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笔下的小人物――再绝望,也要坚强活下去
《我这一辈子》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口气看完的,花了将近十个小时,尽管这本书书名叫《我这一辈子》,但是书里又把老舍的其他几篇小说也放了进来,如《微神》、《月牙儿》、《大悲寺外》等,所以这是一本老舍小说作品合辑。在这么多个小说故事里,我最喜欢的当属书名的这篇《我这一辈子》,单看名字,你会以为它是老舍先生的自传之类的,但其实它主要讲的是第一人称的“我”——旧时代的一个普通巡警,波折而坎坷的一生。老舍笔下的小人物――再绝望,也要坚强活下去
小说一开头就说,“我幼年读过书,虽然不多,可是足够读《七侠五义》与《三国志演义》什么的。我记得好几段《聊斋》,到如今还能说得很齐全动听,不但听的人都夸我的记性好,连我自己也觉得应该高兴。”
这一段可能会让大家以为,既然“我”识字,又有点小聪明,那么以后从事的谋生该与拿笔写字有关,但是一转身,“我”又说:当我十五岁的时候,家里教我去学徒,家里老人说,学满了艺,能挣上钱,就给我说亲事。
在当时,我想象着结婚必是件有趣的事。那么吃上二三年的苦,而后大人似的去耍手艺挣钱,家里再有个小媳妇,大概也很下得去了。
如果按照我们现在大多数普通人一生的历程一样,读书,毕业,工作,结婚,生子,那么小说里的“我”的人生轨迹可能就是学徒,满艺,谋生,娶媳妇,养育下一代,如此平淡的过完“我”这一辈子。
但是有一件事的发生使“我”的人生发生了重大转折,那就是我的妻跟人跑了,而和我的妻一起不见了的人是我的师哥黑子。“直到如今,我还是不能明白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再说一遍,到如今我还不能明白那到底是怎回事。我不是个固执的人,因为我久在街面上,懂得人情,知道怎样找出自己的长处与短处。但是,对于这件事,我把自己的短处都找遍了,也找不出应当受到这种耻辱与惩罚的地方来。”
小说里的“我”不敢相信的是我的师哥,我的好朋友,这么一个傻大黑粗的人能存着什么坏心眼儿呢,我也始终想不明白,跟了我四五年的妻会愿意去一个身份不比我高,不比我阔,不比我漂亮,甚至不比我年轻的人。
因此我到处打听黑子的消息,没用,他俩真像石沉大海一般,打听不着确实的消息。这件事好像是在梦里丢失了我最亲爱的人,一睁眼,她真的跑得无影无踪了。这个梦没法儿明白,可是它的真确劲儿是谁也受不了的。做过这么个梦的人,就是没有成疯子,也得大大地改变;他是丢失了半个命呀!
读到这里,其实我们已经大概能明白我的妻跟人跑了这件事对“我”的影响,我们知道,在那个时代,妻子跑了,留下的人将会受到多大的不带善意的目光。
“最初,我连屋门也不肯出,我怕见那个又明又暖的太阳。顶难堪的是头一次上街:抬着头大大方方地走吧,准有人说我天生来的不知羞耻。低着头邹,便是自己招认了脊背发软。怎么着也不对。我可是问心无愧,没做过一点对不起人的事。”
后来“我”实在受不了,我改了行,不再当裱糊匠,“我没脸再上街口去等生意,同行的人,认识我的,也必认识黑子;他们只须多看我几眼,我就没法儿再咽下饭去。在那报纸还不大时行的年月,人们的眼睛是比新闻还要厉害的。现在,离婚都可以上衙门去明说明讲,早年间男女的事儿可不能这么随便。”
为了避开熟人的议论和怪异眼光,“我”决定扔下之间的手艺,但是我还有两个妻子留下的孩子要养活,我不做裱糊匠又该做什么呢,我不知道。小说开头说了,我识字,还能抄抄写写,很够当个小差事,但“我”没人,得不到这么个差事,所以最后我选择当了个不高不低的平时自己也看不大起的“臭脚巡”,也就是巡警。
“生命简直就是自己和自己开玩笑,一点不假!我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可并不因为我做了什么缺德的事;至多也不过爱多说几句玩笑话罢了。在这里,我认识了生命的严肃,连句玩笑话都说不得的!好在,我心中有个空儿;我怎么叫别人臭脚巡,也照样叫自己。”此后,我的一生就与巡警搭上了联系。
通过上面“我”的一些诉说,我们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小说语言的诙谐幽默,但在某些地方却又略显笔锋辛辣沉重,老舍就是擅长于用平凡生活场景,来反映生于那个动乱时代和社会里的人们所要面对的种种冲突,向读者展示了那个时代的小人物是如何被环境逼迫得活如蝼蚁。
图片来自网络特别是老舍借“我“的口讲诉的那段“兵变”经历,慌乱中,众人趁机哄抢早已被兵洗劫过的店铺,巡警、辫子兵们等火势过后却出来“正法”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我”不由地发野骂娘,这是“我”生命中除了丢老婆之外的另一件永远忘不了的事。
在这一部分,老舍的描写细致入理,充分体现了在面对生存问题时,人性的贪婪丑陋与纠缠。“我连吐口唾沫的力量都没有了,天地都在我眼前翻转。杀人,看见过,我不怕。我是不平!请记住这句,这就是前面所说过的,我看出一点意思的那点意思。想想看,把整串的金银镯子提回营区去,而后出来杀个拾了双破鞋的孩子,还说就地正法呢!天下要有这个法,我X法的亲娘祖奶奶!请原谅我的嘴这么野,但是这种事恐怕也不大文明吧?
读到这里,我们的情绪仿佛也跟着激愤起来,这样的真性情骂娘,恐怕也只有老舍这样真性情的人才写的出来。
往后的十年,“我”勤勤恳恳,熬到了头等警,这时的我每月挣大洋九元,比刚当巡警的时候多挣了三个大洋。等到四十岁的时候,“我”终于当上了巡长,我顾不得想已经当了多少年的差,卖了多少力气,和巡长才挣了多少钱,都顾不得想了,我只觉得我的运气来了!
至此,既然我的官位已定,所以我开始为我那一双儿女发愁。尽管我心里不希望儿子福海世袭我这份巡警的差事,但是他偏偏乐意当,“我”也就遂了他愿,至于女儿,“论模样,她没什么模样;论教育,她自幼没娘,只认识几个大字;论陪送,我至多能给她做两件洋布大衫;论本事,她只能受苦,没别的好处。巡警的女儿天生来的得嫁给巡警,八字造定,谁也改不了!”
做了两年巡长,儿子有了事做,姑娘出了阁,“我”寻摸着远走高飞,搁下巡长,到外面见识见识。原本打算趁一个官员外任的机会,跟着出去见识见识,但偏偏不知道是“我”运气不好还是如何,那个外任官被撤了职,我不仅没有成功远走,反而由巡长变成了一个防疫守长,但“我”心想,好歹也算个差事。
可这个守长当了没多久,在一次检阅会上,因为“我”一丝倚老卖老的心气,留着一撮小黑胡子去参加检阅,新上任局长的一句令下“是有胡子的全脱了制服,马上走”,最后“我”被迫卷了铺盖。
也许是因为凭借当巡警时的小聪明攒下的人缘,经人介绍,几番波折,小说中的“我”又捞了一个小官当——盐务缉私队排长,只期盼着在任职期间攒下点棺材本。但命运又跟“我”开了一个玩笑,“我”收到了儿子死去的消息。
五十多岁的“我”除了亲自给儿子运灵之外,还得出卖着二十多岁小伙子的力气干着各种活计,卖家、替人搬家、做泥水匠,为的是养活儿子留下的儿媳妇和吃奶的孙子。
小说里是这样写的“我才五十岁,已走到了绝路。我羡慕福海,早早地死了,一闭眼三不知”,读到这,仿佛让读者以为“我”对人生已经充满了绝望,但最后老舍又来了这么一句“哼!我还笑,笑我这一辈子的聪明本事,笑着出奇不公平的世界,希望等我笑到末一声,这世界就换个样儿吧!”,在绝望中似乎又让人心存着那么一点希望。
老舍的这本书是小说又好像不是小说,有些情节仿佛就是发生你我的身边。尽管书中的“我”刚开始的职业是一名裱糊匠,但是小说大部分都是在描述“我”当巡警的经历与各种感悟,所以又不禁让我想起了那部广式连续剧《七十二家房客》里面一个比较经典的角色——巡警三六九。
在这部连续剧里,作为巡警的三六九狐假虎威,经常找住在七十二家大院里穷人们的麻烦,时不时还占点穷房客们的小便宜,所以在这部剧里,巡警三六九是街坊邻居们心里恨得牙痒痒,见到都要掉头走的赖痞子。看了这部小说,我突然感觉三六九似乎没有之前那么讨人嫌了。
生活在那个时代、那个环境,每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归根到底还是为了讨生活,只要还有那么一点良心在,谁不愿意做一个人人称赞的好人呢,但是在那样的时局中,只有当坏人,只有会“汤儿事”的人才能稍微过得自在些,所以在生存问题面前,也无所谓是非了,毕竟仓廪实而知礼节。
总的来说,小说的文风顺畅,处处可见作者的真情流露,偶尔发几句野,情到愤慨处也骂他几声娘,不为大家身份所拘束,故作风雅,时不时又带着地道北京腔幽他几默,读来甚为酣畅淋漓,是一本值得多次回味阅读的书。最后我随意选了几段我比较喜欢的段落,供大家一笑,也好让大家体味一下老先生的幽默。
在给人家糊棚顶的时候,我是个土鬼;回到家中一梳洗打扮,我立刻变成个漂亮小伙子。我不喜欢那个土鬼,所以更爱这个漂亮的青年。我的辫子又黑又长,脑门剃得锃光青亮,穿上带灰鼠领子的缎子坎肩,我的确像个“人儿”!
在这里,饭钱既不必由自己出,我开始攒钱,为是给福海娶亲——只剩了这么一档子该办的事了,爽性早些办了吧!在我四十五岁上,我娶了儿媳妇——她的娘家父亲与哥哥都是巡警。可倒好,我这一家子,老少里外,全是巡警,凑吧凑吧,就可以成立个警察分所!
来家信,说我得了孙子。我要说我不喜欢,那简直不近人情。可是,我也必得说出来:喜欢完了,我心里凉了那么一下,不由得自言自语地嘀咕:“哼!又来个小巡警!”一个做祖父的,按说,哪有给孙子说丧气话的,可是谁要是看过我前边所说的一大篇,大概谁也会原谅我吧?有钱人家的儿女是希望,没钱人家的儿女是累赘;自己的肚中空虚,还能顾得子孙万代和什么“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