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运行 更好发挥地方专项债积极作用
2019年我国地方债发行大幕已开启。与往年相比,今年我国地方债发行的节奏大幅提前。截至1月22日,已有新疆、云南、贵州、河南、湖北、江西、深圳、四川等多地披露地方债拟发行信息。
据业内测算,到1月底发行额有望超2000亿元。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加力”的重要一环。日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2019年要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幅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会议同时就加快专项债发行等作出部署。近期,全国人大已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1.39万亿元地方债指标。专家预计,2019年地方债将继续加码发力促进有效投资,发行规模或达约4.5万亿元。大幅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这对一些地方来说确实是件好事,将对基建投资起到一定支撑及拉动作用,为地方发展持续提供资金支持,但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必须严格规范,在增加发行量的同时,必须严控地方隐性债务,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去年7月,国家多部门联合开展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排查,摸清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底数,随后出台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一系列措施。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地方政府债券余额为18.07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不仅支持着地方经济建设,也形成了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双赢局面。当然,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了不同省(区、市)之间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存在差异。我国将100%的水平作为地方政府债务的整体风险警戒线,在31个省(区、市)中,有6个省(市、区)的债务率(债务/综合财力)超过了100%的警戒线。一些地方存在债务风险,地方政府过度举债、以过高融资成本举债、不透明举债,毋庸置疑,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然是今年的防风险硬仗。增加地方专项债券规模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地方债的管理。
各地要在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积极作用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既要“开前门”又要“堵后门”。“前门”开大了,堵“后门”要更严。防风险的举措,将包括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完善专项债务限额规模全额管理,督促地方落实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要求,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阳光化”等。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是不允许列出财政赤字的,花钱的准则只能是量入为出。尽管经过国务院批准,部分地方政府被允许自主发债,但是如果地方政府只管借债不管还,政府财力被严重透支,那么恐怕将陷入债务恶性循环的怪圈。我国目前的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并不高,还有一定的举债空间。
但重要的是,要把债务空间利用好,使之能够持续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所以,有关部门必须加快推进地方债的规范化、市场化进程,希望有更多规范化的具体政策出台。应在控制好“或有债务”的同时,鼓励负债率不高的地方发行地方债,加大基础建设的投入。而对债务已超过警戒线的地方,举新债则必须加以严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