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最柔软的人性
今早坐在麦当劳吃早餐,手里仍然捧着《小三观卖血记》,一边吃早餐一边泪流满面,还好早晨店里人并不多,不然就丢人了。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余华,前面有推荐过《活着》,还做了相关的共读推荐。余华的书总是有很多序,这本也不例外,很多版的自序,似乎每一次作者对这部作品都有一些新的感悟,像孩子般的爱护,希望读者也能爱护它。
许三观啊,是个常见的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他有一份正经的工作,是纱厂的送茧工,住在相对来说的城里。爹去世得早,娘也改嫁了。在农村种田的四叔和爷爷就是他最亲的人。
他第一次卖血完全是赶潮流,在农村,卖血的人才是健康的人,才容易娶到媳妇。于是,他用这笔钱取了个媳妇,置办了自己的家。日子过得悠哉,虽然不富裕,但是知足。
他每次过不去的时候就想到卖血,但是每次卖血都是为了孩子们,为了这个家。
大儿子闯祸赔不出钱来,家里被搬空了,他卖血去赎回,保住这个家;三年自然灾害,吃不饱饭了,为了让孩子们吃顿阳春面,他去卖血;二儿子去插队,为了能让他过得好点,他去卖血讨好队长;大儿子生了重病,全靠卖血才救回来。
村里一直说大儿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妻子也承认出轨。但是,当大儿子负气出走,他仍旧担心,仍旧用卖血的钱给孩子买了一晚阳春面。
大儿子的亲爹出意外,江湖术士说要喊魂,他原谅了他,让大儿子前去喊魂。
尽管他气氛妻子的不忠,尽管他痛恨情敌的无耻,但他从来没有想离开这个家,也从来没有想置人于死地。
让我看到一个男人,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当勤劳不足以撑起家里突如其来的苦难时,他选择牺牲自己。他虽然会为因为一些事情装作很冷漠的样子,但是一旦真的出事了,他还是会竭尽所能的去付出,会去原谅那些曾经的“仇人”。所以,作者给了他一个好的结局,三个儿子都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妻子也始终陪伴在他身边,自己到年老了身体依然壮实。
这时候许三观却哭了,因为年老他的血卖不出去了,如果家里再遇到什么灾祸他将无能为力。我跟着许三观一起哭了,孩子已经长大,该是他们承担责任的时候了,你已经用尽全力过了你的大半生,不用再去卖血了,应该享受剩下的日子了。
要说从这本书里读到了什么,我读到太多了,我看到了家人齐心其利断金,我看到了一个持家有道但是大嘴长舌的妇女,我看到了一帮家长里短但是又进退有度互帮互助的邻居,我看到了艰苦环境下依然光辉着的最柔软的人性。
我想,是因为这人性,这本书这部小说才会有这样长久的生命力吧。砸锅卖铁的炼钢时代;饥饿成灾的三年自然灾害;上山下乡的浪潮。这些已经逐渐离我们远去。一家三个儿子,邻居半个亲,一分一毛算计着过,这样的生存模式也已经没有了。唯独这心底的柔软是依然能触到我们心底的东西,不论岁月如何流逝,这点柔软我们不应该改变。
人活一世始终只是一段时光,你是怎么使用这时间的,立刻就会以成功和失败的样子显现在你身上。所以,竭尽全力努力的去度过这段时间才是不悔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