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警察粗暴对待中国游客:闹剧源于我们熟知的三句话
导读:
想必大家都听说了此事件吧?
惊不惊奇?唏不唏嘘?
其实这出闹剧与我们熟知的三句话有关:
* 事儿是死的,人是活的;
* 凡遇大事,将水搅混;
* 顾客就是上帝;
为保证文章连贯性,将事件始末简单陈述,知道细节的读者可自行跳过1-2部分。
1.
中国游客曾先生,为尽孝道,带父母前去瑞典旅游。
预定9月3日的酒店,可凌晨就到了,并要求入住,酒店没空房,而且这也不合规矩,所以前台人员就没同意。
结果曾先生就提出要在大堂过夜,可以另外给费用,还是没同意,过节由此产生。
曾先生称自己父亲生病,要坚持留在酒店,争执之下,酒店方报了警。
警察来后,将曾先生抬出了酒店,并把一家人押入警车,丢到了一个墓地。
曾先生一家,悲愤欲绝,并向大使馆求助,也得到了重视。
众官媒纷纷发表针对瑞典警方的谴责。
2.
没几天,瑞典官方给予了回应,并公布了一段目击者拍下的视频。
从视频上看,警察抬人时,似乎并不算太过粗暴,基本是按照易碎品来处理。
而曾先生,则在警察搀扶下,故做扑街状,大有内马儿的天赋。
还不停的大叫:“警察杀人了!警察杀人了!”
曾先生的母亲也没闲着,撕心裂肺的呼喊:“救命啊!”
中国人的嗓门,大家心里都有数。为不影响周边人休息,警察才将一家人送到警车上。
至于曾先生病倒的父亲,警察和目击者者表示,有表演的嫌疑。
为什么送到墓地,也有合理的解释:
那墓地其实就是一个公园,而警方在处理争执事件时,为避免矛盾激化,才会把一方送到到这里。
3.
就此一出罗生门好戏上演,更有意思的是神奇的媒体人。
5天内对同一事件翻云覆雨,过山车般的观点导向,连A股都自叹不如。
5天前,媒体众口一词,纷纷对瑞典口诛笔伐,大呼歧视我中华同胞,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是,当目击者发布了另一个角度的视频,加上瑞典官方的说明,国内舆论立马一边倒,“哭坟”、“巨婴”、“无赖”的帽子纷纷加冕给曾先生一家......
我认为,这种绝对性的评论并不理性,瑞典警察和中国游客各有不妥之处,而这种不妥之外,并没有全然的对错之分,仅仅是文化差异所导致的矛盾纠纷,大家不应该上纲上线。
你非要上升国家矛盾,那就是自我树敌;
你非要硬扣人格帽子,那就是妄自菲薄。
所以,结合这些年的出国经验,理性分析一下我们与西方的文化差异,希望对你有些启发。
4. 事儿是死的,人是活的
想必这句话,你应该经常说,或者经常听说。
中国人普通具有一种通融思想,总认为,规则虽这么定,但一定有变通的可能。
此新闻中的曾先生,应该也有这种认知。
他可能认为,虽然比预约时间早到了,但是和酒店方商量一下应该也不是大事儿,大不了多加点钱,大不了在大堂凑合一下......
正是这种“大不了”,才误了事儿。
如果曾先生提前和酒店电话沟通一下,也许就不会有接下来的难堪。
当然,我不是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批判曾先生,我深知这是一种环境文化的产物,于人于已都难以避免。
大概10年前,我组织几个朋友去德国玩。
我在某网站看中一家很火的民宿,那业主留下了一个公共日历,你在上面选择要入住日期后,他才会和你联系。如果找不到合适的时间,不好意思,谁也别找谁了,省得大家麻烦。
我当时想订10月份的时间,竟然发现,有一个人将10月份的31天全都包下了,我的第一反应是,这特么不是霸位吗?
对方一定是多吃多占,一个人怎么可能住31天?而预定又不用出钱,所以应该有通融的空间。
于是,我在日历上选订了11月份的几天。
果然没多久,业主就找到我,于是我说,其实想订10月份的,但是被一个人全占了,所以想问问对方是不是真的需要住这么久?有没有可能给我们腾出来几天?
结果,那业主非常生气的说:“当然的,绝对的,不可能!别人订了就是订了,你不需要11月份的就不要预约!”
以后去的西方国家多了,这个体会就越深。很多中国人存在“事在人为”的信条,一说到“原则上”三个字,往往意味着可以打破。
而西方人,原则就是不可打破的东西。这也造就西方人做事很“死”,做人更“死”,凡事都需要提前约定好,变通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5. 凡遇大事,将水搅浑
作家慕容雪村曾说过:
“在中国民间智慧中,有个实用法则叫,凡遇大事,将水搅浑”。
具体什么意思呢?
大体是说,遇到不公平之事,就要把涉及面扩大,争取公共舆论的支持,牵扯更多的人进来。
这句话也许你没听过,但是现实中很多人就是这么做的。
你想想,曾先生为何在街头大叫“警察杀人!”?其母亲为何高喊“救命!”?
其实就是想博取路人关注,进而引起舆论同情。(这事得到广泛关注,说明他们的策略确实成功)
这一招就像中国街头闹市中,一小商贩突然大喊:“城管打人了!”
无论城管有没有打人,明显都矮了一节......
别误会,我不是指责这招的下三滥,相反,有时老百姓用这一招也实属无奈。
在很多人心目中,司法系统不能信任,公事公办让人顾忌,受到侵犯无处维权......
所以,一个好办法,就是把水搅浑,去找媒体广泛报道,只要引起舆论的同情,很多事都能迎刃而解......
一位公务员朋友曾说过,他们最害怕的不是上访,不是打官司,而是被媒体曝光。尤其是当舆论一边倒时,他们几乎毫无招架之力......
就这一点来看,论其根本,就是对公职责权的信任与否。
当你信任这套责权体系,相信它是公正的,是透明的,清白的终归清白,你就会愿意配合,就不会将公职一方的行为赋予恶意。
反之,你就会觉得对方就是针对你,处处充满迫害,于是你只能寻求舆论的支持。
针对这点,特别提醒出国的朋友,在西方国家,遇到职权人士执法时,由于文化差异,先不要质疑公平性,先配合和服从,否则后果会很严重。
多年前,我第一次去美国,在入境处排队,觉得无聊,就时不时看看手机。
一位入境官(女士),在很远的地方向我大喊:“NO PHOTOS(不要照相)”,可我真的没照啊,于是向她耸耸肩,继续看手机。
谁知,她竟从自己的卡座里跳了出来,翻越人潮人海,直奔我面前,上来就要抢我的手机!
我马上护住,不给她。
旁边的朋友,经常来美国,让我把手机赶快交出来,不然会搞大。
于是,我很不情景拿出手机,那签证官,把我手机照片翻一了边,才交还给我,并让我不要再拿出手机。
事后我很生气,入境处只写不让拍照,又没写不让看手机,这么粗暴的入境官,难道是针对我这个中国人?
那朋友劝我,说美国执法人员都这样,跟你是哪里人没太大关系。
只要觉得你可疑,他们就会行使权力,这个过程中,你千万不要大呼小叫,更不要反抗,要先去配合。
你可能也会像我当时问一个问题:“还讲不讲人权?”
这其实是一码归一码的问题,执法权也是国家赋予的,你抵抗执法权,就是违法,这就不是人权不人权的问题了。
当然,如果执法方有侵权行为,你可以通过独立的司法系统起诉,以正常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力......
我不想把这个话题抬太高,回归主题,我想指出的是,曾先生一家,最大的败笔就在于此。
用中国的常规把式,去套路瑞典警察,不仅没达到效果,还被大家说成“低档次碰瓷”。
正所谓,“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套路也是需要土壤的......
6. 顾客就是上帝
这句话一般以为是西方舶来品,可实际上来自日本歌手三波春夫。
而且这种理念,更多倾向制造业,意指为顾客生产出更好的产品。
可这句话在中国大行其道,尤其在服务行业,都讲究“以客为尊”。
我不是说这样不好,而是这种理念往往会让消费者把自己太当回事,有种我出钱,我就是大爷的感觉。
这起事件中,有一个细节:当得知无法提前入住后,曾先生的父母一直埋怨和责备他,具体的内容我们不得而知。
但是,我们可以猜想一下,八成和这样想法相差不远。
“我们付了这么多钱,他们怎么这种服务态度?”
想必也极有可能,就是这种心态下,才和对方柜台值班人员发生摩擦。
“付了钱,就应该得到最好的服务”,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去西方国家,你指望获得极佳的服务体验,可能多半会失望。
因为在他们的理念里,更在乎的是平等,服务人员不会因为你是金主,就对你百依百顺。
一次我们去瑞士自驾,订了一个小酒店,本来预计是晚上8:00到,可是遇到塞车,被赌到距离2公里处。
刚刚到8:00,那小酒店就来电话,问我们为何还没到?我们说塞到路上,大概20分钟就能到......
那边马上说:“不好意思,不能等你们了,我们要下班。”
我们马上急了,说多等20分钟都不行吗?不然,我们住哪里?
服务人员说,她会把房间钥匙藏在第3栋房子,侧门第2块石板下面,让我们自己去找......
我去,第一次遇到这种操作,最后我们费了好大劲才入住......
去过很多西方国家,基本都这样子,你有钱也没啥了不起,你不按规矩来,我还不做你这单生意了。
一次在法国某餐厅,吃着正香,突然身边多了几个中国人,围着我们行人,很热情的问我们点的是什么?好吃不好吃?
我们还没回答,服务人员马上走过来,告诉那几个中国同胞,他们应该在外面等,要服务人员领着,才能入内。
其中一个上了点年纪的中国人说,你们明明有空位子,还等什么等?你是害怕我们消费不起?
也可能由于双方英文水平都有限,于是发生了争执。
一个貌似老板的人走过来,义正言辞的请那几个中国人出去,否则会报警。
几个人无奈出去,其中一位临出门时,冒出一句正宗国骂:“泥丫,就一傻X,有钱不赚......”
所以,在国外,还真不要把自己当上帝,最起码要遵守别人的规则。
要知道,有钱不是衡量大国国民的唯一标准。
7.
我并非说瑞典警察一点错误没有,她们确实不够人道,毕竟面对两个老人,这种处理手法多少存在瑕疵。
好在,瑞典官方也承诺将会彻查此事,到时想必会有个交待。
我的重点是,不要因为爱国情节,而一味偏袒曾先生一家,不分青红皂白,盲目站队排位。
凡事还是要客观一点,尊重实事。
也不要因为厌恶中国的市井劣根,就怒怂曾先生一家,似乎中国人的形象都毁于他们手上。
要知道,他们都是特色环境的产物,在当时的反应完全是一种下意识的本能,所以,原谅他们一家吧。
毕竟,曾先生还是个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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