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与情

2020-02-13  本文已影响0人  僖老师

      制订礼的原则,除了理之外,还有情,所以《礼记》说:“礼缘人情而作。”人是情感非常丰富的动物。对于人而言,如果能用理性控制情感,则不仅有利于身心健康,而且有利于社会和谐。相反,如果失去理性的控制,就会变成兽性之徒,酿成恶性事件。据2005年10月25日《北京晚报》第10版的报道:《2/3命案缘于激情犯罪》,同事之间吵几句嘴,都可以成为杀人诱因。又据2005年11月19日《北京晚报》第4版的报道:《调查显示:多半女大学生情绪不稳》,一项针对女大学生心理健康的调查,认为自己情绪不够稳定的占55.4%,情绪时好时坏的占34.8%,52%需要依靠别人,48%惧怕失败,许多女大学生缺乏自信,经常为一些小事苦恼和烦躁,情绪容易波动。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美国。《纽约时报》2005年11月27日刊登了朱迪思·沃纳的文章:《粗鲁的孩子》。文章说,据2005年10月美联社和益普索集团开展的民意测验结果,将近70%的美国人说,他们认为当代人比二三十年前粗鲁,孩子们的表现尤其糟糕。那么,人类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情感问题?儒家对此有很深入的研究。

      一、人性得自于天

      礼为什么要缘情而作?这是儒家从研究治世之道得出的结论。而儒家的治世之道是从道的普遍性推衍而来的。人类在与自然万物打交道的过程中,既有失败者,也有成功者,其中是否有规律性的东西在起作用?怎样才能避免失败、走向成功?郭店楚简中的《尊德义》篇从正面总结道:大禹治水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顺从了“水之道”;秦人的先祖造父马养得好,是因为他掌握了“马之道”;周人的始祖后稷地种得特别好,是因为他谙熟于“地之道”。而圣人善于治民,也是由于尊重了“民之道”。可见万物莫不有道,道就是客观规律。作为执政者,尤其应该懂得尊重事务的客观规律,如果治理人民而不尊重民之道,那么“民之从之也难”,民众是不会服从的。

   

      儒家认为,天不仅是宇宙的主宰,而且是万物之“道”的渊源。郭店楚简说:“圣人知天道也。知而行之,义也。行之而时,德也。”天道无所不在,天道形诸于地,就成为地道;形诸于水,就成为水道;形诸于马,就成为马道;形诸于人,就成为人道。人道如同水之道、马之道、地之道,是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它有两个最显着的特点,首先,它是人类的不教而能、不学而有的本能,是天赋予的。儒家称之为“性”。《中庸》说“天命之谓性”,《郭店楚简》说“性自命出,命自天降”,意思是相同的。我们今天还常常说“天性”。儒家说人性得自天命,则人性就是天性,谁都不能改变,而只能顺从之,从而将性与天道相打通,不仅说明了人性的来源,而且为人性的合法性取得了形而上的依据。尽管其中少有玄学的色彩,却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其次,人性不是发生在个别人身上的孤立现象,而是人类普遍具有的特性,“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对人性的把握,可以推己及人,导出正确的为政之道。所谓人性,郭店楚简说是喜怒哀乐,《大戴礼记·文王官人》说是“喜怒欲惧忧”,略有差别。

   

      儒家对人性做了缜密的考察,从内与外、隐与显的角度,将它分解成两层:性隐存于人的体内,无法进入人的视野,但它确实存在。好比一口钟,只要没有外物的撞击,它是寂然无声的,但它体内却隐含着一种发声的能力。人性也是如此,它是一种能力,没有外物的作用时,或者人在睡眠中,它都含而不露。当外物影响到人,体内的反应机能启动后,性就会外发,呈现出喜怒哀乐的不同形态,儒家称之为“情”。情是性外发时的表现形态。性与情相为依存,没有性,就无所谓情;没有情,性就归于虚无。

      二、道始于情

      郭店楚简《尊德义》篇说“民可导也,而不可强也”,“可导”的是人性,“不可强”的也是人性。郭店楚简进而提出了“道始于情,情生于性”的理路,认为治民之道发端于人的喜怒哀乐之情,因为人情得自天性。这是一个非常自然、非常顺畅的逻辑,它将人性作为治道的基础和主体,将礼治思想直接与人情相连,甚至直接表述为“礼因人情而为之”。

   

    孔门七十子关于人性与人道的讨论非常热烈,这不仅见诸郭店楚简,而且大量见诸《礼记》和《大戴礼记》。这两本书同出于一源,都是从汉初发现的先秦竹简中选编而成的。《礼记》说:“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又说:“故礼义也者,……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宝也。”《大戴礼记》说:“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又说:“故君子莅民,不可以不知民之性,达诸民之情,既知其以生有习,然后民特从命也。”在我们分析了郭店楚简中关于性、命、道、天的论述之后,再来读本节所引《礼记》、《大戴礼记》的文字,就会感到非常亲切和熟悉。朱子说《中庸》立言之旨在于说明“道之本原出于天而不可易”,可谓深得其要。治道必须尊重人道,《中庸》做了最好的表述:“率性之谓道”,这里的“率”是遵循、沿着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遵循常人之性,庶几乎就是道了。这句话在古代中国思想史上具有特别的意义。

   

    众所周知,商代盛行人祭、人殉,许多人一生的价值,就是充当祭祀的牺牲、或者为贵族陪葬。武王克商之后,周公鉴于纣王失德亡国的教训,提出“明德慎罚”的口号,要求执政者“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奠定了民本主义的基础。孔子深化了周公的思想,他不仅反对用活人殉葬,也反对用模仿真人样子的“俑”殉葬。这还不够,孔子还倡行“仁”的学说,提出“仁者,人也”,“仁者,爱人”的命题。到了他的弟子子思这一辈,又把爱人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提出了人性尊严的普世性问题,要求执政者尊重所有人的情感,这是对周公、孔子以来周代人本主义思想的传承与发展。

三、礼是对人性的合理节制

    平心而论,道家也肯定人性,这一点与儒家有一致的地方。但是,在如何对待人性的问题,儒、道两家开始分道扬镳。道家主张人性唯上,提倡放任人性,不做任何约束。儒家认为,人性虽然有天生合理的一面,但需要有合理的节制。儒家关于人性应该受到必要的节制的观点,主要是从以下两方面论述的。

   

    第一,人的心志需要扶正。外物与性情的关系似乎很简单,是一种直线的反射关系。可是,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现象:同一个外物作用于不同的人,反应出来的情并不相同。例如用毒品来引诱人,有人很厌恶,有人却很喜欢。原因何在?儒家认为,在物诱情出的过程中,还有一个起着枢纽作用的东西:志。郭店楚简说“凡心有志也。”什么是志?朱熹解释说:“志者,心之所之之谓。”志就是心的走向。

   

    心与志的关系是什么?简单地说,心与志的关系,有些像性与情。心在内,是志的栖身之所;心的取向表现为志。外物作用于人之后,情如何反应,要经过心的判断和调度,郭店楚简把心的作用形象地比喻为权(秤砣)和度(尺度):“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 心是万虑之总,它在感知外物之后,经过判断和权衡,再发出指令,主导情外发的走向。心之所向,决定着情之所向。心的作用如此重要,可惜它是一个非常不确定的因素。在某些情况下,明明是恶言恶行,心往往会偏而向之。明明是善言善行,心或许会厌恶之。可见,人的心理定式未必都正确。所以郭店楚简说:“凡人虽有性,心无奠(定)志。”心的走向,没有一定之规,它往往要经过对次的实践和反复,才能形成某些心理定式,作为今后判断外物的经验。

   

    因此,如果不能将心志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人的德性就很难树立起来,郭店楚简说“德弗志不成”,正是这个意思。那么,怎样才能正确地把握心志呢?儒家认为,应该通过礼义的教育,来扶正自己的心志。郭店楚简说:“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儒者的责任就是因性明教。而教育的方式既包括礼乐,也包括刑法:“作礼乐,制刑法,教此民尔,使之有向也。”目的是要让民众的心志有正确的方向。这项工作需要长期进行,但在“心未定”的童稚时代最为重要,要注意孩子的生活环境,择居处,慎交游,使孩子“目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视右视,前后皆正人”。等孩子年龄稍长,要处处教以礼义,以正心志,使之“习与智长”,“中道若性”。性情与礼义的关系,《诗序》有一段非常精到的表述:“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性情是教育的起点,这是民众的天性。礼义是教育所要达到的目标,是先王传给后人的教泽。

   

    第二,人的性情不能自发地达到“中”的境地。性情有容易失控的一面,虽然人的心志正,则外发之情的方向自然就正。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所发性情是否适度、是否恰到好处?或者不足,或者过度,虽然是出于天性,却不合于天道。儒家制礼,意在使人的性情能得其正,“齐之以礼者,使之复于正也”。能够适度把握性情,才是把握了礼的真谛。

   

    《礼记》有一段孔子的弟子有子与子游讨论礼的对话,对于我们理解“中”的问题很有帮助。儒家丧礼中有“踊”的规定。踊是跳脚,是人在最悲痛时自然会出现的动作。丧礼规定,只有在某几个仪节中,孝子才可以踊,而且每踊只能跳三次,三踊而毕。有子认为这类规定多余,应该任凭孝子发泄悲痛之情。子游认为,毫无节制地发泄情感是“戎狄之道”,而文明民族懂得理性地表达情感。子游说,人在丧亲之后有两种表现,一种人对父母有很深的感情,此时不吃不喝,悲痛欲绝,情绪失控,不仅无法完成丧葬之礼,甚至可能毁性丧身,这当然是死者不希望见到的。另一种人是不孝之子,无所谓,一切照常。前者是悲伤过度,后者是悲伤不足,都不好。   

   

    孔子说:“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为此,丧礼中设计了两套办法,一是哭踊之节,二是衰绖之制。贤者丧亲,哀伤过度,滴水不进,会有生命危险。为了防止“以死伤生”的现象发生,丧礼规定,到了第三天,一定要让丧主喝些粥,要坚强地活下去,此外要有哭踊之节,注意节哀顺变。“衰绖”是指丧服。丧服有提示的作用,提醒丧主正在重丧之中,每天面对丧服,可以使他回忆起父母的恩情,唤起内心的悲伤之情。可见,丧礼的作用,一是要杀减过情者的悲伤,二是要提升不肖者的哀情,古人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子游说“品节斯,斯之谓礼”。《礼记》也说:“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可见,礼的节文正是对于人的情感的合理限定。

   

    最后,我们来读《中庸》开头一段非常着名的话:“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人有中正之性,这是为政者所依据的大本。要让喜怒哀乐发而皆中节,处处恰到好处,才是“和”的境界,才是理性的完美体现。中庸之道,就是万物得其中、人得心性之中。朱熹说:中就是“无过无不及之名。”“(人)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礼就是合于大本和达道的情性与行为。

   

    郭店楚简将儒家的礼学思想归纳为“始者近情,终者近义”,与《诗序》所说的“发乎情,止乎礼义”是一个意思,都是主张要将情控制在无过无不及的层次上。孔子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朱熹解释说:“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礼的作用是在于要引导人性走向理性,这正是道家所没有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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