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止于江湖
文:咸泡饭
1
爬山那天,文宇的心情并不算好。他负责的土建项目麻烦不断,甲方迟迟不愿意付款。坐在大巴车的最后一排座位上,他的电话响个不停。挂断电话后,他意识到整车人中只有自己把工作带到了这个本该悠闲的周末上午。他转头看了看坐在一旁的于乐乐,冲她尴尬地一笑。
于乐乐回应了一个善解人意的微笑,说:“你,挺忙的哈。”
文宇愈加尴尬,偷偷把手机调成了静音模式,他说:“我是瞎忙。”
好在爬山之后,文宇的电话没再响起。他有时候仿佛听见了手机铃声,可掏出来看看,并没有来电显示。他放心地把手机塞进口袋,抬头看眼前的风景。于乐乐走在他前面,此时她脱去外套,系在腰间,紧身的羊绒衫显出她纤细的腰。
这是文宇第一次参加群里组织的爬山活动,他想放松放松心情。其他人看上去彼此都很熟悉,谈笑自如。文宇一个人显得有些离群,他本就不爱说话,何况群里的人与他都不相识。爬山时,他故意放慢速度,跟在队伍后面,倒也自在。直到中午,大家坐在石阶上休息,各自拿出准备好的食物分享。文宇这时才发现,毫无经验的自己只带了一瓶矿泉水而已。他尴尬地坐在一旁,假装欣赏风景。
“给你,我自己做的鸡爪。”
是于乐乐递过来的。
文宇接过鸡爪,打开袋子,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
“嗯,味道不错。”
“还有苹果呢,洗过了。”
“不用了,谢谢,我就吃鸡爪吧。”
然后,文宇耐心地吃掉了于乐乐给他的两个鸡爪。他故意吃得很慢,这样就不至于尴尬地瞅着别人吃东西了。不知道是因为他吃得细致,还是因为饿,总之,他真的觉得那两只鸡爪很好吃。
2
再次出发时,文宇走在于乐乐身旁,两人随意聊了一些关于爬山和旅游的话题。于乐乐说话细声细语,给人很温柔的感觉,文宇觉得亲切。在歇息的时候,文宇掏出手机,说:“我们玩摇一摇吧,看看能不能摇到对方。”
于乐乐说:“好呀。”
他们摇了三次,都没有出现在对方的手机里,最后还是报号码加了微信。文宇说:“以后有活动,记得叫上我。”
于乐乐:“你可是大忙人呀。”
文宇:“快别挖苦我了。”
低头时,文宇看见了于乐乐手机屏幕上小孩的照片。
文宇问:“你家孩子吧,多大了?”
于乐乐:“六岁了,上幼儿园中班。”
文宇:“巧了,和我女儿一样大。”
于乐乐笑了笑。
文宇问:“你今天不用带孩子吗?”
于乐乐:“不用。”
文宇:“你婆婆在带吧,你也不用那么辛苦。”
于乐乐:“我离婚了,孩子归前夫。”
文宇“哦”了一声,没再说话。
3
爬山活动结束后,两人再无交集,彼此成为对方好友里的陌生人。直到有一天,文宇在公司附近的咖啡厅等客户,无聊时刷朋友圈,看见于乐乐一分钟之前发的一张自拍照,场景很熟悉。文宇抬头环视四周,发现照片里的场景正是自己此刻置身的这家咖啡厅,墙面的装饰画和服务员穿得马甲一模一样。
文宇给于乐乐发了一条信息:“你猜,我在哪里?”
于乐乐:“你在地球表面。”
文宇回了她一个敲打的表情。
于乐乐:“你在哪里?”
文宇拍了一张咖啡厅的照片给她。
于乐乐:“你也在咖啡厅发呆吗,你在哪个位置?”
文宇已经开始扬起头四处张望了,可是没看见于乐乐。
于是回复她:“我在吧台南边。”
于乐乐:“我在二楼靠窗的位置。”
文宇端起杯子去了二楼,看见了于乐乐。她一个人,点的咖啡已经喝完了。
文宇说:“你坐了很久了吗?”
于乐乐:“嗯,有些时候了。”
文宇问:“我再帮你点一杯饮料吧,你想喝什么?”
于乐乐:“不用,谢谢。”
文宇:“你不用客气,就当我还你人情,你上次请我吃鸡爪了。”说完站起身来。
于乐乐抓住文宇的胳膊,说:“真的不用,我不想喝了。”
文宇看她的表情,不像客气的样子。他重新坐回座位上,问她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于乐乐说,今天休息,一个人不知道干嘛。他们聊了一会天,文宇的客户来了。文宇说:“我先下去有点事,你在这里坐一会,等会我们一起吃晚饭吧。”
于乐乐摇摇头,说:“你先忙吧,我坐一会也走了。”
文宇下楼,见完客户,再上楼时,于乐乐已经走了,留下无人的座位。
文宇发信息问她:“怎么走了?”
于乐乐回复:“改天再偶遇吧,今天有事先走了。”
过了一会,文宇的手机又响了一声,还是于乐乐的信息:“我就在附近上班。”
4
周一上午,文宇没去工地现场,他到办公室处理一些文案工作,快到饭点时,他想起于乐乐,就发信息给她,问她要不要一起吃饭。
于乐乐几乎是秒回:“正在纠结中午吃什么呢。”
文宇:“去粤餐厅吃肠粉和煲仔饭吧。。”
于乐乐:“好。”外加一个愉快的表情。
文宇隔着手机,能感觉到于乐乐今天的心情不错。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约饭。
吃过饭,他们去附近的一个小公园里逛了逛。于乐乐看见有人遛狗,忍不住跑上去看了看,她说她以前养过一只萨摩耶,很听话很温顺,只是离婚后没时间照顾它,就送人了。中午的小公园里挺安静,人们看上去并不怎么忙,都是一副悠闲自在的模样。文宇觉得挺好,起码能暂时忘掉那些令他心烦意乱的事情。
走完一圈后,于乐乐去上班,文宇走到办公楼,乘电梯去地下车库,开车赶往工地了。
之后的许多个日子,他们常常在一起吃饭,吃遍了办公楼附近的所有地方,以至于每到饭点都会纠结该吃什么。如果时间充裕,文宇就开车去远一点的地方。吃过之后,还是会去小公园逛一逛。环绕公园的一条小河,夏天荷叶亭亭,荷花擅自开放,很是好看;冬天河面结了薄冰,小公园里积了薄薄的白雪,一副静谧景象。他们都见识过了。天冷的时候,于乐乐怕冷,裹着羽绒服,围着围巾,说话时嘴边绕着水汽,鼻子冻得有些红。冷风吹过来,她转过身,背对着风,不自禁的缩起身子。文宇差一点就伸出手臂去抱她。
5
然后就是春天了。
那时候,他们已经每天发很多信息,无话不谈。偶尔和群里的人一起爬山,他们俩总是在一起,引起群里其他男人的不满,他们开玩笑地说:“于乐乐,你能不能别只和文宇聊天呀,也和大家说说话嘛。”这时候,于乐乐耳朵都红了,手心里都是汗。她赶紧往人群里走进一点,可没过多久,他们俩又走到了一起。
后来他们俩就单独活动。空闲的时候,文宇开着车,带于乐乐去湖边,看到风景好的地方就停下车,随意漫步。没有目的地的漫步,走到哪里不想走了,就止步折返。湖边的樱花开得真好看,像云彩;只是花期短暂,转眼又见盛开的月季,然后是垂柳染绿,再是菖蒲疯长。时间如白驹过隙。
又一个周末下午,文宇陪伴女儿和妻子在公园放风筝,手机信息响了。于乐乐发了一张自拍照给他。照片里的于乐乐,穿一件黑色裙子,戴了一个耳坠——平时文宇从没见过她戴耳坠。
妻子和女儿在不远处玩闹,文宇回复于乐乐:“打扮得这么好看,去约会吗?”
于乐乐:“对啊。”
文宇:“真的?”
于乐乐:“当然是真的啦,有人请我吃饭。”
文宇:“男的吗?”
于乐乐:“是啊,我姑姑给我介绍的对象。”
文宇:“哦。”
过了一会,于乐乐回复了一个吐舌头的表情。
文宇:“那好吧,约会愉快哦。”
整个下午,文宇总感觉自己有些不对劲,心里空落落的。和女儿说话时也心不在焉,没有往日的耐心。女儿要和他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玩了一会儿他就不想玩了,女儿没有尽兴,拽着他,他竟呵斥了一声,吓得女儿快掉眼泪。文宇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又满怀内疚地去陪女儿。
6
于乐乐和新交的男朋友去浙江旅游,途中发来一张自拍照给文宇。文宇注意到地上的人影,是一高一低两个人,挨得很近。
文宇回复她一个笑脸,说:“好好享受美景,祝开心。”
其他的,他不想问,不想说,不愿想。
然后,他就一个人去散步。去了之前和于乐乐去过的地方,一个山村。沿着茂密的竹林小道走到湖边,在湖边的圆石上坐下,眺望湖对岸的丰茂水草和怒放的荷花。文宇发现,这个地方,处处都是于乐乐的影子,他一个人呆不下去。落荒而逃。开车回去的路上,心还发慌,似有大石压着、堵着。他竭力不让自己去想于乐乐和另外一个男人散步的情景。
于乐乐旅游回来,两人约在咖啡厅。一周没见,这样的间隔算长的,平时两人几乎天天碰面。文宇隔着圆桌看于乐乐,她和往日一样,化了淡妆,却不知何故,令文宇觉得有些陌生。即使再次握住她的手,也不似往日一般稔熟无碍。
文宇问她:“打算结婚吗?”
于乐乐看着窗外,没有说话。
文宇追问:“你喜欢他吗?”
于乐乐转过脸,看着文宇,忽然就掉下了眼泪。她说:“喜欢又怎样,不喜欢又怎样,我需要一个家,还需要一个孩子,不然我以后老了,我怎么办?”
是啊,是啊,一个女人,活在这偌大的世界,是需要安全感的,而这些,文宇统统给不了。
他会为了眼前这个女人离婚、改变现有的一切吗?
他不会。
晚上躺在床上,隔着黑暗凝视身边的妻子和女儿,文宇深深地鄙视自己。他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所谓的深情,不过是卑鄙的放纵感情和自我感动。而他的自私,伤害的是两个女人。
辗转反侧,不能入睡。只是默念于乐乐的名字,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下来。他没有想到,不知不觉间,自己已经沦陷那么深。
7
文宇想过和于乐乐做朋友,最最普通的朋友,聊天、徒步而已。
他想当面和于乐乐说这件事,于是给她发信息:“想见你。”
过了很久,手机才有回音。点开那个熟悉的头像,看到的是:“他在,不方便。”
仿佛有一根针,直直地刺进心里。
他竟然“呵呵”地笑出声来。
某日,文宇在刷知乎时,看到一个问题:怎样才算真正喜欢一个人?
他也想知道答案,于是看了许多人的回答。最后,他点开“我要回答”,断断续续地在手机上写下了自己的答案:
以前,我自以为自己是个风骚的人,能轻易喜欢上一个姑娘,匆匆看一眼从眼前飘过的漂亮妹子也会心动,公司的美女同事会让我想入非非,我以为那就是喜欢。遇见她之后,我知道了那不叫喜欢,喜欢不是心动的感觉,喜欢是让我心痛的感觉,是她不理我时我六神无主,是她拉黑我时我难过得喘不上气,连站的力气也没有,是收到她的信息时瞬间高兴得想上天,或者悲伤得想死。
遇见她之后,我的风骚和自信都没了,变得小心翼翼,低声下气。
她问我,想我吗?我说,我根本不需要想你,我从早上一睁眼开始,直到晚上睡着,她这个人都在我的脑子里,飘呀飘,走啊走,逛呀逛,冲我笑,我怎么赶也赶不走她,我跑得再快也甩不掉她,我想忘记她也忘不掉。我能不想她吗,不能。
因为她,我想变得更好。我努力工作,耐心地处理项目上的事情,修炼自己的涵养。我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没事就去锻炼身体。她不喜欢胡子,说胡子长会显沧桑,我就天天刮。她说喜欢清爽的发型,我就把头发剪短。
我不再对别人心动了,她让我丧失了对别人心动的能力,甚至和她不一样的人,我会天然排斥。她很温柔,说话声音细细的,我对大嗓门的人就会反感。别人和我有身体碰触,我会特别抵触,我只想她碰我。她已经把我的心里占得满满的,没有给别人留下任何地方。我也觉得我不再需要任何人了,我的全部感情都寄托在她那里,我要把最纯粹的自己留给她。
遇见她之后,我觉得我变得与世无争了。我想和她快乐地度过每一天,哪怕她不在我身边,我也希望这一天是快乐的,人生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呀,我们很快就会老去,我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我变得更温柔,更谦卑了。我想让她快乐,我自己也快乐。和她无关的事情我不会去想,我只想爱她。也许这很狭隘,狭隘就狭隘吧。
有好吃的,看到了美丽的风景,就会特别想她,觉得她应该在,应该让她尝美食,与她一起分享好景色。和她在一起,哪怕就是沉默地站着,或者坐在石头上,看风景,都觉得无限美好,心里充满了悲悯的柔情。只有在那个时候,我真的想要时光停止,想要永恒,我感觉我一辈子都爱不够她。
她好在什么地方?以前我觉得是漂亮,性格温柔,声音动听,后来我不确定了,她的好远远不止这些,以至于我都不知道我究竟迷恋她什么地方。我接纳了以前的她和现在的她,我喜欢听她讲她的故事,她的以前,我一点也不在意。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她以前的故事不美好,我希望她以后能好。
为她流过好多泪,为她三天三夜不睡觉,为她魂不守舍到处乱转,她不理我的时候,我一个人去我们去过的地方,坐在湖边,仿佛她就在身边,可是侧脸看看,什么也没有,真的是泪流满面。想过要忘记,她告诉我,时间能冲淡一切,我相信的,亲爱的,我相信时间能冲淡一切,只是会比较难,比较慢,因为你在我心里留下的痕迹太多了。就算忘记,我留在了原地,你叫我一声,我还不是毫不犹豫地跑去追你吗。就像歌里唱的那样,我还是没犹豫,就随你去天堂。你就是天堂。
有天傍晚,她学完车,我去接她。她是骑电瓶车去的,我就也骑电瓶车去。傍晚的风突然冷起来,我冻得瑟瑟发抖,一路上都在想,她怎么骑这么远的路,越想越心疼。后来到了,考场人都散去,冷冷清清的,我看见她从路口出来,熟悉的身影,心都软了。我把车推到快充上面充电,我们在路边站着抱在一起,我闻见她头发的香味。回去的时候,她坚决把她的车让给我骑,因为她的车上有一块挡风棉布。虽然还是冷,可我觉得那是我们的美好时光之一。
我有时候开着车,走着路,发着呆,吃着饭,看着风景,听着歌,突然就特别特别想她,想到心里痒痒的,想得心里发狂的感觉,恨不得马上见到她,可是我见不到她。只好把想念憋在心里。虽然因此难受,可心里装满美好的情愫,知道在另外一个地方,有一个让我挂念的人,我们彼此拥有。我因此觉得周遭的一切变得美好起来,对别的人也和善热情起来。
喜欢她,连同她的家人,也一起都喜欢起来,初次见面,也觉得莫名其妙的亲切。
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开车时也会牵着她的手,舍不得放下,一直牵着才会觉得心安。她喜欢人少的地方,喜欢走下来看风景。我们把车停下来,沿着静美的小路散步,她有时候跑去看花,有时候拿出手机拍照,有时候蹲下来看小动物。我站着看她,觉得她是那么美好,竟然被我拥有,我这是什么造化呀,于是忍不住走近抱住她,亲她,心都融化了。
写完这些文字,文宇关掉页面,仿佛把他们之间的所以秘密都封存在那个消失的页面一样,他不想再去触碰它们。让不该发生的止于此时此刻,留下相忘于江湖的回忆,就像歌里唱的那样——
“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你一样回不来
我也不会再对谁满怀期待
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遗憾
所以,你好,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