亲是外科医生,余华没有写书之前是做牙医,从小跟着父亲在医院长大,他和他哥经常会闯进父亲正在做手术的房间,他深夜经常被失去亲人的哭声吵醒。

在余华十几岁的时候,那时候的夏天还没有空调,他说:午睡的时候他常会在太平间午休,因为睡家里的席子上,醒后汗水可以在席子上印出他的体型,在太平间睡午觉却不会出一点汗,他说:那种感觉正如长大后看到海涅在一首诗里写到,死亡是凉爽的夜晚。

这种悲催的诗句可以在他心中产生共鸣,虽然主持人多次询问,少年时的经历是否对他产生什么阴影,但他多次回答:“没有”。

小时候的经历,不管他怎么否认“没有”,见多了太多的生生死死,让他会更直观,更理性的面对死亡,或者说麻木,死亡是自然规律,谁也无法更改。

写这篇小说时,他走过了很多村庄,以至后来,他都忘了,那些去过,那些没去过。

他写道:我整个夏天,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农村,带着宽边的草帽,脚上穿着拖鞋,一条毛巾挂在身后的皮带里,让它像尾巴似的拍打着我的屁股,我的拖鞋吧嗒吧嗒,把那些小道弄得尘土飞扬,仿佛是车轮滚滚而过时的情景。

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叶,拿起积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和姑娘讲荤段子,在姑娘的窃窃私语扬长而去,有时候也尝尝他们做的如盐一样的咸菜。

他差点恋爱了,当深夜看到农村简朴,最原始的赤裸裸野外婚外情,他灭了手电,走开,欣然接受,作为城里人,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能够接受农村这些,也就意味着农村也接受他一样,他已经融入他们当中,是他们中的一份子,和他们同吃,同住,穿一样的衣服,才能看到同一样的世界,感同深受可能是最好的诠释。

他们布置着同一方天地,只不过他是布置者中唯一清醒的用文字把这片天地画了下来,他也认可,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那种年代所赋予每种生物的责任,大家也欣然接受,谁也脱离不了大时代的桎梏。

全文以主人翁福贵的一生经历为主线,以他的亲人为框架,以大时代作为背景。

以福贵的回忆慢慢展开,他没有用第一人称,这样对于剧中出现任何欢喜,快乐,悲催都不可以影响到他,因为他是局外人,故事的产生他不在现场,他只是一个倾听者,一个记录者。

不以物喜,不以已悲。所以才会产生一个这样的人物,福贵。

今有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人,那时有集万千悲催的福贵(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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