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浮生自在》有感
这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好书,每一篇都是精品,值得郑重去读。
怕读的过程中灵感一闪而逝,就用铅笔在书的空白处随时记下心中所感。过后整理成文,算是我的书评吧!
第一辑
每日一篇,用了一周的时间,才读完了第一辑。
第一篇,汪曾祺的《西山客话》。
以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这篇作品,就象跟随着一个资深的专业导游,从容详尽地游览西山名胜,欣赏西山景致。
而以一个写作者的角度来看,在作者看似闲话家常般娓娓道来的讲述背后,是作者所做的大量搜集材料的工作,显示出作者深厚的历史文化功底。大到“五朝帝都”的历代扩建,小到庙中一棵树的描写,引经据典,深入浅出,杂而不乱。看似随意,走到哪儿说到哪儿,实则从建筑结构、人文历史、生活习惯等各个角度介绍了一个立体的北京,让人如身临其境,乐不思蜀。
字里行间都洋溢着作者对北京城深厚的感情。
第二篇,史铁生的《病隙碎笔(六)》。
这篇文章有着深刻的思想性,提出并论述了一些社会敏感的问题,我们平日里那些激烈却总是不了了之的争论,在这里就能找到答案。
我按照自己的理解试着做一下总结。
一,关于爱愿。
爱愿是仁心,实施爱愿应该是无条件的,与拥有财富的多少无关。仁爱如果有了条件,就失去了善良的本心。
二,关于平均和平等。
要提倡平等,而不是平均。
平等是说人的权利,大家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平均单讲收获,让人在终点上排齐。
平等,应该为能力低弱或起步艰难者提供优越条件,但不保证所有的人一齐撞线。平坍却可能鼓励了贪懒之徒。
平等的信念必然呼唤法治,而平均的热情多半酝酿造反。
平均主义是以牺牲自由为代价的。
平均只可能是一个经济概念,物质至上,并不关涉精神。
三,关于法律。
法律的产生实出无奈,既是由于人的丑陋,也是出于人的爱愿。是为了弥补人性的残缺,监视和管束人性的丑陋。
法律是为了保证平等,而不是平均。
法律的每一次完善,都是爱愿几经尴尬之后的别开生面。
人有生的权利,有种种与生俱来的平等的权利,这是法律的根据。
生,乃人之首要的平等权利。倘若这儿出了差错,错的一定是人,唯去检点和完善人定的规则。
四,规则与神命。
爱愿必博大而威赫地居于规则之上。爱愿是神命,规则是人定。
五,关于透析和安乐死。
当有钱和没钱,竟成了生与死的界限,人类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医学必然或者已经提出一些哲学问题了。医学已不再只是一门救死扶伤的技术,而是也要象文学和哲学那样问一下生命的意义了。问一下,什么是生?什么是死?生的意义如何?以及“安乐死”是否正当。
一事之应不应该实行,并不取决于其实行是否有困难,而是要取决于其实行是否正当。
当身患绝症的人遭受着病痛的折磨时,既看不到人的尊严,也看不到人的爱愿,当然也就看不出任何一点人道。那好像只是一次刑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被病魔百般戏弄,丧尽了尊严和自由。而另一些他的同类呢,要么冷漠的视而不见,要么爱莫能助,唯暗自祈祷自己的归程万勿这般残忍,这简直是对所有人的一次侮辱。
其辱不在死,人人都是要死的。其辱在于,历来自尊的人类,在死亡面前竟是如此的慌张和无所作为。
刑罚所以比死更可怕,就在于人眼睁睁的丧失了把握命运的能力。
可是,我们为什么要让那必来的“归去”成为刑罚呢?为什么不能让它成为人生之旅的光明磊落的结束,坦然而且心怀敬意的送走我们所爱的人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