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小说】流浪雀(未完结)
一、兄弟分家
“嘶嘶——”在一个再平凡不过的鸟巢里,一场雷霆大战正在持续。麻雀兄弟——闪诚和程朗正在为食物而打仗。今年比较冷,事物本来就缺少,再加上一条虫喂两只鸟,还不够糊口的。
贪婪永远没有止境,止境往往没有贪婪。
哥哥闪诚为了自己不饿肚子,野蛮地将弟弟程朗的那份晚餐夺取。程朗当然不会罢休,这年代了,谁愿意挨饿啊!平时还好,夺走了再找一条罢了,但眼下处于饥荒时期,别说虫了,连找个草籽都比把大象装进火柴盒里都难。岂有此理,这是我辛辛苦苦找回来的食物,凭什么你吃大份的?程朗愤愤不平,张口将自己的那份食物抢了回来。
适可而止,何况它又不想挑事。可这闪诚偏偏不是省油的灯,把自己的那份虫囫囵吞下去后,硬要把程朗的那份也抢来,程朗大怒,怒吼一声:“别逼我,我也饿着肚子呢。你有想过我的感受吗?你饿我也饿,况且你已经吃了一半了!”
闪诚才不管他三七二十一,扑上去就叼住那半条虫子,程朗死不松口,紧紧咬住。闪诚的眼珠一红,朝弟弟扑过去,程朗措不及防,险些摔下去,闪诚趁机把虫三下五除二地给他收拾干净了。
闪诚的肚子饱了,但程朗的肚子更饿了。他心中已经被怒火烧焦了。天理何在?天理何在?明明是它冒着被饿死的风险去找的食物,费劲了功夫,为什么他就能吃大份的?如果是有原因的攻击,我还能承受,也愿意;但凭什么就无缘无故地欺凌,别把豆包不当干粮啊!这已不是普通的欺负了,是蔑视他的生命。程朗伤心地看着哥哥,它已不是当初那个处处关爱它,处处爱护它的哥哥了,而是一个索命鬼,一个自私的索命鬼,为了自己的生命而抛弃曾经不离不弃的弟弟!程朗越想越生气,他程朗不是吃素的,岂有此理,今天它不要他两口出出气,它今天就不是鸟!
复仇加复仇,等于火山爆发。
程朗扑上去,对准闪诚的翅膀,狠狠地啄下去。不料闪诚一躲,侧过身来,嘴正好对准程朗的翅膀。不好,万一闪诚啄住了自己的翅膀,咬掉肉、羽毛倒无所谓,养一养就好了,但如果咬断了骨头,不就成残疾雀了吗?狼不能少腿少钢牙,鱼不能少鳞少尾,鸟是更不能少眼少翅膀,没了翅膀,神圣的鸟只能变成平凡的鸡,在地上啄米。
程朗想把翅膀收回来,但已经晚了,闪诚锋如尖刀的嘴已经咬在程朗的右翅膀上了。伴随剧烈的疼痛与“咔咔”的骨头碎裂的声音,程朗觉得眼前一片昏暗。坏大了,本想咬断它的骨头,没想到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把自己的一只翅膀给搭上了,还没叼着对方的一根羽毛。不行,再疼再痛也不能服输,一定要让闪诚知道,它程朗是不好惹的!
趁闪诚咬住翅膀的一瞬间,程朗转过头来,伸开翅膀,朝闪诚的右眼狠狠地啄了下去。霎时间,闪诚的右眼皮开肉绽,血肉模糊。闪诚立刻松开了嘴,退后了两步。程朗趁机扑上去,口下不留情,在闪诚的身上乱啄乱咬。
闪诚再也忍不住了,反身朝程朗狠啄。
“来啊,我自私的哥哥,要置我于死地就来吧,你早就想饿死我了,因为你为了自己活!下面来啊!杀了我,你就没有竞争者了,一雀吃饱全家不饿!索命鬼,以为只咬了我的一只翅膀就会制服我,我告诉你,我死也不会屈服于你!”
闪诚瞬间被激怒,更加猖狂。程朗虽然不甘示弱,但它毕竟比闪诚长得瘦弱,再加上还饿着肚子,很快就占了下风。闪诚退后了几步,猛地向程朗撞去。程朗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从巢上跌了下来。亏的是冬天,地上有一层厚厚的积雪,在不至于摔死。
战争结束了,两败俱伤:一个成了独眼雀,一个成了残疾雀。
二、流浪生活
第二天早上。
从阳光照进鸟巢的第一刻开始,闪诚就开始在树上唱起讽刺程朗的歌。
程朗几乎同一时间起来,吃力地从雪地里爬出来,觉得浑身上下发麻发痛,看见闪诚在巢上扬扬得意,心里很是愤怒,可是心有余力不足,现在它的翅膀受伤,飞不上巢,再者是它从巢上跌下来,大伤元气,根本不适合在发战争要不是它死,就是两败俱伤,鱼死网破,总而言之,胜算的几率为零。但程朗一阵怒火涌上心头,大声喊:“闪诚!你有种下来,我们单挑。就靠你把我撞下巢去有什么厉害,你下来,下来啊!”
但闪诚才懒得理它呢,拍拍翅膀飞走了。
仇难报,气难消,怨难解,怒难平。
程朗眼下气得火冒三丈,但它真的无能为力,在这里等纯粹是浪费时间、干生气。面对那个血腥的家和残酷的哥哥,程朗决定离家出走。
可这流浪汉也不好当,吃喝排第一——要不就饿死了,避天敌排第二——要不就会倒毙荒野,冷暖排第三——要不就会被冻死,这几大问题都不好解决。这生存是个问题。但它宁愿在外面死去,也不愿意回到那个已经没有温暖了的家。
程朗眼下除了复仇,其他的什么也不顾。
在冰凉的雪地上,程朗拖着疲惫的身躯,用已经冻出血的脚,向森林迈去,那里有树叶和树干的掩护,大雪时不至于被掩埋。
程朗已经头晕眼花,冻了一个晚上,再加上失血过多,它觉得眼花缭乱,整个世界都在旋转,脑子一片空白,目光茫然,脚步千斤重;觉得翅膀和脚的伤口化脓,刺痛难忍,步步如针扎了一样。还没等它再迈出一步,就“扑腾”一声栽倒在了雪地里……
三、意外的朋友
程朗慢慢睁开眼睛,刺眼的阳光射入瞳孔,有阵阵暖风吹来,但总感觉有些不对劲……这风中怎么带有……血腥味!程朗爬身起来,甩了甩头,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这头越慌越晕,“壁咚”一声又倒在软绵绵又带有硬壳的地方。这是怎么一回事?这是什么地方?
“汪汪汪!”
耳边响起一阵犬吠,但程朗听着好像在梦中。
“汪汪汪!”
“汪汪汪!”
这不是梦境,而是真实的,好像就在身边。
“汪汪汪!汪呜——”
程朗睁开眼睛,四处张望,忽然一张狐脸列入眼帘。程朗吓了一大跳,蹦了起来,转身欲逃,但不料摔了个狗啃泥。
“汪汪汪!”
身后又响起了犬吠声。不对呀,狐狸怎么会狗叫呢?难不成狗趴在狐狸后面叫,那么“豺狼当道”就成了“狐犬当道”了。狐与犬生来就是天敌,一个给人损财,一个为人效劳,而且狐狸好偷鸡,狗是看家守门的,不可能成为同伙,那眼前又是怎么一回事?难道它是一只混血种,阴差阳错,已经神经错乱当看家犬的狐狸?要真是这样,他程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刚想摆脱围剿离家出走,没想到这小命就断送狐口,唉,天之涯,地之角,天理何在呢?罢罢罢,跑了也是死,不跑也是死,干脆就死的舒舒服服的吧。程朗闭上眼睛,等待狐狸来处置他。
十分钟,二十分钟,半个小时……程朗都睡一觉醒了。怎么回事?怎么自己还活着?难道自己已经在狐狸肚子里了?不对呀,怎么阳光还直射进来呢?那狐狸反应是有多迟钝,比马门溪龙的反应还迟钝。程朗冒着生命危险,把头转了过去,看见了一幅不可思议的画面:
那只狐狸仍无动于衷地盯着他,歪着脑袋正疑惑不解呢。
“汪汪汪!”那只狐狸见程朗转过头了,立刻向他跑来。
千真万确,就是那只狐狸发出了狗叫。眼下,程朗对自己又痛又恨,真想啄自己两下,那狐狸冲过来,说明他有了食欲,而且这个角度也容易扑击,等于把脑袋伸到狐狸嘴里。那不是鸡给黄鼠狼拜年——自投罗网吗?唉,认命吧,就算他把头转过来,也减少不了狐狸的捕杀兴趣,干脆接着不动了吧。
没想到,那狐狸跑过来。轻轻叼起程朗,径直奔向稻草堆。怎么回事?难道他还有小宝贝?他知道狐狸的作风一向是让小宝贝成为优秀的狐狸从而从小培养他的捕猎能力。算了,天算不如鸟算,他早料到狐狸要吃它。现在,狐狸一咬牙,就能让他魂归西天了。
谁知狐狸竟把它放在了稻草堆上,甩了甩头,用“东北”口音的鸟语跟他叫了两声。虽然不太地道,但程朗能听懂他说的是“你好”。
程朗很奇怪,狐狸会说狗语,还会说鸟语吗?
“啾啾。”程朗问他,“你会鸟语吗?”
“哗。”狐狸居然一点架子没有地说,“会,我精通动物世界的各种语言。”
“你是狐狸吗?”程朗壮着胆子问它。
“不完全是,”狐狸偏了偏脑袋,“我有一大半狐狸的基因,一小半犬的基因,所以人们叫我狐狗。”
“你的名字就叫狐狗吗?”
“不,我是狐狗,但我叫金元。”
“好生财的名字,我叫程朗。”
“你怎么受伤了?还躺在雪地里。依你的伤口来看,不像是狼牙咬得,也不是野兽咬的,再说了,野兽咬了你肯定会把你吞了;我看也不像猎枪打的,,因为你的体内没有子弹,也没有穿透你的身体。在我看来,你的伤口时被啄的,是鸟的尖嘴钻了进去,才使伤口呈尖形。”
“真是福尔摩斯的附体,神一样的推理。”程朗打心里的佩服。
“我说的对吗?”金元歪着头问它。
“哦,对。我被我的同类啄了······”程朗澄清了一切,却没有提闪诚是它的哥哥。它怕金元会嘲笑它和兄弟不团结。
“所以说,你现在和它拆散了关系。”
“嗯,差不多是这样的。”
“也就是说,你现在是孤身一鸟的流浪雀?”
“嗯,对啊,已经脱离群族了,第一原因就是这翅膀。”
说着,程朗艰难地抖了抖它那只伤到骨头的翅膀。
“没关系,我们做朋友吧。”金元友好地说。
“你,你是狗,不不,狐,不不,狐狗,而我是鸟。你,你随时都可能要了我的命。我······我······”程朗大吃一惊。
“没关系,日久天长,别人会理解的。”
“这······”程朗还犹犹豫豫的。有一个狐狗朋友,安全感增加了,但它随时要小心狐狗会不会吃了自己。
“怎么?你在踌躇?”金元低着头看了看程朗。
“不是,我是在想,我们做朋友,不怕有别的动物说坏话吗?”
“你怕吗?”金元反问它。
“不怕,相反,我为有一个朋友而高兴。”
“那就可以了,”金元满意地点了下头,又意味深长却略带伤感地说,“友谊是盾,朋友是剑,有了它们,随时都不怕,对吗?”
“对不起,我不大理解你的话……”
“时间长了,见得多了,你就会明白的,”金元的脸色有些难看,它把话题转移了,“对了,你现在还没地住吧,睡我这儿吧,正好养伤也比较方便。”
“好啊,谢谢你。不过,你为什么要这么照顾我呢?我对你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
“助人为乐嘛。”金元的回答格外含糊。然后它轻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