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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限制性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

2017-10-28  本文已影响185人  教头

学习定语从句时,很多同学都碰到一个很烧脑的问题:什么是限制性定语从句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两者的区别是什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规则?

我们先看一下定语的定义。

百度汉语里对定语下的定义是:名词前边的修饰(或限制)成分。

英语里面的定义只需修改为:名词前边或后边的修饰(或限制)成分。

因为英语和汉语在较长的定语修饰名词时位置上是有差别的。

在汉语里,定语不论短长,通常都在修饰的名词之前,所以,一个“漂亮的”女孩和一个“漂亮得令人窒息的”女孩,定语都放在被修饰词“女孩”的前面。

英语却不是这样。短的一两个词构成的定语放在名词前边,而较长的形容词/分词短语通常放在被修饰词之后。一个“漂亮的”女孩的表达是“a beautiful girl”;而一个“漂亮到令人窒息的”女孩却应该表达成“a girl beautiful enough to take your breath away”,定语“beautiful enough to take your breath away”需要放在它修饰的“a girl”的后面。

而定语从句,作为一个比较长的成分,要放在所修饰的名词/代词的后边。在阅读理解和汉译英时一定要注意和汉语的差别。

所以,定语从句的定义是:在一个名词/代词后面修饰、限制或补充说明该词的从句。

讲完定义,回到本文的主题:限制性定语从句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

顾名思义,限制性定语从句是起修饰限制作用的定语从句;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是起补充说明作用的从句。

这是大部分语法书对两种定语从句的解释。

这种解释及其精准,然而在实际使用时,要区分是起“修饰限制作用”还是“补充说明”作用,大部分同学仍然是一头雾水!

其实有一个简便法则可以很简单易行地区分这两者之间的差别。

这个法则就是:看被定语从句修饰的词是“明确的清楚的个体/群体”还是“不明确的表类别”的名词。

“明确的个体”指的是一提到这个词我们就能想到具体的某一个或几个人或事情、物体的名词,如Tom,my mom,my best friend,my pen,Gone With the Wind(《飘》)这样的词。

“不明确的表类别的名词”指表示一个类别的总称的词,如boy,woman,friend,book这样的提到了我们只会想起一个空泛的集合的词。

Tom和boy的区别是,一提起Tom,每个人都能想起具体的那个男孩,即使不认识其人,也能知道是指“某个很具体的”男孩,而不是男孩这个群体里面的不确定的一个。

看下面两个定语从句。

1,Tom,who wears a new suit,looks very handsome.(汤姆,今天穿着一套新的西服,看起来很帅。)

这一句里面,因为Tom是一个明确的个体名词,无需限制,所以who wears a new suit只是补充说明他的着衣的状态(穿着一套新的西服)。

2,The boy who wears a new suit looks very handsome.(那个穿着一套新西服的男生看起来很帅。)

这一句的被修饰词是一个类别词boy,所以定语从句必需对这个类别所指的全体男孩做一个限制,排除掉穿着旧西服或其他衣服的男孩,从而缩小这个类别所指的范围(穿新西服的男孩),如果使用的定语足够准确,就能准确地把范围缩小到具有该特征的某一个个体。

再如:

1,Gone With the Wind,which was written by an American woman writer,tells us about the American civil war.

《飘》,由一位美国女作家所写,讲述了美国内战的事情。

2,I always prefer a book which was written by an American woman writer.

我总是更喜欢阅读一本由美国女作家所写的书。

例句1中,《飘》这本书是家喻户晓,不需要限定的,所以去掉后完全不影响句子的结构和意思的完整。

而例句二里,定语从句起的是限定从而缩小范围的作用,去掉后“我更喜欢一本书”的意思含混不清。

所以,限制性定语从句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的三个重要区别是:

一,限制性定语从句起的是限定(缩小范围以便使所指更明确)的作用,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起的是补充说明的作用。

二,限制性定语从句和修饰的中心词之间不需要逗号隔开,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和它前后的主句都需要用逗号隔开。可以用“非逗不可”来简便记忆。

三,限制性定语从句省略后会导致句子意思含混不清,所以是不可以省略的,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因为不是起限定使之更明确的作用,所以是可以省略的。

我个人认为,最有效,最简单的判断方法是看从句所修饰的词是说者和听者都很明确的特定某人/某些人,还是一个像“boy”、“book”这样的表类别的群体名词。

试比较:

Mr. Zhang has a son, who works in Beijing.

张先生有一个儿子,在北京工作。(张先生只有一个儿子,所以无需限定,只能用非限制性定语从句。)

Mr. Zhang has a son who works in Beijing.

张先生的儿子中有一个在北京工作。(使用限制性定从暗示了张先生还有别的儿子在其他地方工作。)

最后,别忘了,非限制性定语从句里面是不可以用that这个关系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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