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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S MVVM架构

2018-08-20  本文已影响68人  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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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S架构:MVVM设计模式+RAC响应式编程

一:为什么要用MVVM?

为什么要用MVVM?只是因为它不会让我时常懵逼。

每次做完项目过后,都会被自己庞大的ViewController代码吓坏,不管是什么网络请求、networking data process、跳转交互逻辑统统往ViewController里面塞,就算是自己写的代码,也不敢直视。我不得不思考是不是MVC模式太过落后了,毕竟它叫做Massive View Controller,其实说MVC落后不太合理,说它太原生了比较合适。

MVC模式的历史非常的久远,它其实不过是对编程模式的一种模块化,不管是MVVM、MVCS、还是听起来就毛骨悚然的VIPER,都是对MVC标准的三个模块的继续划分,细分下去,使每个模块的功能更加的独立和单一,而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升代码的规范程度,解耦,和降低维护成本。具体用什么模式需要根据项目的需求来决定,而这里,我简单的说说自己对MVVM架构的理解和设计思想,浅谈拙见。

二:MVVM模块划分

传统的MVC模式分为:Model、View、Controller。Model是数据模型,有胖瘦之分,View负责界面展示,而Controller就负责剩下的逻辑和业务,瞬间Controller心中一万个草泥马奔腾而过。

MVVM模式只是多了一个ViewModel,它的作用是为Controller减负,将Controller里面的逻辑(主要是弱业务逻辑)转移到自身,其实它涉及到的工作不止是这些,还包括页面展示数据的处理等。(后序章节会有具体讲解)

我的设计是这样的:

一个View对应一个ViewModel,View界面元素属性与ViewModel处理后的数据属性绑定

Model只是在有网络数据的时候需要创建,它的作用只是一个数据的中专站,也就是一个极为简介的瘦model

这里弱化了Model的作用,而将对网络数据的处理的逻辑放在ViewModel中,也就是说,只有在有网络数据展示的View的ViewModel中,才会看见Model的影子,而处理过后的数据,将变成ViewModel的属性,注意一点,这些属性一定要尽量“直观”,比如能写成UIImage就不要写成URL

ViewModel和Model可以视情况看是否需要属性绑定

Controller的作用就是将主View通过与之对应的ViewModel初始化,然后添加到self.view,然后就是监听跳转逻辑触发等少部分业务逻辑,当然,ViewController的跳转还是需要在这里实现。注意:这里面提到的绑定,其实就是对属性的监听,当属性变化时,监听者做一些逻辑处理,强大的框架来了————RAC

三:ReactiveCocoa

RAC是一个强大的工具,它和MVVM模式的结合使用只能用一个词形容————完美。

当然,有些开发者不太愿意用这些东西,大概是因为他们觉得这破坏了代理、通知、监听、block等的复杂逻辑观感,但是我在这里大力推崇RAC,因为我的MVVM搭建思路里面会涉及大量的属性绑定、事件传递,我可不想写上一万个协议来实现这些简单的功能,运用RAC能大量简化代码,使逻辑更加的清晰。

接下来我将对我的MVVM架构实现思路做一个详细的讲解,在这之前,如果你没有用过RAC,请先移步:

大致的了解一下RAC过后,便可以往下(^)

四:MVVM模块具体实现

这是要实现的界面:

AF45BFF3B07B52D222AF90AE1CCBAC18.png

1、Model

这里我弱化了Model的作用,它只是作为一个网络请求数据的中转站,只有在View需要显示网络数据的时候,对应的ViewModel里面才有Model的相关处理。

2、ViewModel

在实际开发当中,一个View对应一个ViewModel,主View对应并且绑定一个主ViewModel。

主ViewModel承担了网络请求、点击事件协议、初始化子ViewModel并且给子ViewModel的属性赋初值;网络请求成功返回数据过后,主ViewModel还需要给子ViewModel的属性赋予新的值。

主ViewModel的观感是这样的:

其中,RACCommand是放网络请求的地方,RACSubject相当于协议,这里用于点击事件的代理,而ViewModel下面的一个ViewModel属性和三个装有ViewModel的数组我需要着重说一下。

在iOS开发中,我们通常会自定义View,而自定义的View有可能是继承自UICollectionviewCell(UITableViewCell、UITableViewHeaderFooterView等),当我们自定义一个View的时候,这个View不需要复用且只有一个,我们就在主ViewModel声明一个子ViewModel属性,当我们自定义一个需要复用的cell、item、headerView等的时候,我们就在主ViewModel中声明数组属性,用于储存复用的cell、item的ViewModel,中心思想仍然是一个View对应一个ViewModel。

在.m文件中,对这些属性做懒加载处理,并且将RACCommand和RACSubject配置好,方便之后在需要的时候触发以及调用,代码如下:

为了方便,我直接将以前写的一些代码贴上来了,不要被它的长度吓着了,你完全可以忽略内部实现,只需要知道,这里不过是实现了RACCommand和RACSubject以及初始化子ViewModel。

是的,主ViewModel的主要工作基本上只有这三个。

关于属性绑定的逻辑,我将在之后讲到。

我们先来看看子ViweModel的观感:

我没有贴.m里面的代码,因为里面没有代码(嘿嘿)。

接下来说说,为什么我设计的子ViewModel只有几个单一的属性,而主ViewModel却有如此多的逻辑。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ViewModel的概念,Model是模型,所以ViewModel就是视图的模型。而在传统的MVC中,瘦Model叫做数据模型,其实瘦Model叫做DataModel更为合适;而胖Model只是将网络请求的逻辑、网络数据处理的逻辑写在了里面,方便于View更加便捷的展示数据,所以,胖Model的功能和ViewModel大同小异,我把它叫做“少根筋的ViewModel”。

这么一想,我们似乎应该将网络数据处理的逻辑放在子ViewModel中,来为主ViewModel减负。

我也想这么做。

但是有个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这个需求:

一般的思路是自定义一个CollectionviewCell和一个ViewModel,因为它们的布局是一样的,我们需要在主ViewModel中声明一个数组属性,然后放入两个ViewModel,分别对应两个Cell。

image和title这种静态数据我们可以在主ViewModel中为这两个子ViewModel赋值,而下方的具体额度和数量来自网络,网络请求下来的数据通常是:

我们需要把”100“转化为”100元“,”3“转化为”3个“。

这个网络数据处理逻辑按正常的逻辑来说是应该放在ViewModel中的,但是有个问题,我们这个collectionviewcell是复用的,它的ViewModel也是同一个,而处理的数据是两个不同的字段,我们如何区分?而且不要忘了,网络请求成功获得的数据是在主ViewModel中的,还涉及到传值。再按照这个思路去实现必然更为复杂,所以我干脆一刀切,不管是静态数据还是网络数据的处理,通通放在主ViewModel中。

这样做虽然让主ViewModel任务繁重,子ViewModel过于轻量,但是带来的好处却很多,一一列举:

在主ViewModel的懒加载中,实现对子ViewModel的初始化和赋予初值,在RACCommand中网络请求成功过后,主ViewModel需要再次给子ViewModel赋值。赋值条理清晰,两个模块。

子ViewModel只放其对应的View需要的数据属性,作用相当于Model,但是比Model更加灵活,因为如果该View内部有着一些点击事件等,我们同样可以在子ViewModel中添加RACSubject(或者协议)等,子ViewModel的灵活性很高。

不管是静态数据还是网络数据统一处理,所有子ViewModel的初始化和属性赋值放在一块儿,所有网络请求放在一块儿,所有RACSubject放在一块儿,结构更加清晰,维护方便。

3、View

之前讲到,ViewModel和Model交互的唯一场景是有网络请求数据需要展示的情况,而View和ViewModel却是一一对应,绑不绑定需要视情况而定。下面详细介绍。

自定义View这里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非继承有复用机制的View(不是继承UICollectionviewCell等)

这里以界面的主View为例

.h

该View需要和ViewModel绑定,实现相应的逻辑和触发事件,并且保证ViewModel的唯一性。

.m

这里就不贴代码了,反正View与ViewModel的交互无非就是触发网络请求、触发点击事件、将ViewModel的数据属性展示在界面上。如果你会一些RAC,当然实现这些就是小菜一碟,但是如果你坚持苹果原生的协议、通知,实现起来就会有一点麻烦(代码量啊!!!)。

(2)继承有复用机制的View(UICollectionviewCell等)

最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cell、item的复用机制问题了。

我们在自定义这些cell、item的时候,并不能绑定相应的ViewModel,因为它的复用原理,将会出现多个cell(item)的ViewModel一模一样,在这里,我选择了一个我自认为最好的方案来解决。

首先,在自定义的cell(item).h中声明一个ViewModel属性。

然后,在该属性的setter方法中给该cell的界面元素赋值:

ps:这里再次看到RAC()和RACObserve()这两个宏,这是属性绑定,如果你不懂,可以先不用管,在后面我会讲解一下我的属性绑定思路,包括不使用ReactiveCocoa达到同样的效果(这完全是作死啊!!!)。

重写setter的作用大家应该知道吧,就是在collection view的协议方法中写到:

的时候,能够执行到该setter方法中,改变该cell的布局。

好吧,这就是精髓,废话不说了。

想了一下,还是贴上主View的.m代码吧(再次强调,重在思想):

4、Controller

这家伙已经解放了。

是不是非常清爽,清爽得甚至怀疑它的存在感了(_)。

五:附加讲述

1、绑定思想

我想,懂一些RAC的人都知道属性绑定吧,RAC(,)和RACObserve(,),这是最常用的,它的作用是将A类的a属性绑定到B类的b属性上,当A类的a属性发生变化时,B类的b属性会自动做出相应的处理变化。

这样就可以解决相当多的需求了,比如:用户信息展示界面->登录界面->登录成功->回到用户信息展示界面->展示用户信息

以往我们的做法通常是,用户信息展示界面写一个通知监听->登录成功发送通知->用户信息展示界面刷新布局

当然,也可以用协议、block什么的,这么一看貌似并没有多么复杂,但是一旦代码量多了过后,你就知道什么叫懵逼了,而使用RAC的属性绑定、属性联合等一系列方法,将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充分的降低了代码的耦合度,降低维护成本,思路更清晰。

在上面这个需求中,需要这样做:

将用户信息展示View的属性,比如self.name,self.phone等与对应的ViewModel中的数据绑定。在主ViewModel中,为该子ViewModel初始化并赋值,用户信息展示View的内容就是这个初始值。当主ViewModel网络请求成功过后,再一次给该子ViewModel赋值,用户信息展示界面就能展示相应的数据了。

是不是很叼,你什么都不用做,毫无污染。

而且,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好,就像我以上的代码里面做的(可能有点乱,不好意思),将View的展示内容与ViewModel的属性绑定,将ViewModel的属性与Model的属性绑定,看个图吧:

这里写图片描述

只要Model属性一变,传递到View使界面元素变化,全自动无添加。有了这个东西过后,以后reloadData这个方法可能见得就比较少了。

2、整体逻辑梳理

进入ViewController,懒加载初始化主View(调用-initWithViewMdoel方法,保证主ViewModel唯一性),懒加载初始化主ViewModel。

进入主ViewModel,初始化配置网络请求、点击逻辑、初始化各个子ViewModel。

进入主View,通过主ViewModel初始化,调用ViewModel中的对应逻辑和对应子ViewModel展示数据。

ViewController与ViewModel的交互主要是跳转逻辑等。

3、创建自己的架构

其实在任何项目中,如果某一个模块代码量太大,我们完全可以自己进行代码分离,只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当然这是自己定义的规则),最终的目的都是让功能和业务细化,分类。

这相当于在沙滩上抓一把沙,最开始我们将石头和沙子分开,但是后来,发现沙子也有大有小,于是我们又按照沙子的大小分成两部分,再后来发现沙子颜色太多,我们又把不同颜色的沙子分开……

在MVVM模式中,完全可以把ViewModel的网络请求逻辑提出来,叫做NetworkingCenter;还可以把ViewModel中的点击等各种监听事件提出来,叫做ActionCenter;还可以把界面展示的View的各种配置(比如在tableView协议方法中的写的数据)提出来,叫做UserInterfaceConfigDataCenter;如果项目中需要处理的网络请求数据很多,我们可以将数据处理逻辑提出来,叫做DataPrecessCenter ……

记住一句话:万变不离其宗。

六:结语

移动端的架构一直都是千变万化,没有万能的架构,只有万能的程序员,根据产品的需求选择相应的架构才是正确的做法,MVC固然古老,但是在小型项目却依然实用;MVVM+RAC虽然很强大,但是在有时候还是会增加代码量,其实MVVM和Android里面的MVP模式有相当多的共同点,可以借鉴了解;至于MVCS没有什么可讲的,VIPER模式看起来比较厉害,想一想可能又是把哪个模块细化了,猜测ViewModel?嘿嘿,其实我没研究过VIPER,就不班门弄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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