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手记:困难不丢人 人难保没有困难的时候

2020-11-12  本文已影响0人  e0456702a567

      她想请外地的律师为医疗中逝去的年轻老公维权。次子才两岁。通过闺蜜找到了律师。律师介绍了诉讼方略,列举了诉讼中必要的预付费用。

      她闺蜜最初跟律师介绍时,就说过她的经济困难。

      律师在出差离她比较近一些的城市,晚回京一天,接待了她。

      在患方律师并不想谈及的收费时,她依然面露难色。律师想听她的方案。她说打官司也不是为了钱,所以可以让律师在结案后提取律师费的比例高一些。但是,她依然没有勇气说出她能够支付的前期费用。

      律师突然想起在成都曾经接待的长沙案件原告。那次律师也是让他直接说自己的付费方案,数次提示可以以他说的为准。结果他磨蹭了接近两小时还是没有勇气说出口(此前在线解答已耗费过时间)。

      律师就这样被耗费了时间。意识到这将是不能受理的案件。原因只有一个:无法同这样的当事人形成紧密的沟通与合作。在成都那次我是直接拒绝了他的委托意向。

      这次面对这样的弱女子,律师没有明确拒绝。

      曾经在律协开会,有律师说“有专代理患方持续超过两年的吗?根本没办法坚持那么久啊!”

      现如今,死亡患者的遗属往往维权更加艰难。因为给患者治病已花光了积蓄,失去死者的收入支撑,家庭更加困难。

      人总难免有困难的时候,所以困难并不丢人。

      真正能坚持代理患方的律师,一定没把营收放在首位。而是把时间、配合、顺利、可期等因素作为收案考量。

      愿国家执法机关常规启动执法善后工作,给医患双方以法定服务。让他们的工作生活尽早回归正常。(宋中清)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