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补偿内容、如何维权?渊博律师为您解答!
2018-10-03 本文已影响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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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将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的法律行为。
二、土地征收程序
1、县级以上政府发布拟征地公告(告知征收红线范围之内的老百姓,土地的用途、四至范围、补偿的标准和安置途径,并告知此时再抢栽、抢建一律不补偿);
2、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入户调查(调查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等,并几方签字确认);
3、县级以上政府召开听证会(听取红线范围之内的被征收人针对拟征地公告内容是否同意,经过三分之二同意签字摁手印,此为作出征地批文的必备手续);
4、征地批文后的公告(批准机关、文号、字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
5、县级以上国土主管部门作出征地补偿方案的公告;
6、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针对拟征地补偿方案公告是否经过三分之二同意);
7、报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实施征地补偿方案;
9、交付土地。
三、征地补偿的内容
土地补偿费、土地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被征地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
四、如何维权
1、针对征地补偿不合理,老百姓不同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征地信息公开内容,确定此地块是否有征地批文、立项、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根据申请回复内容,具体分析立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