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老二老三
老大自不必较量,他拥有狠就已经足够,在小学校园里没有人敢惹他,他生来命如草莽,父母离婚。要知道那个年代离婚这个词听起来还很新鲜。他与父亲过日月,因为懒,很多时候都是饿醒来就去上学校的。上学路上他走着走着就会倒在庄稼地里,有时他醒来发现玉米只是个幌子,里面有一处四方田地竟然种着红芋,他发了疯的挖抓出一个捧在手中,欣喜若狂地用下门牙蛞了皮,吭嚐吭嚐的吃了起来。从那以后,他知道了庄家人的奸诈,也正是从那以后他发现了很多土地里的秘密。小小年纪的他便已经知道了土地是不会亏人的。有时半袋子花生,有时一两个萝卜。他父亲问他,他总是会回答他姑给他的。他姑姑嫁到了山里,总是有好些土产要比平原上丰富。但是由于路程太远光凭两条腿他实际也很少去。父亲稀里糊涂也就相信了。从那以后偷就成了他的一个本领,鸡鸭鹅,瓜桃梨,他无所不能。人常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有时他被打的鼻青脸肿,多是父亲为人家赔偿之后,疯狂的杰作。听他说他父亲经常把他吊在牛棚用鞭子打。打的多了,他也练得皮实了。他见过人性最狰狞的嘴脸,但他还是带着顽皮的身躯出入在村落。人们只是听过他的不幸,和他的坏,好像从来没有人真正的同情过他。这就是那个年代的人们固有思维模式,好像大家谁都是诚惶诚恐的看待和放大这所有世界上所发生着的一切事物。他背着书包上学去,总是有人会追到学校去从他的书包里翻出脏物来,有时一个巴掌打的他心服口服。但来人只要一转身,他就恨恨的漏出虎牙,攥紧拳头,说实话那架势还挺吓人。所以一般人也不会在往下追究了。
他放学路上总是会跟前街的一个男孩走动,那个孩子比较乖巧,他几乎把所有的秘密都跟他分享,也许他也需要别人的认可,也许他也会有要做好事的一面吧。那个男孩胆子小,但被他带着净做一些胆大的事。它们从此以后就一起留级,然后再留级。留级多了就成了老大难了,其余的同学也都不在他们两个的话下,他们在一个学年开学的时候被分了班,一个在甲班,一个在乙班,他在甲班,那个前街的男孩在乙班,很快那个在乙班的孩子好像在这一年里开了窍,他由于年龄在班上最大,还被选为了班长。而他在甲班的日子好像不太好过,由于他的班主任是出了名的母老虎,从此它就经常逃学。孩子们自然会论资排辈,“那个乙班的同学现在是全校第二,应该没有谁能打的过他。”但是甲班的老大经常逃学,有一个胖蹲蹲的白皮肤大眼睛的男孩却总是想当全校第二,因为这事他经常从村南头来到村北头和那个老大一起玩耍。
老大也傻傻分不清楚到底哪一个弟兄能排老二,这事情在整个六年级的两个班里都形成了吹弹可破的局面,要是不比较一番确实难以解除众多弟兄们的燥渴。
比武是临时的,这一天三人沿着小河边的小路走着。开春的田地里到处都盖着整整齐齐的地膜,地膜下正在孕育着的洋芋才刚刚被切成芽半儿,埋在土里还尚未发芽。阳光照在他们脸上,总让人有一些燥动,那个男孩不断地在挑逗乙班的那个男孩,似乎为了争夺老二的战争就只等待着一个宣布开战的决定。老大也许听过那个外号叫蚂蚱的同班同学的意见,早都想较量。而那个乙班的同学心里想的却不是那样,他既想当朋友也不愿意动什么干戈。但是老大还是教唆着说:“要不你俩练练。 ”这句话刚一出,那胖一点的蚂蚱,就闪了过来,两只手热切地搭在了另一人的两肩上。太阳依旧高高的挂在蓝天上,风吹起他们脚下踢踏出的尘土。老大蹲坐在地头,嘴角含着一枝草,哈哈哈的笑出了眼泪,那两位在捂着土豆种儿的地膜上不停的打着滚,那地膜被撕扯开了一截,迎着早春的风儿哗哗啦啦的扬在空中。几只鸟儿眼看要从他们从头顶飞过,却也挒得远远的。不远处的村子里有狗在叫着。比赛结束了,那个稍微胖梢些的蚂蚱将另一个压在了身下,尽管失败者的脚还不停的在铺着地膜的地上不服气地拍打着,但胜利者的眼球中出现了的红血丝已经在慢慢退去,嘴角已经出现了满意且光荣的微笑。
秋天的莲花白长得比西瓜还大,老大和另一个人高马大的家伙,比赛打拳击,一人一行子,看谁能以最快的速度将硕大的莲花白打的又烂又快。然而老大虽然出拳快,却总是没有那个家伙打的稀碎,那个家伙尽管是个左撇子但每出一拳之前都会猛吸上一口气,打下去的时候,还会喊“日你妈的、日你妈的……”他的拳头又黑有硬,每一拳都是将左手楔在其中。这一行打完以后,老大回过头又将没有打开花的用脚踢烂,两个人忙活了一整,把场面打的稀巴烂。叫看到的大人心惊肉跳,“哎呀呀,我的菜……”他们被拿了个现行,又被扭送各家,让一群人看到了这两个货不是东西。直到第二天早晨,它们两个站在操场的高台上,人手抱着一个稀巴烂的莲花白,被校长当着全校师生严厉地批评了之后不久,老大就再也没有来过学校。是的他不上学了,士可杀不可辱,他整天在涝河放起了牛。
老大难当,老二好强,老三善良,不过这已经是好多年以前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