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信息网:历史业绩补录流程「MGDC·业绩补录」

2019-02-20  本文已影响4人  0885e74f53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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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称“省级平台”)历史业绩补录工作,杜绝虚假业绩信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招函〔2018〕16号)要求,加强历史业绩补录,下面摩根带大家了解下详细的业绩补录流程。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历史业绩补录流程

1. 企业在省级平台向核发施工许可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历史业绩补录申请。

2. 受理补录的主管部门(以下称“受理部门”)应核实企业所申请的项目情况。核实无误的应通过申请,并录入历史业绩的施工许可基本信息(工程名称、施工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申请不通过的应注明原因。

3. 企业应在补录申请通过后,自行关联项目和施工许可,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关数据,提交给受理部门初审。历史业绩提交初审后将无法进行修改。

4. 受理部门应出具初审通过或不通过的意见。初审通过的历史业绩,自动进入省级平台“历史业绩公示栏”公示20天。

5. 历史业绩在公示期内受到异议的,受理部门应予以核实;经核实历史业绩有误的,应在省级平台退回并注明理由。

6. 经公示无异议的历史业绩,受理部门应报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接受理的历史业绩由本级审核。

7. 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汇总本地区审核后的历史业绩,以正式公文(有正式文号)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8. 历史业绩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后,在省级平台入库,并自动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9. 本流程自2019年4月1日起在省级平台执行,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编辑】小摩

【来源】广东建设信息网

【摩根帝巢微信公众号】zjmg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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