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头函数(优化函数写法)

2020-09-12  本文已影响0人  似朝朝我心

1.声明式函数。



没有赋值,不能优化了。

2.函数表达式。

原型:
(1)优化:去掉function关键字,在小括号和大括号中间加上箭头。

箭头左边是参数(),右边是方法体{大括号包着的就叫方法体}



(2)优化:当方法体内部只有一行代码时,连大括号也不需要,return也不需要。

箭头函数标准写法:

(1)无参数
(2)2个参数

(3)1个参数时,小括号都可以省了。


我们来实现一个点击按钮的效果。




补充:addEventListener()事件可以监听到用户点击了多少次。


image.png
普通函数下this指向当前对象

接下来让我们来优化函数代码,让其变成箭头函数。



看下效果:



哦嚯!为什么报错了?
这是因为this指向对于当前对象的引用,在箭头函数里面,是没有this指向的。

所以箭头函数有特定的适用场景,并不是任何场景都可以使用箭头函数去优化代码,箭头函数里面的this指向跟普通函数的this指向是不同的。

(1)把箭头函数作为事件的回调函数去写,this指向不是再是当前对象,而是window




(2)我们来做个判断就知道了。




所以箭头函数里面的this指向真的是指到顶层window当中去的。

案例:对象中的属性和方法,如何优雅地使用箭头函数。
原型:




(1)使用箭头函数优化后:




依旧是同样一种情况,箭头函数不要使用this指向。

因为箭头函数里面的this指向是window.

注意这里有一个巧合,window下面有一个默认的name属性的,我们将其展开看看,找到它。



所以我们不要在对象里面使用name(当你使用了箭头函数)
所以我们的原型要修改下:

(2)继续优化:关于ES6对象的简写形式,对于对象中的方法可以将其冒号去掉,function关键字可以去掉。
前后对比以下:

应用场景3

原型:

在普通函数下,控制台可以返回arguments.
(1)修改成箭头函数后。




这报错是说:箭头函数里面不能使用ararguments

应用场景4 类,有点像构造函数和构造对象。

(1)es5写法:

(2)箭头函数写法。




报错:不能使用箭头函数作为构造函数。

拓展es6语法:模板字符串拼接,使用反引号包裹${引用的变量},取代了双引号和单引号。



(2)箭头函数下:


同理,箭头函数下,this指向永远是window对象。
经过这么多的例子,说明this指向在箭头函数里面水火不容阿,有箭头函数就不能用this了,切记。

总结:箭头函数如下几个场景不能使用this指向。

1.作为事件的回调函数不能用this指向。
2.通过箭头函数去定义对象里面的方法,不能用this指向。
3.通过箭头函数去定义的函数不能使用arguments对象。
4.箭头函数不能作为构造函数使用。
5.箭头函数不能去定义原型下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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