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读后感

2022-08-13  本文已影响0人  刘大化

《趁火打劫》:本意趁着火,抢财物。

与“拦路抢劫”有所不同。区别如下:

用己之势要一笔,用势要钱,用刀要钱。

趁人之危捞一把,乘隙取利,乘乱取利。

此计重点在“出手”的时机,是屡试不爽的良策。

得时机,可得厚利。

原文:敌之害大,就势取利。

以“刚”喻己,以“柔”喻敌,言乘敌之危,就势而取胜的意思。

原文:刚决柔也。

(一)

《西游记》中有这么一段:

老和尚寺内放火,

一只熊过来救火。

老和尚为了一件袈裟杀人放火,

这只熊占有这件袈裟放弃救火。

(二)

三国时期:刘备屯兵徐州,自领州事,吕布兵败投奔徐州。

曹操担心:“二人同心,必是心腹之患”。

荀彧献计:“二虎竞食”,可令吕布与刘备厮杀。

但此计被刘备识破。

荀彧又献一计:“驱虎吞狼”,给袁术写信,说“刘备上密表,要得袁术的南郡”。

袁术中计,引兵攻徐州。

刘备带关羽迎敌,张飞留下守城。

结果,张飞酒醉误事,徐州被吕布所得。

【原典】

敌之害大,就势取利,刚决柔也。

【按语】

敌害在内,则劫其地;敌害在外,则劫其民;内外交害,则劫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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