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在家乡,折了一下腰……

2020-05-25  本文已影响0人  萍聚99

一、事情经过

      5.1劳动节,卸下所有的疲惫,错开五一假期高峰,不惜劳累开车驰奔800公里从长沙回到福建龙岩的小山村,小山村温馨可人……最主要的是这里住着我深爱的家人…

     经过几天与家人快乐相处的日子,我们又得整装待发,尽管有诸多的不舍,但是年轻人的使命,必须出发……

      5月7日,农历四月十五,早上7点左右我们出发了,带着深深的眷恋与不舍……

      也许是出门的日子不太好,也许是家乡不舍我们的远去,也许是上天给我们挡住了更大的灾难……7点44分,我们在家乡县城上高速前与一位骑着电动车80岁的老头发生了刮擦……就这样把我们拦在了远去他乡的门口。

      第一次出现这种事情,当时我们吓傻了,什么程序什么常识什么逻辑一概不通。

下车的第一件事:嗖一下麻利的把老人家连人带车的扶到路边……

第二件事情:为了不影响车辆通行,我们又麻利的把车开到了路边……

第三件事情:因为看到对方只是小小的擦伤,其余没什么大碍,就期望能够快速私聊解决……

第四件事情:打交警处理

二、交警不公处理

      交警来后,简单询问了我们相关的事项,没有调取监控也没有调取我们的行车记录仪(当时我们想给他们看的,然而不幸的是我们取下卡片的时候弹跳出来不知去向),他们就刷刷刷的写了一个简易流程,简易流程显示:我们主责,对方次责;然后让我们双方签字画押。因为没有看到行车记录仪,我们也不清楚那一刻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况且对方确实也受了点小伤;最最最主要的是,这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充分的相信警察的判定……我们竟然就这么签字画押了……

       警察当初也试图帮我们协商私聊解决。但是因为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而后让我们带着对方去医院检查。全身上下,从内到外都检查了一遍……一切良好,没有任何伤势,护士也说只要包扎或者稍微缝针就可以了……我们以为可以很快结束,内心舒了一口气……他们家的儿女都还好说话,他的儿子从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责怪我们的话语,他女儿赶来的时候也还在安慰我……然而,他的女婿来了后,一切画风完全转变,要求住院,而当事人,那80岁的老头也是一个固执的人……为此我真心觉得他们太过无理取闹……但是,此时此刻,我们也没有办法,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于是我们又去缴费办理住院手续。

       待一切处理完后,我们回去才去寻找行车记录仪……真相浮出水面……完全是对方主责,甚至全责。但是因为没有经验,也没有第一时间把这个记录仪给到交警重新处理;安排家人处理相关事件后,第二天我们就继续远行出发了……

       但是内心一直不甘心与交警为何如此处理,然后把相关的录像给到朋友、家人、以及一些交警朋友观看,他们都一致认为:警察判责不公。我又思考了下,为什么交警要这样判责。除了以下两个原因我再也想不出来:一是对方是80岁的老人家,二是我们的车牌是湘A的车牌,欺负外地人。除了这两项我再也想不出来……又不经感叹,原来法制社会也不一定法制的……

于是我打电话给交警,询问他为什么当初要这样判定?他说如果有疑问再周一上班的时候把录像给他看,但是因为当时委托别人也不好麻烦别人,而交警也不愿意给我们接收视频的通道,也因为如此,我们又错过了给他看真相的时机,到了第5天,我让表哥帮我把视频给到当事交警,交警看了后也无话可说,但是因为简易流程已经过了3天的重判期,如果真的要重新定责,我们只能向上级部门法院去申诉处理。交警答应我们要做协商处理。但是,到今天对方还声称脚痛没有结案……对方至今还不未看到真实录像,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我们也不想把关系搞僵(但是我却发现对方在耍无赖)……

对方违法行为有以下几点:1、无证超龄驾驶;2、驾驶超标电动车;3、走机动车道;4、横穿马路(没有斑马线的马路),横穿三道;5、没有打转向灯。每一条违法行为都是致命性的……

       我们的车只是走了自己的路线,还好我们当时开得非常慢,拿任何人都说,不撞死也是残废了……

 三、事后反思

第一,交警来之前处理流程

   1、下车后第一件事情拍照、录像,保留现场:不要动车也不要动人(因为万一伤到骨头,我们非专业人士动伤者可能造成致命);

      2、视情况严重打120、交警、保险公司、当地有人脉较资深的亲人……

      3、警察到后取下行车记录仪,仔细审查交警判责是否合理是否正确,不合理坚决拒绝签字……

第二,检查伤势

      1、涉及到人受伤的情况,不要私了解决,一定带医院检查。否则可能的后遗症或甩赖皮可能会让你不胜其烦;

        2、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不限垫付资金;

 第三,警察误判

      1、及时处理,不要拖延;

         2、如果需要,对方太过分,一定上诉法院解决。

第四,关于出门吉日

         1、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有时就是心理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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