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 价值千万的公众号 说没就没了

2017-06-09  本文已影响0人  福酿

继前日,卓伟、赵五儿等八卦大号被封之后,昨天晚上,又有一批自媒体大号遭到封号处理。

其中包括千万粉丝大号“咪蒙”、“关八”、“毒舌电影”等等25个账号连续被封。

这些被封的自媒体,大都是文娱八卦号。点击进去提示“违反《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账号被封。

到底什么是《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呢?

《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2014年8月7日,由网信办发布实施。规定要求:

①服务提供者从事公众信息服务需取得资质

②强调保护隐私

③实名注册,遵守“七条底线”

④公众号需审核备案

⑤时政新闻发布设限

⑥明确违规如何处罚。

被封账号,均没有明确指出到底违反了其中哪一条规定。不过同行纷纷猜测,应该是违反了“七条底线”的规定。据悉,这一次的封号,是永久封停,并不会解封。这就意味着,这些公众号背后的团队苦心经营起来的粉丝,广告,流量,知名度一夜之间烟消云散。人生的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了。

其中“毒舌电影”已经在去年完成A轮融资,融资后市值估值3亿。而八卦大号“关八”早在15年就获得了1500万的融资。这些被封账号加起来,怎么也破亿了。白花花的银子,说没就没了,不知道各位已经砸钱投放了广告的金主怎么想。、

网信办早在14年就颁布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为什么今天突然出击呢?其实在《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发布之后,网信办还针对网络自媒体监管发布了一系列规定。其中包括: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进行信息发布需取得相应的资质,并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微信公众号、搜狐公众平台、头条号等各类自媒体平台,平台上的所有账号信息都需要到各地网信办进行备案,且随时随地接受监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中介买卖交换个人信息也算侵权;提供个人信息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可入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纳入互联网新闻管理范畴;

•采编发布、转载等需取得相应许可;

•未经许可或超范围开展信息服务活动的,最高罚3万元;

•网站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平台账号管理,遏制追星炒作低俗之风,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所以各位同行们,创作不易,头顶悬着达摩斯之剑,还要带着镣铐跳舞,更加不易。说不定哪一天,一觉醒来,自己的号就没了。

所以,多看法律少八卦,多重质量少浮夸。且行且珍惜吧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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