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津人员没有缴纳公积金,能办理天津积分落户吗?
2018-11-04 本文已影响1人
天空的明亮
日前,有网友咨询说,他看到网络上有人声称办理天津积分落户必须在津缴纳公积金,这是真的吗?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政策规定吧。
办理天津积分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天津积分落户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提交的材料,主要由《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两份规范性文件来规范。
其中《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即,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有居住证,有一年及以上社保,有合法稳定落户地点和积分达到140分。
而《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中规定的一些必备材料,需要主要的包括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明细、个人信用报告、积分入户申请人婚育情况承诺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等,其中并未提及公积金。
所以,积分落户政策并未对公积金做出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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