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天生渴望被记得
2016-08-19 本文已影响20人
铿锵小妖
南派三叔自编自演,用扑朔迷离演绎了《盗墓笔记》的十年之约,我不是稻米也没看过以前的盗墓笔记,第一次看,印象最深的是张起灵。
张起灵虽然有着令人羡慕的长生不老,却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忘记前面的事,他说:“我这种人,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不会有人发现。”
吴邪晃了晃手里的相机“没关系啊,我可以帮你拍下来。”
那一瞬间男主笑得天真无邪,闷油瓶的眼神也略带温暖。
哪怕他已长生不老,行走江湖时仍会害怕孤单。
人天生渴望被记得,平凡人类更如此。
为了不被忘记,隔三岔五在群里冒一下泡证明自己还存在。
芝麻大的事也发个圈,美其名曰博眼球求关注。
更有甚者,每天早上一条群发的问候短信,让你不记得都很难。
这不丑!我也一样,希望有人在乎渴望有人疼。
走在街头突然被一看似陌生的人叫出名字,大脑短路几秒后紧接着欣喜若狂,这么多年不见,容貌甚至身高都变了,居然还记得;
感情遇到瓶颈,关闭朋友圈逃避生活,一个月后几乎每天都会接到友人的电话“没见你有动态,忙啥去了?”两眼模糊原来还没被世界抛弃;
乘电梯时遇到仅一面之缘的熟人,你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打招呼,却抢先被对方准确无误的叫出名字,那种感觉是意外中的意外。
你迫切的希望被别人记得,自己也努力的希望记住别人。
你说自己脸盲,你说大脑储存不够,那是借口,因为你没有把TA放在心里,用心看过的人哪能说忘就忘呢。
我不要千年不老,万年不死,我只要若干年后你还记得我。
我问狐狸“如果没有天天说晚安,会不会被忘记?”
狐狸回答“天天想呢!”
嗯,即使是官方答案也挺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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