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客观性来自“我”
康德说明了先天综合判断是广泛存在的。紧接着,我们就要问:先天综合判断究竟是如何可能的呢?这就涉及人的心灵与对象的关系,而康德对这一关系的解释是革命性的。在此之前,休谟的理论仅仅解释了,我们实际经验到的事物的观念是有效的。比如通过观察,我们知道太阳是圆的。但是休谟对因果律的怀疑否定了经验知识的恒常性和必然性,这会导致一个灾难性的后果——科学知识是不牢靠的。这显然不成立,牛顿就是绝佳的反例。人的心灵如果真的像休谟所相信的那样,只能被动接受信息,那么人只能获得一个个独立的、不连贯的、对特定对象的认识,不可能形成普遍的科学理论。因此康德认为,休谟在“心灵与对象”关系上的处理是有问题的。
康德反其道而行之,他不认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必须符合对象”,而应该假定“我们的对象必须符合我们的知识”。也就是说,我们认识外部事物最基本的前提,就是把它们置于时间与空间之下。换句话说,时间和空间并不是感官经验中的材料,也不是任何对象的属性,而是我们认知的框架。我们人类是不可能脱离了时间和空间来看待世界的。康德把时间和空间称为“感性直观纯形式”。除此之外,康德以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为基础,按照量、质、关系、模态将思想范畴分类,他一共提出了十二个范畴,把它们分成四组,每组包含三个。这些范畴就像是我们心灵固有的模式或者能力,将感性材料组织起来。由此我们可以认识事物的数量、事物间的关系,它是可能的还是不可能的,等等。其中因果关系就是十二范畴中的一种。
康德给出的理性思想的机构就像是人们与生俱来的有色眼镜,我们都必然地透过这副眼镜来认识世界,心灵将自己认识对象的方式加在对象之上,而且人人皆是如此,所以我们做出的一些经验性判断是普遍的。所谓的客观性并非来自外部世界,而恰恰来自内部,来自我们自己这个认知主体。康德这种处理心灵与对象的方式被称为“哥白尼式的革命”。太阳不再围绕着地球旋转,心灵也不再围绕着对象打转,而是对象转而对应心灵的结构。
无法触及的物自体
既然对象是符合人的心灵才被人认识的,那么就意味着我们认识的都是经心灵处理过的对象,我们一直是通过一副有色眼镜看世界的。那么,世界真实的颜色是什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康德摇头了。
康德把世界分为两个领域:一个是所谓的物自体(德语:das Ding an sich;英语:thing-in-itself),另一个是现象。康德认为,我们人类只能认识到现象,而永远无法认识物自体。物自体,又可以被称为“自在之物”。它属于超验的领域,是时间、空间和知性范畴无法加以运用的对象。我们必须通过经验才能认识世界,而这仅仅局限在现象领域,无法抵达物自体。
康德为什么要区分现象和物自体呢?他其实在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为人的认识划界。人的知性只能在经验中认识现象。如果人试图用这些范畴处理感性世界以外的东西,例如认识超验的上帝,就会出问题。
康德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的批判性,而批判就意味着找到根据,并为之划界。他认为以往甚至以后的很多人,其实都在说一些无意义的废话。这样的废话并不是因为说话的人是话痨,而是人类的理性超出了有效使用的范围。康德死于1804年,他的墓碑上刻着一句话:“世界上有两样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