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心安理得地奢侈吗?
文/叔丁
奢侈在百度的定义是“挥霍浪费钱财,过分追求享受”。这似乎是有钱人的专利。
在北京曾与昔日同事叙旧言新,被问及:加拿大的有钱人都怎么玩儿?望着当年一同进机关住筒子楼,如今已混了多处房产的前同事,心里酸涩随口答:去度假呀,冬天滑雪,夏天漂流。其实我哪知道有钱人怎么挥霍或者消费呢,不过说自己而已。
如何区分挥霍浪费与正常消费呢?在购物之前问一下自己:是需要,还是想要。如果是需要,就买;如果只是想要,就不买。似乎有道理,又哪里不对劲儿。什么叫需要呢?这要看你的生活方式。比方一只猪的朴素生活,有吃有喝有地方睡就是需要,别的都是虚妄。但王小波的猪就不乐意了,他需要自由;奥威尔的猪也不乐意了,他需要睡床铺喝咖啡吃蛋糕,还需要统治别的动物。
拿猪类比,难免自贬身份,不如说人吧。采摘时代的人满足于不被饿死,而农耕时代的人就会渴望稳定的收获和拥有土地财产。人在用火之前,吃没有油盐的生肉津津有味;而在学会用火,懂得使用调料之后,就习惯了熟食的美味,难以再回到吃生肉的过去,即使偶尔会吃吃刺身。陶渊明过着简朴的生活,却嗜好让他直言“我醉欲眠卿且去”的美酒,喜操“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的无弦琴。那么这生肉和清水是需要,还是熟食、美酒和无弦琴是需要呢?
我喜欢芬迪和博柏利的包,一个优雅精致,一个质朴大气。先生从欧洲回来带了一个包给我做礼物,女儿嗤之以鼻:鄙视你这种追求。
被心灵剔透如水晶、眼中世界非白即黑的女儿鄙视的原因不外有二:第一,你的追求太物质,难道没有精神追求?第二,多少人还在为吃穿忧愁,你却花两千块买个包?
《中国日报》2018.8.11, C7第一个原因其实是物质与精神追求的关系问题。美国《华盛顿邮报》曾评选出世界十大奢侈品,自然不是钻石跑车名牌包,而是“生命的觉醒和领悟”、”自由、喜悦、充满爱的心“、”享受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和空间“,诸如此类的精神财富。这样的追求当然不是寻常猪的追求,也不是采摘时代人的追求。
难道人不可以有物质上的追求吗?如果食物只是果腹,何来美食文化?如果衣服只是蔽体,何来时尚时装?如果房屋只是御寒,何来哥特式罗马式的建筑奇观?眼睛让我们看到食物,也让我们欣赏美的色彩和图案;耳朵让我们听到猎物,也让我们聆听美的节奏和旋律。我们所享有的艺术其实都是人对声色之美追求的结果。古希腊的犬儒学派竭力摒弃世俗的奢侈和舒适,以恪守所谓“美德”。这种反人性、反物质终难长久。那位几乎裸身全无补给地穷游希腊的犬儒鼻祖第欧根尼一定不忍看到,他的后代徒孙德勒斯腆然接受富翁施舍,反而假以厚颜说辞。毛姆心爱的《刀锋》主人公拉里历经千辛万苦的跋涉修行,自认为寻找到古老印度的东方神秘信仰,可以医治西方在经济发展后的精神迷失,却对美国姑娘伊莎贝尔真实地追求物质享受给予贬低。难道人生的意义──假如真的存在一个所谓的人生意义──就一定是拉里的终极精神追求,而不可以是伊莎贝尔简单快乐的物质享受吗?
女儿曾去秘鲁做义工,以一个志愿者而非旅游者的身份去认识这个印加古国。她为秘鲁人的贫穷动容,感恩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这是女儿鄙视我的包包追求的第二个原因。
在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为吃穿而困扰的今天,我们可以享受和追求物质的奢侈吗?其实这是民主概念中的平等与自由的关系问题。我工作的公司刚解除了一个海鲜禁令。曾经任何员工上班都不得带海鲜午餐。原因是有一位同事有严重的海鲜过敏,连闻到海鲜的味道都可能危及性命。一个人过敏,所有员工都不能吃海鲜。为着平等的名义,海鲜过敏的同事一样有在公司上班的权利。平等的代价就是剥夺了其他所有员工吃海鲜午餐的自由,直到这位员工调离。
吃海鲜问题上追求的平等如此,那么生活水准上的平等呢?这个世界上不只秘鲁人在为生存而挣扎,在加拿大,各人收入高低不等。有钱人富到我不知道他们怎么花钱,穷人的收入在最低生活线上,还有无收入无家可归的人。那么两个人住一幢四千英尺的豪宅,花几百上千块钱去吃米其林美食,开几十万块的法拉第跑车算不算奢侈过分呢?尼采以不平等为基础的个别英雄的自由当然不可取。在“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和“不如吃蛋糕”的法国路易十六的玛丽皇后所处的国度,极端的贫富悬殊只会激发暴力革命。而在一个民主体制健全的国家,在纳税人给养的社会福利体系和公民志愿服务的慈善体系之下,我们在尽到应尽的职责之余,为什么不可以享用一下自己劳动换来的一点儿奢侈生活呢。还是说吃一个冰淇淋,喝一杯陈年的红酒,度一次假都会不安地想,这些都不是生存需要,我是不是该把钱省下来去捐助给吃不饱饭的穷人呢?
相比百度,我更赞同牛津字典对奢侈(Luxury)的定义:“以昂贵费用换取的舒适和精致。”想引用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的一句话:“生活的目的即是生活的真享受。”生活不只是温饱,在我的经济能力所及,我也追求舒适和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