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游·阿姆斯特丹(上)
我们乘坐旅游大巴再次返回到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市。
荷兰最初不是一个国家,只是一个任人宰割、几易其主的地区,曾经先后被迫接受过罗马、法国、德国和西班牙等国家的统治。荷兰以前的国名也不叫荷兰,而是叫尼德兰,字面意义为“低地”。全国地理最高点是瓦尔斯堡山,海拔仅有321米。
所谓“低地国家”,它是对欧洲西北沿海地区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个弱小国家的统称。因为三个国家有着地理和历史文化上的渊源,都曾经多次统一于一个国家。
1568年-1648年,尼德兰联邦清教徒为反抗西班牙帝国统治进行了长达80年旷日持久的战争,最终以荷兰获胜而收场。在战争期间,1581年荷兰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荷兰国歌是《威廉颂》,这也是世界上的第一首国歌。
荷兰独立建国后,迎来了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逐渐发展成为17世纪航海和贸易强国。因为荷兰的商船数目超过欧洲所有国家商船数目总和,被誉为“海上马车夫”。
17世纪后期,荷兰先后与英国、法国交战,均以失败而告终,自此一蹶不振,国运维艰。
据说,牛高马大的荷兰人,以平均180cm的身高排名全球第一名。
阿姆斯特丹是从12世纪晚期的一个小渔村逐渐变成大都市的。
阿姆斯特丹的运河总长度超过100公里,拥有大约90座岛屿和1500座桥梁,使得该市有“北方的威尼斯”之美称。
如果不乘坐玻璃船游览阿姆斯特丹就体会不到水城的独特韵味。
游船穿行在河道间,河道两旁是典型的荷兰传统民居建筑。它们的特点是房子正面和窗户都是细长的,这是因为当时征收房产税是按门面的面积征收,精明的荷兰人为了节省税费都尽量减少正面的面积。由于门面狭小所以装饰的心思都放在了屋顶的山墙上。仔细观察会发现各家的山墙都不同。由于门窄,大型家具物品需从窗户进去,为此房上设有突出的吊钩。
从空中鸟瞰,波光如缎,状似蛛网。 漫游水城中,桥梁交错,河渠纵横。
在百舸争流,奋楫者先的大航海时代,小小海盗船,在汪洋大海之上就像如履平地;区区千人将士就可以所向披靡。有“海上霸主”之称的荷兰远渡重洋抢先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和贸易据点。
“当我们把自己的目光从资产阶级文明的故乡转向殖民地的时候,资产阶级文明的极端虚伪和它的野蛮本性就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因为它在故乡的时候还装出一副很体面的样子,而一到殖民地,它就丝毫不掩饰了。”比如,最早侵占兵弱将微的台湾宝岛的是西班牙殖民者,谁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荷兰殖民者又“驾大舰,携巨炮”,以“通贡市”为名,对中国沿海地带不断进行侵扰,未能得逞,最终将西班牙殖民者从台湾驱而代之。直到明朝民族英雄郑成功逼降荷兰侵台长官揆一并将其驱逐出境,收复了台湾岛,才结束了荷兰在台湾38年的殖民统治。
而同一时代的明朝,“三保太监”郑和曾经七下西洋,最后一次所率将士多达27000余人、船只60多艘,他们发现了许多“新大陆”,却从未占领过一块“殖民地”,为的只是播种友谊,开拓航路而已。
由此可见,中国奉行的保家卫国与和平外交政策,从陆路上西汉张骞出使西域,到海路上明朝郑和七下西洋就从来不曾改变过。
世易时移,若昔日的海盗船与今日万吨巨轮相遇,只需掀起惊涛骇浪就有可能让其折戟沉沙,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科技进步不仅决定着国家的实力和民族的命运,而且对国际秩序的变化和世界力量的对比也会产生深刻的影响。
夜幕将临,游人不散,阿姆斯特丹不愧为世界著名的国际大都市的称号。
阿姆斯特丹杜莎夫人蜡像馆,是久负盛名的伦敦杜莎夫人蜡像馆在全世界开的第一家分店,每年都开设不同主题的蜡像展览,别具一格。
每个蜡像造型都栩栩如生,其高度、身形、发型甚至疤痕、皱纹均一模一样,犹如真人活现眼前。
阿姆斯特丹王宫位于水坝大道广场上,是荷兰王国的四座王宫之一。
面朝大海,小国寡民的荷兰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更是一个自由平等的国家。随性、自由、开放、宽容,是人们提到阿姆斯特丹时最常想到的形容词。
在对待绝大多数国家认为是扰乱社会秩序,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却是堵不如疏而独树一帜。比如,毒品、性交易、同性恋、堕胎和安乐死等行为都是合法化的。
长期的社会实践证明,荷兰并未因为自由化或合法化的政策而在毒品犯罪和性犯罪方面成为行为失范、价值失衡、责任失守的最糟糕国家,反而成为了毒品犯罪率和性犯罪率比较低的国家。
除开历史、文化、国情等因素外,还有一条越是禁止的人们越感兴趣的“禁果定律”在起逆反作用。由此可见,官方越想控制就越会失去控制;理解与宽容,在很多时候很多事情上远比“严管”与“打击”更加奏效。
比如在对待古已有之,从未根绝的皮肉交易问题上,阿姆斯特丹并不忌讳“世界性都”之谑称。红灯区好像主要分布在花街一带,入夜时还有警察上岗执勤,保驾护航。
阿姆斯特丹的夜晚是色迷迷的、骚哄哄的。
我们白天乘坐玻璃船经过时根本就没有看出河的两岸就是红灯区,可夜晚再到此处时早已是楼房霓虹闪烁,河水流光溢彩,穿着性感妩媚的橱窗女郎不停用肢体语言挑逗来往过客,从古至今世所罕见的性用品商店里摆放的全部是稀奇古怪的性用品与情趣物件,绝对是“儿童不宜”但让成人心旌摇荡、血脉喷张的真人秀性表演场所纷纷开门迎客。
人们把赤裸裸的表演谓之色情,羞答答的“遮掩”叫作艺术!其实,色情与艺术的差距,仿佛仅仅只有一“布”之遥。
“性是消费时代最活跃的中心,它以一种奇观的方式从多方面决定了大众传播的整个意旨领域,在那里所展示的一切都回荡着性的强劲颤音,一切供消费的东西都同时包有性的因素。”阿姆斯特丹可以说是浪蝶狂蜂寻花问柳的乐园,是吸毒成瘾者苟且偷安的港湾,是喜欢灯红酒绿醉死梦生人士的福地……
以色列学者阿维夏伊·玛格丽特在《记忆的伦理》一书中说,“道德关乎尊重和羞辱,伦理则关乎忠诚与背叛”。但在阿姆斯特丹短短半天时间里的所见所闻,一下子彻底颠覆了我几十年来所接受正统教育得来的道德观念和伦理准则。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不过,据我观察,面对诱惑无处不在的花花世界,绝大多数游客依然一仍旧贯地保持住了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淳朴本性,尽管其中也许不乏想开洋荤者抱有“妻不如妾,妾不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的自慰心理和食髓知味者留下宁可“人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遗憾心情。
晚上10点钟,我们离开了欲望都市的阿姆斯特丹市区来到郊区的一个小镇的宾馆住下了。
出游讲礼仪,入乡要随俗。在出国之前的礼仪培训会上,导游就一再说“在国外要小声说话”。我们在旅游过程中会也收到一些免费的报纸,上面有一则全球游客文明指数排行榜的报道,排名第一的我记住了,是日本人,中国人则排在百名之外,这与礼仪之邦的传统和大国地位的形象极不相称。国人可以我行我素置别人的评价和不屑于不顾,却无法让人不评价和不屑。
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有的差火,有的缺德。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以,我虽不能引领风尚,但我能够管好自己。
不过,今晚与我们同时上电梯且在电梯间里勾肩搭背、打情骂俏的几个老外的表现比某些国人高声喧哗的表现还差劲。
月亮欲明,浮云翳之。在这样极静的夜晚,望着皎洁的月亮,自然会勾起旅人去国怀乡的浅浅淡淡的乡愁。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是真的吗?我以为这纯属崇洋媚外者的胡诌乱扯。
如果非要找个看月亮最圆和最大的地方,我以为,还是应该在中国、在号称“世界屋脊”的西藏地区,那里的月亮会微笑,那里的星星会眨眼。因为高原的海拔更高离天更近,大气污染更少空气更纯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