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出现,要不要把握?

2019-01-31  本文已影响0人  罗芳慧

      近期,保险产品出现两个终身薅羊毛的机会,啥?终身薅羊毛?是的,你没有看错,按照合同年年法定薅羊毛哦️️️🤑️

现在机会出现了,你要不要了解?

      第一个机会是含有前症责任的终身重疾险――百年人寿童佳倍,上市不久保险公司急急要停售,预计2月底下架。

      第二个机会是预定利率最高的年金险――信泰人寿如意享,银保监会近期已不再审批此类产品。

      你可能会问,既然上市的产品就是经过审批的产品,为什么这么快要下架?会不会是保险公司自导自演的游戏,忽悠消费者无脑购买?

      作为第三方保险经纪人,客观中立,不为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代言是我们的立场,价值发现,为客户创造价值是我们的职责。这两款产品对于消费者是实实在在,不可多得的利好,抓住机会,买到就是赚到!

               


加量不加价,性价比超高

    百年人寿童佳倍终身重疾险最大的特点是4.0的配置,3.0的价格,加量不加价,性价比超高!

科普一下重疾险的进化史:

重疾1.0    重疾

重疾2.0    重疾+轻症

重疾3.0    重疾+轻症+中症

重疾4.0    重疾+轻症+中症+前症

        百年童佳倍就是重疾4.0产品,包含病种多,病程长,赔付次数多,豁免责任多!整体包含167种疾病,其中100种重疾,35种轻症,20种中症,12种前症。并且重疾,轻症,中症都有多次赔付:重疾赔5次,轻症赔3次,中症赔2次,新增加的轻症赔1次。整体杠杆比高达1:7.6,1份保费撬动7.6倍保额,性价比远超市面同类产品!

      尤其本次增加的前症责任更是创新,所谓“重疾前症”,顾名思义,就是重大疾病前高风险病症(高重疾风险病症)的简称,其特点在于病情轻,但后果严重;可逆,并且有好的治疗和防治措施。12种前症疾病保障,涵盖了8种癌前病变手术责任、3种慢病危险病症责任、1种发作性高重疾风险心律失常手术责任,确诊可豁免保费,还有身故或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障,既防重疾、又保重疾。

机会出现,要不要把握?

这么丰富的4.0版配置,保费仅仅和3.0版相当,保费增加1个百分点,但保障实实在在增加了10%以上,所以对客户非常有利,保险公司貌似意识到这么激进的策略可能大大增加赔率,担心后期风险不可控,因此紧急叫停,2月底下架。

机会出现,要不要把握?

      预订利率最高的年金

          确定的未来

      信泰如意享养老年金就是这么一款预订利率最高的养老年金,预订利率达到监管上限4.025%,同时保单现金价值非常高,无论是用来做养老储备、长线投资、财富传承、资产保全等,甚至只是简简单单地存钱,都是非常给力的。

      欧美日国家早已进入低利率、零利率甚至是负利率时代,我国随着GDP增速的进一步放缓,利率水平长久来看必然也是下降趋势。

      近期,监管已经暂停险企报批预定利率为4.025%人身险产品,释放出强烈的利差损防范信号。

   

机会出现,要不要把握?

——25年前,银行利息10.98%,年金保险8.8%,大家都觉得年金保险收益太低,放弃购买。现在,银行利息1.5%,那款25年前买的年金保险还是8.8%。

——前几年,余额宝8%,万能账户7.2%,还是觉得没必要规划年金保险。现在,余额宝2.8%,当年那款保险账户5.5%。

在经济形势利率持续下行的今天,强烈建议大家用4.025%保险年金(无风险收益)来锁定利率。

机会出现,要不要把握?
机会出现,要不要把握?
机会出现,要不要把握?

保险年金,兼具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自己建立一个养老金账户,为孩子建立教育金账户,妥妥的安全感。

 


      保险公司靠不靠谱

        能不能兑付

    可能你会问,百年人寿和信泰人寿都是我没有听说过的保险公司?万一倒闭了怎么办?万一经营不善不能兑付了怎么办?

    第一道风控:国内保险公司拥有世界上最严苛的设立条件

保险法――

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一句话:保险公司不是你想成立就能成立的。

第二道风控:保险资金的投资遵守最严格的监管原则

第一百零六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这条法律表述,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还有诸多限制,即便资本大鳄有了保险公司,也并不是你想干啥就干啥的。为了防止金融系统风险,监管得很严格啊。

第三道风控:精算师问责制度

任何一个保险公司都有一个总精算师严格把控产品,切实做到盈亏点的平衡点,不会让保险公司亏本。

当然,一些还没那么耳熟能详的公司,或者一些近期受舆论影响的公司,他们为了增加市场占有率,不乏这样干:不卖广告,但让利一些给客户,以达薄利多销。

这是实惠之举啊,有些人还挺傻的,有便宜还不捡。。。

(举个例子,一家新开的超市,肯定会有一些打折活动吸引客户)

第四道风控:再保机制,把风险分保出去

超过风险承受能力的保险业务都必须进行再保险保障,这是《保险法》规定的:

第一百零三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如震撼世界的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赔付保险金额超过380亿美元(这个数字是之前有史以来最大的灾难赔偿案件的30倍),而其中70%的赔款是国际再保险集团赔付的,对保险公司的影响不大。因此,严谨的再保制度下,赔垮一个保险公司的可能性是几乎不存在的。

在国内的严苛监管之下,再保险公司都必须有一个强而有力的后盾,比如中国再保险集团,就是隶属于专门帮党国投资和花钱的中国投资集团,有整个党国做后盾,才是真正的安全啊!

第五道风控:世界最严格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偿二代”

2014年后,保监会通过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后统称“偿二代”)密切关注每一家保险公司的运营。

第六道风控:依法被接管,合法权益不变

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30%的公司,中国保监会除采取前两款所列措施外,还可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对保险公司进行接管。

无论接管的情况如何,保险法都需要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合法权益?就是受合同法保护,依法履行合同的权益。

第七道风控:破产清算机制

第九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可见,保险公司不是不可以破产的,破产的时候,会以破产财产优先赔付职工工资和保险理赔款。而对于寿险公司,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解散。

而关于保险公司破产的问题,世界上早已有善后机制,这就是保险保障基金。

第八道风控:保险保障基金做兜底

万一某个保险公司,被玩坏了,假设真的这么牛,突破了以上七道关卡,突然破产,公司太破也没保险公司愿意做接盘侠,那那怎么办?

不怕一万,最怕万一,保险公司作为承载人们的”万一“的机构,怎么可能没有兜底机制?

这个时候,保监会就会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来接手。

第九道风控:保险合同是法律合同

前述《保险法》92条 明确表明,破产接手后,要维护合法权益。

对于任何保险保单合同,参考效力的时候《保险法》优先于其他法典,而法典优先于其他规定。

那么什么是《保险法》92条 所认定的 合法权益?

就是按照合同法和保险法办事,合同内容不得变更。

那么有没有哪些是不受保护的权益?

保单上没有注明的就是不受保障的啊,如分红型保险的分红、如万能险高于保底利率之上的执行利率,这些都不受保护的。

因此,担心买保险有损失,可以优先考虑高固定收益的产品。这两款机会产品都是确定型的险种,没有任何不确定收益。

因此,对于买保险而言,
你真正需要选择的,是条款、是服务,而不是保险公司!

      好啦,如果你有配置重疾险的规划或者原有重疾保障不足需要补充,百年童佳倍终身重疾险是你配置的不二选择!

    如果你想有一笔安全的资产配置,用于养老或者子女教育,那么信泰如意享赶紧配置起来吧。

    未来的你会感谢你今天的选择。而我,深深的祝福你,幸福平安,优雅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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