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朝花夕拾
Mr.zhr/文
这世上最能使人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吃饭了。我不是一个美食家,只要是好吃的从来都多吃,不好吃的基本上挑挑捡捡的吃,唯独和老爷子吃饭,必须烫舌,舔盘,打嗝。
老爷子是一个极懒之人,懒得动,懒得说,懒得理我。当然,如若能够一直懒得理我那也就当属一件快事。夏天热,两大老爷们也就一脱到底,穿着裤头,各自用着自认为最舒适的姿势横在沙发上,床上,很少开空调,很少会有声响。都说榜样的力量,我想我之所以能够在床上就这么安安静静一动不动的躺上一天,很大的可能就是受了老爷子这不良癖好的影响。
都说想要成为作家的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先要坐的住,可是我想如若哪天我会不会成为一个躺着的作家,俗称躺家。记得前几天说过,小时候还是挺好动的一个人怎么就突然成了榆木嘎达一样的一动不动。又记得有人经常说什么一动不动是王八,你见过哪家的王八能够说的你哑口无言的。今天突然想起这么一件事来,对于别人无用,对于自己却如同金玉良言。一个成功的作品是需要逐字逐句的来回不停修改,直到改到改不动为止,那么如若让我再回过头去一字一句的看,一句一段的改的话,恐怕没个个八把月是难改完的,当然并不是说以前写的太多,多到改不过来的程度上,毕竟还不是大腕,明星,只是后来仔细想想,如若所有的事情都能够重新回过头来改的话,是不是也就没有现在的我了。
再回过头来说说老爷子的事。说实话如若不是天性使然或是生下来就是个厨子的话,应该没有太多的大老爷们去喜欢弄那些个锅碗瓢盆,去体验那后厨油烟的各中滋味吧。反正到如今连天然气开关都知道在哪的我以后势必要多学一项技能,煮方便面。当然,老爷子是从来都不会去煮的,连吃都没见他吃过。俗话说养生嘛,休的去吃那些残害身体之物,可惜他却不知这煮方便面对于我那可是大爱。
从前的时候,和老爷子吃饭总会战战兢兢,心里七上八下,总是饭菜还未尝出何种味道,屁股却早已离了那座椅八百米开外。实在是“受宠若惊”。而如今,虽说面皮越长越厚,宁可不吭一下声,莫去惹那一身稀泥。想要如今的胆子也是从饭桌上练就出来的。老爷子虽然懒,却是顿顿不落的伺候我,每顿换着花样,什么速冻饺子,锅贴,蒸小笼包,煮面条,可能是嫌我吃的腻了,再弄一锅浆糊。一直都特别佩服老爷子的大盘子,每次叫我吃饭总会先在心里偷偷考量一下从哪里下嘴,用时多久,能否在自己的最大肚量下吃完。于是乎,为了迎合老爷子的,遂练就了一身好本领,烫舌,舔盘,打嗝。
说起烫舌,简直通俗易懂,基本上每次喝完老爷子的黯然销魂超大块西红柿蛋汤以后,我这舌头基本上也就丧失了原有的灵敏,再也不能自由的旋转,跳跃了。而每次强逼着自己将面前的那一大盘色彩分明的蛋炒饭全塞进去后,为了彰显自己的喜爱,也是迫于老爷子的压力,还是舔一舔比较好,除了不浪费一丝油花之外,就连清洗起来也顺手的多。至于打嗝,这只是一个形式上的满足感,做做样子就好,省了老爷子总想让我续盘。
和老爷子同桌吃饭,最忌讳的就是挑食,即便到如今老爷子还总说我难伺候,可是比起挑食更令我恐惧的却是老爷子的碎碎念。什么谁家孩子怎么怎么样,谁家都抱孙子之类的事情简直比唐僧念的那紧箍咒还要克我。每次提及势必要将我那好不容易才没感觉的烟瘾给调控出来,实属灾难。一直以来都觉得老爷子应该是个挺懒得人,却从不放弃要面子,甚是费解,难不成面子比懒还重要么?直到看了鲁迅的杂文后才明白,原来面子在于每个国人的眼里势必要比命还重要呐。
直到如今,在外吃饭再也不用烫舌,舔盘,打嗝了,可那从老爷子落下的毛病却似乎要追随一辈子般,舌总是会烫的,只是不知烫的多疼多痛才会罢休,盘子是不用舔了,然而又有多少人连舔的资格都未曾拥有过。至于打嗝,平日里话讲的多了就会打嗝,饿急眼了也会打嗝,只是很少再有与老爷子一起吃饭时的那般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