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先生书里的历史故事之三:人治 法治 理治?
2017-01-15 本文已影响15人
老不死的鱼
还有满清时候,祭孔大典,凡是参加的人,是不得在祭典中东张西望,或转头回身说话的,否则就犯了“大不敬”,重则杀头,轻则坐牢,至少是免职永不录用。有一次,一位督抚率领部属祭孔,在部属中同僚有隙,某甲到皇帝面前,告某乙在祭典中回头说话,于是皇帝下命令督抚查明这件事。督抚一接到圣旨,惶恐得不得了,最后从部属中,找来了平日最讨厌的讼棍,被敲了八千两银子,一千两银子买一个字,讼棍还说白送了一个字,共有九个字:“臣位列前茅,不敢反顾。”这样答复上去,不但没有事,那个原告,也不敢顶上去了。因为追究下去,你自己如果规规矩矩不转头,又怎么知道被告转了头呢?有罪大家有罪嘛!
------南怀瑾《论语别裁》
好贵啊!讼棍就像现在的律师一样,张的是狮子口。不过他收了钱,也办了事,还是一桩生死大事,所以也算合理收费。先生这里没指出是哪一位清皇帝,但我要敬佩一下这位皇帝,也要赞一下这个某甲同僚。“臣位列前茅,不敢反顾。”这9个字的解释,于督府是实话实说,于皇帝是讲理讲据,于同僚却是适可而止。官场政治从古就有,官民矛盾从来都在。看着古人还在讲理,再看看现在的政府、法院、官员,怎么这么像流氓强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