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掉大牙
公司原来在某红门的福利分房现在要拆迁了,这对于那些当时分到房的老同志们肯定是一个特大的利好消息,因为原来的房子特别小,大概都是五十多平米的样子,而拆迁的政策听说这个系数、那个增加的,最后能达到一百平的标准,主要是新房地点在南四环外边上,然后还有相应的补助款,坐地发达的节奏。
然而,这种事,牵扯到利益,就总是会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出现。
单位一个退休的老员工,她们家在楼道里打了一个柜子,并且把这个柜子和自己家里的柜子还打通了,然后拆迁办过来测量面积的时候,她们强烈要求把柜子的面积算到统计面积里去。这种事,一是一,二是二,人家肯定不同意啊,但是人家也不愿意惹麻烦,就说,如果你们单位能给你出证明,证明这块面积就是你们家的,那也可以。
她们就想啊,单位只是出一个证明的事,又不用单位出钱,应该简单。可是单位也是要按照规矩办事的,谁能因此违法违规啊?然后就出现了她们两口子大闹公司,又到总公司大闹的一出戏剧。
按说,一切都特别明了,开不了证明就是开不了,可是公司领导的一番操作也是够奇葩的了:先是说如果符合要求,那就给你开,让一个办事人员去档案库查原始档案。档案查回来了,他们又商量着拖一下她们两口子。后来晚上七点多了才告诉人家不能开,又不给人家看图纸说明为啥不能开。人家不愿意,死等,最后才给人家看了拍照版的图纸。说是第二天给她们回复,折腾到晚上八九点才走。
第二天,答复人家开不了证明,人家两口子打听地址,直接去总公司闹去了。总公司又打电话让公司去领人,然后又拉回公司继续折腾,好像昨天晚上又搞了八九点才走。听说后来是给开了一个“该柜子一直由其家人使用”的证明,盖了物业的章,才算了事。
如此明晰的事情,我真的想不明白为啥搞的这么被动?搞的这么乱乎?搞的这么难受?有什么见不得光的吗?
这些房子都已经卖给了员工个人,有房产证,也有图纸的,什么都是一目了然的,现在人家来一个无理取闹,都不能硬气地回应,还绕来绕去、躲来躲去、支来支去的,也是让人笑掉大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