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VC.40愤怒处理四步骤——区分诱因和原因
第一步:
意识到:愤怒的激发因素,或者被称为诱因,并不是导致愤怒的原因。
也就是说,并不是简单的人们做了什么让我们愤怒,而是我们内心深处的什么东西与他们做的事呼应——这才是愤怒的真正原因。这一步要求我们能够将诱因与原因区分开来。
在那个囚犯的例子中,情况时这样的,我们专注于愤怒的哪一天,他正好对监狱管理层感到非常愤怒,因此他很高兴我们帮他处理他的愤怒。
问他狱管做了什么激起了他的愤怒。他回答说:“三个礼拜前我提出了一个请求,到现在他们还没回复。”他以我希望的方式回答了问题,简洁地告诉我他们做了什么,没有混入任何评价,这是以非暴力方式管理愤怒的第一步:
只是搞清楚诱因,而不混入判断或评价。
单单这一步就已经是重要成就了,当我们问这样的问题时,常常得到的回答是:“他们很不体谅人”之类的话,这是对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做出的道德评判,而没有说出他们实际做了什么。
第二步:
意识到诱因从来不是愤怒的真正原因。
也就是说,不是简单的人们做了什么事让我们愤怒。
我们对这些事的评价才是愤怒的原因。这是一种特殊的评价。
非暴力沟通建立在这样的前提之上:以疏远生命的方式来评价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从而导致了愤怒。愤怒不直接与我们的需要或周围的需要相连,相反的,它基于暗示对方所做之事有错或不好的思维方式。
·评价愤怒的四种方法·
在狱管三个礼拜没有回复囚犯的这个例子中,囚犯可以审视这个情况,认为是针对自己的,将之视为拒绝。如果这么做他就不会愤怒。他可能觉得伤心,也许会觉得沮丧,但不会感到愤怒。
第二种可能是他内观己心,看到自己的需要。直接关注需要是一种最有可能使需要得到满足的思维方式。像我们之后看到的,如果他直接关注自己的需要,就不会愤怒。他也许会觉得害怕,事实证明他一旦了解了他的需要,的确会感到害怕。
第三种可能是,他在想是狱管的什么需要导致其所为,从这个角度来看待这件事。这种对他人的需要的理解不会让我们觉得愤怒。其实,当我们与他人的愤怒真正相连时——在我们理解他们的需要的那一刻——不会觉察自己内心的任何感受,因为我们的全部注意力都在他人的需要上。
她看待事情的第四种方法可能——我们发现这总是愤怒的根源——是从认为狱管行为有错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在非暴力沟通中,每当感到愤怒时,我们就对自己说:“我感到愤怒时因为我告诉自己——”,然后我们寻求自己脑海中疏远生命的那种思维方式,这才是我们愤怒的原因。
在这个囚犯的例子中,当他告诉我他很愤怒,起因是狱管三个礼拜没有回应、他的请求时,我让他审视内心,告诉我他愤怒的原因是什么。他似乎很困惑,对我说:“我刚刚跟你说了我愤怒的原因啊。我三个礼拜前就提出了请求,可是狱管现在都没有回应。”
我对他说:“你告诉我的,是你愤怒的诱因。在先前的课程中,我试图澄清,从来不是单纯的诱因导致了我们的愤怒,真正的原因是我们在寻找的东西。所以,我想请你告诉我,
你如何解读他们的行为——你怎么看待这个行为——这才是愤怒的原因。
当时他非常困惑。像很多人一样,他没有受过训练,没有意识到自己愤怒时的内心状态。因此,我得给他一点帮助,解释我说的”停下来,听听自己脑中的想法“是什么意思,这些想法才是愤怒的核心。
几分钟后,他告诉我:”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愤怒时因为你我告诉自己这不公平,这样对待人是不公平的。他们这样做就好像他们有多重要而我什么也不是似的。“他的脑海中还快速闪过一些类似的其他评判。注意,最开始他说就是他们的行为使他愤怒,而事实上,真正使他愤怒的是他自己内心的这些想法,其中任何一种想法都可能导致他的愤怒。而他已经准备好了一系列这样的评判:”他们不公平,他们对我不公平。“这些评判都是愤怒的原因。
我们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后,他问:”呃,这么想有什么不对吗?“
我回答说:”我不是说这么想有什么不对,我只是希望你意识到,这种想法是你愤怒的原因。我们不想将人们所做的——也就是诱因——与愤怒的真正原因混淆。“
·注意区分诱因和原因·
很难一直坚持这种观念:不将愤怒的诱因,或者说激发因素,和愤怒的原因混淆。之所以难做到是因为教育我们的那些人,将内疚作为动力的一个主要形式。如果想利用内疚来操控人,你首先需要迷惑他们,让他们觉得诱因是引发感受的原因。换句话说,如果想对某个人使用内疚伎俩,你需要暗示你的痛苦正是是由他们的所作所为造成的。这意味着他们的行为不仅是引发你的感受的导火索,还是你之所以有此感受的原因。
如果你是习惯于内疚诱导的家长,没你可能会对孩子说:”你不整理自己的房间真是让我很难过。“或者,如果你在亲密关系中是个惯于内疚诱导的伴侣,你可能会对对方说:”你这周每天晚上都出去,这让我很生气。“注意:这两个例子中,说话人都暗示诱因是感受产生的原因:”你让我觉得“我感觉——是因为你——”。
为了以与非暴力沟通的原则相一致的方式管理愤怒,很重要的一点是意识到这个关键差异:我有此感受是因为我告诉自己他人的所作所为暗示他们有错。这些想法以批判的形式出现,比如,“我认为他们很自私,我觉得那人很粗鲁,或是很懒,或是爱操控人,他们不该这么做”。这种想法的表现形式要么是直接批判他人,要么是间接批判,通过类似以下的话表达出来:“我批判他们,只是认为他们有一些值得我说的地方。”
在后一种表达中,它暗示我认为他人做得不对。这点很重要,因为我如果认为那人让我产生暗中感受,就很难不去想象惩罚他们。非暴力沟通告诉我们,问题的关键不是从来不是对方做了什么,而是你怎么看待、怎样解读他人的行为。如果人们能在我工作时跟着我,他们就会学到这个领域的重要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