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瞬间(二十四)时钟能走慢就好了

2017-07-09  本文已影响0人  季孟秋

家里的书塞满了四个书柜,其实有很多没有看过,我惶恐的不是我看不完这些书,而是看不下,即使在这个稍微有点空闲的周末也是如此。

看书是个老习惯,从小家里印有字的东西我都会翻看一下。后来父亲出差给我带回来的礼物也是书,他也很希望我能够多看一些书,条件是学习成绩不要那么难看。我好像做不到这一点,在小学时语文总是只能考60多分,还常常在写作业时在作业本下面压上一本小说偷看。在某次被发现后,父亲愤怒地撕掉了一本书。我还记得它的名字叫做《铁头狼》,是一本童话。后来再到临近期末考试的时候,父亲就把我的所有藏书锁起来。我能看到的是他的专业书籍,一堆英文字母,还有一堆马恩列斯选集——那个时代留下来的东西,我看不懂。

就算撕了书,我还是喜欢看书。上了中学,上了高中,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当年学业压力不如今天,有了闲暇他常常号召我们读书。我曾经问过他有什么书推荐给我看,他很高兴有人这么问,就借了一本《傲慢与偏见》给我。这本书所描述的爱情故事和乡村生活彻底把我吓住了,从此对英国文学大多敬而远之。后来念大学,英语老师要我们精读奥斯汀的作品,并拿了她的另外一本书《理智与情感》的原版当作作业给大家阅读。大家为她那古典而佶屈聱牙的英文所折服,怨声载道,我却在想,应该让我的高中班主任好好尝试一下我们的痛苦。

读慢书是那个时代的特征。但我是个急性子,对于一些特定的书籍,如四大名著里的《红楼梦》,在进入大学前无论如何是读不下去的。在大学里时间要比中学充裕了,这才能够慢慢地坐下来磨自己。当时把《红楼梦》读完了,顺便也读完了《约翰·克利斯朵夫》。这一套四本的书,我花了三个月时间才彻底把它啃完,由此成长成为半个文艺青年。为什么是半个呢?因为我同时还读着《舰船知识》、《航空知识》和《兵器知识》,还有1993年1月1日发行的周报《环球文萃》——现在它叫《环球时报》。

直到今天,我还有些遗憾,从来没有人告诉我应该系统地去读什么书。或许这不该是别人对你这么说,而是你自己去摸索。可是我一直没有摸索成功。周围的同学看书的风格很杂,从金庸武侠小说到社会学、人类学和语言学方面的书籍都有,最后小有成就,说起话来头头是道。我却一直从心所欲地乱读书,除了琼瑶和张爱玲,别的文学作品多少都读一点。最喜欢的是海明威、川端康成以及肖洛霍夫。从功利的角度来说,文学作品给人能够带来的实惠是很有限很有限。即使今天我当了记者靠码字过日子,新闻写作也毕竟不是文学写作,再说文学作品也不是给你长知识用的。

后来在国外念新闻学,老师给我们开了阅读书目,这才算有系统性地开始进行了阅读。怎么系统呢?从亚里斯多德开始阅读,读希罗多德的《历史》片段,读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作品(苍天!),读笛卡尔,培根、洛克、霍布斯,随后是黑格尔、马克思和列宁的选读,最后拿来垫底的是葛兰西、福柯、哈贝马斯、德里达、鲍迪厄,整个把西方哲学史过了一道。上面是跟专业关联不大的,跟专业关联度比较大有一堆,什么拉斯韦尔,麦克卢汉,再加上一堆法兰克福学派,英国文化研究。当时看到书单全身发毛,没想到读了两年也撑下来了,并且培养了不一样的视野。当然,最重要的是英语阅读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我用了三个月时间啃完了托尔金的《魔戒》原版,后来又有了足够好的平稳心态啃下了威廉·夏伊勒的《第三帝国兴亡》。这大概就是证明。

然而听雨读书的好事儿不会很长久,受环境影响。在国外到了周末除了去酒吧,能做的事儿只有读书。回来之后生活变得精彩了,工作的压力也改变了一些生活轨迹。尤其是从事眼前的这个行业,一周写五篇稿子是正常的。一周只写一篇深度稿件是件很奢侈的事情。在写稿过程中,读书完全功利化了。书籍买回来,是作为查询写作资料使用的,而不是阅读。电子书籍和网上的一大堆PDF研究报告,在我的眼中没什么审美价值,只是一堆数据、分析和预测而已。所谓秋日午后,一杯咖啡一本书的好事儿基本是没戏了。有一阵子我曾经尝试着躺在阳台沙发上看看闲书——结果睡着了,还把放在手边的咖啡打翻,充分说明了阅读于我,越来越接近于一个悲剧……

我常常想,如果我的时钟要比别人慢一点就好了。比如别人的一天是24小时,我的一天是72小时,那会很有趣。那时候很多人走路就像慢动作一样,而我会很从容地按照自己的节奏工作,生活,做很多有趣的事儿,读很多的书,然后像蚕儿吐丝一样,慢悠悠地结个茧把自己包在里面,再也不理外边的纷乱嘈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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