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有些事,我们承担不起后果

2015-09-03  本文已影响59人  圣诞快乐

有些事,我们承担不起后果

 话题源于同事装修新房。他们结婚时买的新房,由于种种原因过了好久才下来,孩子都快一岁了。同事的老公想晾上半年,年底前住进去。可同事却觉得孩子小,新装修的房子味儿太大,要晚一点才搬。两口子因为这个事有了分歧。同事到办公室一说,大家纷纷对她表示支持。孩子这么小,抵抗力低,谁知道新家里有毒有害的气体会有什么影响。再说房子也不是租了一年两年了,再租两年又何妨。同事说这些理由都说了,但老公还想坚持自己的想法。另一位上了年纪的同事说了一件事,震惊了大家,也引发了我的思考。她在医院的朋友说,血液科去年一年走了三十几位病人,其中孩子的比例很大,而且大部分孩子家都曾装修过房子。虽然医生不能武断地下个医学结论,但有毒有害的新房气味会对人的血液产生影响也是很多人都认可的。成人抵抗力强,不觉得怎样,孩子却是最容易受伤害的。

 为什么人们都知道的事,可总是有人不重视呢?就因为这些事的概率不是百分之百,人们都有侥幸心理,认为那些“听说”来的事不会落到自己头上。殊不知,这种事一旦发生就是“生死大事”,任谁也承担不了的。

 很多事,我们是根本无法承担后果的,即使这些事的概率很低。就像违反交通规则的人,总觉得其他人出事是因为不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自己“身手敏捷”,不会有问题。可真要是那个低概率到了自己头上,那可是轻则伤筋动骨,重则“人事不省”了。如果同事的老公多想想后果,就会更谨慎一些了吧。

 突然想起前两天刚看的一则新闻。说公交车上有小偷,人们视而不见,一位孕妇挺身而出,还摔了一跤。最后还是有人看不下眼,帮忙抓住小偷。网上的留言大部分都是表达了对孕妇的敬佩、颂扬之情。我却真的想批评她一番。如果,我是说如果,那一跤威胁到了她和孩子的生命,怎么办?就算评你个“感动中国”,难道就不会在伤心和懊悔中过一辈子了吗?前不久某台做了一期节目,让演员假扮成醉酒的女性和心怀不轨的陌生男性,看路人中是否会有出面阻止之人。开始无人关注,后来有一女的发现不对劲就跟在了后面,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干预、询问的队伍中。其中有一妇女竟然领着一个不大点儿的孩子也过去了。我真想说你去干嘛?如果那个心怀不轨的男人“狗急跳墙”或还有同伙,混乱的局面一旦出现你怎么保护那个孩子?你领着他是为了教会他什么叫“正义”吗?还是为了让他体会什么叫“危险来临”?或许有人会说我胆小,甚至上升到“给孩子做了个坏榜样”的高度。也许还有人会说真有什么事,人们会保护那个孩子的。(会吗?我不信。)如果我是单独一人,我会成为前几个出面询问的人;但如果我带着孩子,我会选择先顾及他的安危,我不敢承担任何意外的后果,即使事情的概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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