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道永昌: 文化民族主义与汉服运动的三境界【1/2】
汉道永昌: 文化民族主义与汉服运动的三境界【1/2】
文/黎舞同袍
【导语:】
孔子有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近些年来,汉本位这个概念有严重的被污名化的趋势。在汉本位这个概念定义模糊的情况下,它就很容易被人与极端民族主义混淆在一起,变成招黑体质让人唯恐避之不及。汉本位思想是汉服运动的发端,更是汉服运动得以成功至关重要的前提。如果从一开始我们就置身于一个如此被动的局面,处处被人言所累,恐怕往后宣传汉服及其思想文化也是更难以服众。想要突破这个困局,首先需要“正名”,也就是说我们要把解释和定义诸如“汉本位”、“皇汉”、“汉族主义”等一系列词汇的话语权争取到自己的手中,并在汉界首先达成共识,然后坚定的严守概念,才能将其推而广之、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毕竟,只有我们自己笃信自己是对的,才有余地让别人相信我们是对的。
【汉本位:文化民族主义在华夏】
“汉本位”这个概念,我将它解释为“以汉文化为核心的文化民族主义”。民族主义(Nationalism)就是热爱自己的民族、并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首先考虑本民族的利益。儒家讲爱是有差等的,一个人对自己亲人的爱,一定胜过对一个陌生人的爱。那么同样的道理,我们作为汉族人,也理应首先关注和热爱自己的民族,优先考虑本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以自己的民族为骄傲。民族主义实乃人之常情,以自己的民族为本,不代表就一定要消灭其它民族生存的空间。比如,一个人要为自己的父母养老送终、把自己的儿女抚养成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在生活中进行这些事情,既不影响他关怀邻居家的老人或露宿街头的孤儿、但也不代表他就有义务抚养别人的父母和子女。也就是说,国际主义(Internationalism、Globalism)和民族主义并不矛盾,只不过无论是从私人情感上讲、还是从逻辑和可操作性上讲,它的重要性都是要排在民族主义之后的,处于同心圆的外围。汉本位,就是基于这样一种汉族主义情怀而发展出来的概念。
“民族主义”作为一个政治意识形态,它在西方的发源可以追溯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路易十四宣称“朕即国家(We are the State)”,法兰西帝国的皇权专制走向穷途末路;民众们愤然反驳:“我们才是国民!”法国这个国家不再是由君主定义的,而是由人民组建的,“法兰西民族”由此诞生。从此,“民族国家”取代“帝制国家”、“民主共和”取代“君权神授”。汉服运动同样使“家天下”走向“公天下”,“官本位”走向“汉本位”,从“传统”走向“现代”,完成华夏民族本该在十七世纪就完成的历史使命。虽然这理论是从西方的学界发展而来的,但是它毕竟道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共性,汉服运动作为民族主义运动在中国的体现就完全可以建立在西方学界发展来的民族主义理论上。“民族主义”对于汉服运动来说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我们汉服运动的初衷是以汉人衣冠为载体复兴以华夏文明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这背后一系列的思想、信仰和价值体系实际上已经高出了发源于西方历史和文化中的“民族主义”这个意识形态。当我们用到“以衣冠为载体”这个固定短语的时候,其实就是在意指汉服在这里是为达到一个政治目的而用到的手段。但是不要误会,“政治”本身是一个不含褒贬色彩的中性词,并不是凡是涉及到政治的事情就一定是什么天下大乱的事情,“政治”其实离我们普通人的生活很近,每个人都是政治不同程度的参与者。小学的时候班级里选举班干部,公平举手、公开唱票;我们在网上对于某个社会热点事件发表的自己的观点;还有比如平时小区里交了物业费的业主们定期聚在一起提出对小区未来规划的意见……这些就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情,都使我们参与着政治。因此,一场政治活动的性质好坏,也不会是从它的规模或持续时长这些数据来判断的,而是它最终想要达到什么目的。汉服运动是为了最终恢复华夏文明,恢复真正属于汉族人的信仰和价值体系。
“文化民族主义”就是实现这一目的的理论依据,文化民族主义沟通传统与现代,既自尊又尊重别人,能够在不失去本民族独特的文化传统的同时找到一条属于自己的现代化发展途径。民国时期的大师和学派们,像梁启超、章太炎,国粹学派、学衡派、陈寅恪、钱穆等,他们都是典型的文化民族主义者。我经常看到有人持这样的观点:常以“胡服骑射”为例,表示汉文化也是民族融合的产物,自古以来就没有绝对纯正的汉文化,因此强调汉文化本位也就没有意义。对于这种观点,我想说的是:首先我不否认汉文化在历史上有和少数民族文化进行正常的交流与融合,但这是很正常的借鉴发展,这个“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的过程是任何一个文化体都会普遍进行的正常经历。汉文化开放包容、气度恢弘,物质文化层面的多样性确实丰富了汉文化的魅力,但我们汉族人敬天法祖的核心价值观并没有变。再者,文化民族主义作为一个意识形态本身就有它总结出来的普遍规律,追求本民族文化的纯洁性就是这个成熟理论中不可分割的一个环节。汉文化历史上是有不断吸收少数民族的文化元素,但“华夷之辨”的传统也是一直存在的,这可不是现代汉服运动臆造出来的。在宋末、明末,上至身居要职的士大夫,下至普通老百姓都有因为不肯剃发易服而选择英勇就义的例子,说明什么方面可以借鉴、什么原则不容践踏,古人心里总是有这样一把秤的,今人没有资格将当年古人在民间大众出于充分公开自愿、自由选择的前提下吸纳进来的少数民族文化的元素来否定汉族文化的纯洁性。也就是说,站在人类社会普遍规律的角度,不能用具体的个体差异来否定抽象意义上的普遍规律。否则,就无异于是在讲,因为汉文明是融合的,所以汉人不配保护自己的文化。这种观点就好像是说,“因为一个女孩之前交过很多男朋友,所以她活该被性侵”一样不可理喻。
“汉族”作为一个独立而成型的民族概念参照民族主义这个意识形态被打造出来,早在清末民初就已经初步完成并且被广泛认可了,而汉服运动做的不过是在填补“汉族民族服饰”这个空缺的一环,是还给汉族人应有的认可。近代十九世纪以来西方列强和日本的侵略战争催生出了“中华民族”这个民族身份,相同的道理,我们汉服运动对以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为代表的历史记忆的刷新也是在巩固“汉族”这个民族身份的认同。“身份”是一个人拥有独立人格和认识世界的基础,那么民族身份也是这个民族保持自身独立性和文化特色、以及与世界其它民族交流的基本要素。
综上所述,我将“皇汉”一词定义为“汉族的文化民族主义者”,或者也可以通俗的理解为“民族意识觉醒的汉族人”。“皇”是伟大、光明、美好的意思,皇、汉二字连用,意在对汉民族的赞美,是表达一种对自己的民族最真切的热爱之情。皇汉不是极端种族主义者;汉文化本位,也不是汉族的种族本位。文化的精髓在于价值观而不在于血统。“皇汉”这个概念确立的意义,更是在赋予汉族人一个实实在在的以文化为核心的身份认同,这世界上所有的民族身份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是步入现代社会以后人为构建的产物,我们也不例外。“构建”和“编造”有着根本上的性质区别。发明的传统,也是传统。“民族”以及其它和民族相关的意向例如国旗、国歌、国家层面的纪念日,以及汉服运动推出的民族服饰等等,虽然是近现代人依据“民族主义”这个意识形态所构建出来的产物,但其身后毕竟也是有真实存在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及古代汉族人的生活作为依据的。汉服运动最显著的诉求确实是要通过宣传和教育等手段让社会接受“汉服是汉族人的传统民族服饰”这个概念,我们从古人墓葬中发掘的古代汉族人的服饰,绘画、典籍、文献中对于衣冠礼制各种各样的记载,都是汉服运动的合法性依据的充分来源。
我参考了捷克历史学家、政论家Horch博士归纳出来的世界范围内的民族主义运动普遍具备的三个阶段的理论,发展出了在汉本位思想指导下,我们汉服运动也应该完成的以下这样三个阶段:
(一)【第一境界:文化复兴】
第一个阶段的关键词是“文化复兴”,这一阶段的汉服运动能够给社会带来的贡献是“文化繁荣和身份认同”。“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汉文化在当下社会的生存环境可以说非常严峻。一方面是我们处在全球化大背景下,西方文化多年以来一直处于优势地位,因为时间在不断向前推移而不是停滞在当下这个节点上,未来世界文明全球化只可能加强而不可能后退;另一方面,华夏文明本身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就经历了无数场劫难,加上满清三百年的阉割和污染,很多人把近代中国的落后错误的归咎于儒家思想。复兴汉文化可谓困难重重,曾经的辉煌、失落的传统、令人失望的现代社会种种方面促成了怀旧的悲情渲染,然而这种悲情主义我认为是很有必要的,渲染悲情不仅是重构现代汉服体系的合法性来源、更为汉文化的复兴在一个更广泛的层面提供了原动力。
文化复兴需要两个方面共同的努力,一则在于“维护”,即维护汉族文化本身;二则在于“区分”,即让汉文化与外来文化划分出明显的区别。我们汉服运动身上穿的这最为明显的服饰文化,就是在维护和复兴由于异族侵略而断代的民族服饰。除汉服以外,像古琴、茶道、书法、太极等等以及各种汉族传统和复古的生活方式,它们不应该只是被存放在博物馆里蒙尘,而是我们汉族人日常生活中鲜活的一部分。在这些文化传统的传承与实践当中,我们拉近了自己与祖先之间的关系,被真切的赋予了“汉族人”这个集体身份,践行身为“华夏儿女、炎黄子孙”的内涵和实质,也就是说,找到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这个问题的答案。与此同时,“维护”汉族文化是在维护汉文化的延续性,使之拥有持久的生命力;那么“区分”汉文化与外来文化,则是在保持汉文化的纯洁性。两者就如同一块硬币的两面,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是实现文化复兴互相依存的两个至关重要的步骤。为什么要维护汉文化的纯洁性、进行文化上的华夷之辨呢?我举两个简单的例子就明白了:
“三跪九叩”礼是我们经常在古装电视剧上看到的礼制,并且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认为这就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是所谓的“君主专制制度”下皇权发展到顶峰的标志,像《清会典》就明确记载道:“大朝,王公百官行三跪九叩礼,其他朝仪亦如是”。然而,明代的习惯则是皇帝称呼大臣为“先生”,大臣不仅不需要自称“奴才”、像满清朝臣那样跪地奏对,在朝堂上更得以侍坐于前(侍坐,就是恭敬的坐着):《明史€€礼志》记载:“凡百官于御前侍坐,有官奏事,必起立。奏毕,复坐。”同样是礼仪,我汉人礼仪一招一式皆暗合天道、意在秩序和尊重,满清礼仪则让人不断重复毫无意义的繁文缛节、意在控制和奴化。
另一个例子,对于“孝悌”这个基本立身原则的诠释,华夏与蛮夷也同样存在很大区别。《孝经》是儒家十三经之一,《孝经》中记载了孔子和曾子的这样一段问答:曾子问孝的含义是否就是听从父亲的命令,他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孔子听了连连否认:“是何言与,是何言与!”他解释道:
“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同样的道理,“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孔子眼中的“孝”应该怎样体现,这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也就是“当不义,则争之”。然而满清出品的儿童启蒙读物《弟子规》却写着这样一段话:“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需静听;父母责,需顺承”。其实如果单讲这段话的字面意思的话,可以说它没有任何错误,但是它坏也就坏在这里:《弟子规》全文通篇都是像这样的“正确的废话”€€€€它每一句话单独来看都是对的,这话说了跟没说一样,都没有什么反驳的必要,把冲突和争议降到了最小,而没有通过辩论就能轻易取得的“共识”也是没有任何价值的。“真理越辩越明”,真正有进步意义的社会共识,既不是消灭了一切反对意见的千人一面绝对统一、也不是无原则无门槛的堆砌褒义词,而是经过不同意见交锋、质疑、思辨、完善之后产生的各方认可的共同之处。没有自由辩论只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观点灌输叫做说教,并不是德育,我摘取的这段话短短二十四个字里面,共出现了五处“需”“应”“勿”等带有明确指示性的字眼,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们华夏文明讲“君子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而满清给孩子的启蒙读物,却是教条主义的道德灌输,因为它不存在什么思辨和探讨的余地,这种“德育”形式也就剥夺了孩子本身独立思考的空间,孩子要做的仅仅是背诵和服从,那么长大之后要他接受“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种奇怪的逻辑也就不足为奇了,相较孔子所推崇的“当不义,则争之”满清的“孝文化”无疑是异化为了控制社会和培养奴才的洗脑工具。
此外,除了挤占独立思考的空间,“正确的废话”还有一个坏处就是因为标准模糊且抽象,就容易给这些口号留下随意解释和定义它的空白,让人根本防不胜防。人非圣贤,想要一个活生生还有七情六欲的人时时刻刻做到无论以什么样的标准、怎样去解释它都挑不出一点毛病,根本就是反人性的,何况是尚不谙世事的童蒙呢!那么为了能最大限度的顺从这些弹性标准,学会虚伪就成了唯一的生存之术,时间长了,大家都成了说一套做一套的“两面人”。再比如,要说“应该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这个谁都认可,但是当我们穿起汉服、复原汉礼、读起经书,就总有人跳出来说我们这是搞封建复辟、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倒退;要说“大学生应该胸怀大志、关心社会民生”这个谁都赞同,但是真的当一群大学生开始声援工人维权、曝光高校的性侵丑闻时,各种指责、质疑甚至五花八门的阴谋论就应声而起。所以说,如果“社会共识”只是一条条毫无思辨价值的大话空话,那么解释它们的话语权在谁的手里,谁就有了控制这个社会的权力。
总而言之,要复兴汉文化,保持文化的延续性与维护文化的纯洁性乃是同等重要的两件事。同袍们自发兴汉一片赤诚,不能反倒为他人作嫁衣裳。华夷之辨,为正本清源,为取精去粗;华夷之辨,为让当今的汉族人,在“我是谁”这个试题中交出一份令祖先满意、让子孙自豪的答卷。古人的华夷之辨思想本就是文化之别而非血统之别。清末思想家王韬在他的《华夷辨》中说道:“华夷之辨其不在地之内外,而系于礼之有无也明矣。苟有礼也,夷可进为华;苟无礼也,华则变为夷。”唐朝一位进士陈黯写了一篇文章叫《华心》,明确辨别道:“华夷者,辨在乎心……有生于中洲,而行戾乎礼义,是形华而心夷也;生于夷域,而行合于礼义,是形夷而心华也。” 同为唐朝人的程晏在他的文章《内夷檄》中也阐述了相同的观点:“华其名,有夷其心者;夷其名,有华其心者。是知弃仁义忠信于中国者,是中国之夷矣,不待四夷之侵我也”。值得注意的是,“檄”这个字是战书的意思,古人在打仗前也会写一篇讨伐敌人的檄文作为正式的宣战书,在这里程晏将他的文章题目定为《内夷檄》,其深意不言自明。每一个新生儿来到这个世间时都是纯洁的,是后天的教养而非先天的血统在定义他究竟属于华夏还是蛮夷。总而言之,古人阐释华夷之辨的著作不胜枚举,但都是在尊我华夏文化为辨别的核心。
孔子说过:“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孔子认为,行礼作乐的本义并不在于这钟鼓玉帛,而是通过这礼乐精神传达出来的人文教化。我们的汉服复兴事业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不是仅仅为了复原一件穿在身上的衣服而已。物质文化的复兴仅仅是器物层面的繁荣,它是“术”而不是“道”、是“用”而不是“体”,是手段不是目的。2017年1月,汉界广泛转发了一部文件,题为《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文中提到了多达几十种传统文化,服饰、民乐、舞蹈、书法、绘画、戏曲、节气、生肖、饮食、武术等等,这些都是“器物”层面文化的绝佳范例。“汉服复兴,始于衣冠、达于博远”,这句口号如果还能够被同袍们广泛认可,就意味着汉服运动要复兴的不仅仅是上述那几十种传统文化类别中的一类,汉服复兴运动不可能永远停留在器物层面附庸风雅、止步不前。风花雪月、才子佳人实数黄粱一梦;琴棋书画、诗词舞蹈不过视听之娱。仅仅停留在娱乐和观赏层面的文化复古,不但背离了前辈们发起汉服复兴运动的初衷、更无长久生命力可言。
(二)【第二境界:自我实现、修身自省】
第二阶段的关键词,是“自我实现、修身自省”。这一阶段的汉服运动能够给社会带来的贡献,是引导大家提升自身修为,在唤醒民族意识、激发家国情怀的同时,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一个更好的人。一方面汉服运动可以是一面镜子,它能照出我们自身性格的缺陷,以及我们过去所受到的教育没能培养出来的能力。另一方面汉服运动又是我们能实现人生价值的机会,激发我们的民族意识和公民意识:我们不仅在复兴汉服,也在成全自己。
汉服运动必须有自我反省的过程原因来自于我们从小接受的应试教育。当然,我也承认应试教育是一种高效率、低成本同时又相对公平的人才选拔方式,但它的弊端同样也不胜枚举,而且尤其不利于汉服运动的健康发展。应试教育给我们灌输了一种异化了的集体主义。这种所谓集体主义,为了达到表面上的团结一致,是以消灭异见、抹杀个体独立为代价的。这么多年以来,我们的语文、政治、历史等等这些文科试题,只能有一个答案、一个声音、一种思想,任何偏离标准答案的想法都是毫无生存空间的错误,时间长了,人成长在这种高压语境下就会丧失提出反对意见的能力,失去对一个多元化社会的合理想象。然而我们的日常生活并不是总像应试教育的试卷上那样有着整齐划一的标准答案,当这种思辨、交流的程序在大脑中萎缩退化了以后,人就失去了正常提出和接受反对观点的能力,甚至把提出反对观点与对持这个观点的人的攻击等同起来。当理性的质疑被赶走了,赞同就是喜爱,否定就是攻击;当独立思考被扼杀了,除了盲从权威就只剩全盘否定。这些异化了的集体主义体现在很多经典的逻辑谬误上,比如人就很容易陷入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维。
那么这种应试教育的弊端体现在汉服运动上,就是难以在众多概念和观点中找到共识、突破瓶颈。中国虽有上下五千年的文明,汉服复兴却是一个很近代的事业,现代汉服运动更是一个全新的社会变革,可以说一切都要从萌芽状态开始一点一滴的成长。那么这样一场新生事物必然需要积累很多思路的摸索、观点的交流和让步,简单来讲,就是汉服运动需要打地基和向外扩展两者同时进行。因为三百多年以来的断层,汉服考据几乎要从零开始,多靠考古研究发掘、而民俗学能帮上忙的地方不多。因为汉服考据工作自然产生的学术上的分歧,以及对于与汉服相关的各种抽象概念的解读缺乏共识,那么原本因为拥有相同目标和信念聚集起来的同袍们就会开始划分派系,为了表明自己这一方是“正统”、以及捍卫这个“正统”的决心,就会导致不同派系之间的对立越发严重,站队攻讦、党同伐异。汉服学术上的分歧,真的没有那么的严重。一场正常的学术辩论,也很少有能非此即彼、全盘否定对方的情况出现,更多的时候道理都是螺旋上升的,是在针对争议部分的修正和深入之中不断进步。汉服是一门新兴的知识领域,就目前汉服界掌握的情况来讲是“未知”远远大于“已知”。而一种斗争式的思维习惯,教会人的是“坚决打倒对方”和“绝对拥护己方”,把话说绝、针锋相对,同袍们若是陷入这种思维方式,恐怕也就在试图吵赢对方的同时永远断送了探索更加浩繁领域的机会。这一切其实并不是我们同袍个人的错,而是应试教育没能为我们准备好投身这场民族复兴运动那些必备的技巧和能力。
也许“不忘初心”这个词这些年已经被用很多次了,在这里我想大家还可以从相反的角度思考自己的处境:如果当初加入汉服运动不是为了成为家人、朋友、同事眼中的“异类”,那么为什么不分场合、不做准备和铺垫、不顾他人的感受也要坚持穿汉服?如果当初加入汉服运动并不是为了给自己制造仇家才来的,那么为什么要对和自己意见相左的同袍人身攻击、势不两立?如果当初加入汉服运动并不是为了给不懂汉服的人造成一种“贵圈真乱”的感觉才来的,那么为什么要把自己社团里的内部矛盾扩大、挑明,搞得人尽皆知?西方社会它是以“道歉文化”为主导的,比如一个政客如果政策失误或被媒体曝出丑闻,他要向选民道歉,这是一种建立在“人性本恶”的基础上的认知,道歉的背后其实是一种权力的表现,是道歉的人向对方表示的一种服从。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对“权力”有着高度概括性的定义:他认为权力就是A能够让B去做B原本不想做的事情的能力。“道歉文化”容易演变成一种极端的体现形式,那就是A的强迫道歉、B的被迫道歉,在被迫道歉的过程中B是否认为自己确实存在过错已经不重要了,“道歉”只是B对A某个特定观点的认同,即对A所施加的权力的服从。而我们中国的传统则是一个“自省文化”,“自我反省”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人在修身成圣的路上必不可少的环节。曾子有“吾日三省吾身”,自省文化是建立在“人性本善”这个认知基础上的,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讨好谁挽回谁,而是为的自己的心,为让“良知”来指引自己的人生路,为让自己问心无愧。这也就是为什么西方政客看重民调支持率,而我们中国讲究“内圣外王”。孟子说过:“吾尝闻大勇于夫子矣。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意思是说,“我曾经听孔子讲过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自我反省后如果觉得理亏,那么哪怕是只有一个身穿€€褐的百姓站在我面前,我也会觉得心虚;而如果我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没有错,那么哪怕是千军万马挡在我的面前,我也勇往直前。”道歉文化带来的动力只是一时的,当施加权力的人或群体消失之后,服从的动力自然也就随之熄灭了;而自省文化带来的动力却是持久的,它不以客观存在的外界因素而转移,是一个人能够始终坚守“初心”、捍卫原则的精神力量来源。那么对于汉服运动来讲,如何让大方向都支持汉服复兴和民族复兴、但是细节处对于方法手段和各种概念的解释持不同观点的同袍能够最大限度的团结起来,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对于汉服运动的成功至关重要。我认为,这个答案靠的从来不是外界舆论的压迫,而是我们每一个同袍的自我反省。
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我在第一部分所讲文化民族主义所需的纯洁性,是指文化的纯洁、具体体现在价值观上,而非体现在人身上。也就是说,我们对于捍卫原则要坚定,但对于具体的人要宽容、仁爱,不因人而废言。一个社会组织有自己的政治正确其实不奇怪,但是利用政治正确来针对或打击某个具体的人,则是完全不同性质的另一回事了。这样的例子在汉界可以举出很多:穿旗装是“政治不正确”,但穿过旗装的同袍是可以被原谅的;演美化满清的清宫剧是“政治不正确”,但演过清宫剧的演员还是可以被理解的;纯粹的秀衣是“政治不正确”,但“秀衣党”愿意成长为“皇汉”还是可以被接纳的。总而言之,没有人自从加入汉服运动的第一天起就是完美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这个过程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修正过去的价值观,那么之前或因无知、或因浅薄、或因工作需要生活所迫犯下的“政治不正确”,只要他诚心悔过了,都不应该成为这个人被汉服运动或其他同袍永远拉黑的理由。我们同袍在这场运动中要做到的是“爱人”,而不是“远人”。说到底,汉服运动成败的关键,并不在于国家是否支持、大众是否理解、资本往哪个方向流通、西方文化是否依然强势这些外部因素,汉服运动成败的关键,是在于我们真正参与汉服复兴的这群人,在复兴汉服的过程中,是否愿意反省自己、发现和弥补多年来应试教育的缺陷给我们留下的空白,最终实现自我的成长。
除了修身自省以外,汉服运动所激发的对本民族发自内心的热爱,更是汉服运动得以源源不断持续下去的内生动力。民族意识的觉醒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一个人的民族意识一旦萌生了,他就不可能再忘掉一切回到从前的昏睡状态。身为皇汉,我们有责任唤醒其他汉族同胞。一件美丽的汉服在身,美在外表,大家都能欣赏,这是悦人;而当你点亮了民族意识、与祖先精魂一体、文脉相承,这种幸福乃是一种内生的体会,是在悦己。要注意的是,“悦己”并不同于“利己”。如果我们也把“幸福”这种主观感受也分为三种境界,那么“利己”只是最低层次的幸福,它是只为满足物质生存需求而存在的,往往短暂而肤浅;“悦人”是处在其上的第二境界,而“悦己”才是幸福的最高境界,非唯具有大爱的能力与内心崇高的道德信仰不能获得:正如屈原所说,“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伟大的抗清将领、大明兵部尚书张煌言的诗作《放歌》中有这样的诗句:“沧海扬尘兮日月盲,神州陆沉兮陵谷崩。……余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余之浩气兮,化为风霆;余之精魂兮,变为日星。”试想,一种幸福的体会究竟要强大到什么地步,才能让人心甘情愿的舍生取义、心甘情愿的为自己的祖国和民族从容赴死?这既不是在“利己”,因为身家性命早已置之度外;这也不是在“悦人”,因为他不是在做给别人看、图一个好名声;而是在“悦己”啊。“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江山。”江阴城的百姓不辱于炎黄、无愧于祖先,他们当年在屠刀之下从容赴死,正是为的一个“问心无愧”。
然而,人都是同时具备感性认知和理性思考能力的,汉服运动如果只负责唤醒民族情怀其实做的还不够,完整的汉服运动第二境界应该是将民族情怀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族平权、落实成保护汉族人的权益,反对逆向歧视、反对少数民族的特权。感情的方面铭刻于史,理性的要求诉诸法律,要两者兼备,才算我们汉服运动在促进民众觉醒的任务上进行的充分而圆满。其实,在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的清末民初倡导民族主义的多是率先睁眼看世界而忧国忧民的知识精英,大部分的底层百姓更多的时候是处在“只知有家、不知有国”的状态,他们的身份认同,依据的最主要来源是“邻里乡亲”、而非“民族同胞”。被满清王朝统治了近三百年的这些汉族百姓们,只知做“子民”、不知做“公民”;只知有“民生”,不知有“民权”;只知有“私利”,不知有“社会”。这种现象,孙中山先生曾痛心的形容道:“四万万中国人,一盘散沙而已。”不过,这种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因为什么所谓的“国民劣根性”,而是,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国民。《大学》有云:“尧舜帅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明朝虽然也是帝制,但言论自由、思想活跃,一些学者甚至认为明末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满清虽然也尝试立宪,但其预备立宪一败涂地、演变成了一场闹剧,根本无法实现自上而下的民主转型。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天渊之别,是因为满清时期统治者与民众之间是主奴关系、是外来政权和原生民族的关系,这种情况下要民众有个人意识、民族意识的觉醒,当然也就是无稽之谈。
今日的汉服运动从某种角度上讲也面临类似的困境,国家民族主义 (Statism) 强烈、而公民意识淡薄,比如相当一部分同袍对自己本地区汉服社团的忠诚度要高于对汉服运动整体成败的关心。唯有破解这样的困局,才有可能让汉服运动突破瓶颈、柳暗花明。一个有尊严有主权的大国首先也是由一群有尊严有民权的公民构成的;同样道理,一场成功的民族主义运动,也必定是由一群民族意识充分觉醒的参与者构成的。现如今汉服运动所举办的全国范围的大型活动越来越多了,像西塘汉服周、中华礼乐大会还有半官方性质的“华服日”都算,这些全国规模的大型活动给社会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仪式性节日,它既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节庆日让人那么习以为常、以至于突显不出太大的全民团结效果,也不同于像四川大地震这种事情,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团结起来全国人民去关注去参与同一件事情,但毕竟我们还是希望它尽量不要发生。而汉服界的大型聚会则完美的填补了这样的空缺,这些大型聚会,实际上就是作为公民自发组织起来去参与公民社会的过程,它能够在短时间之内用一个共同的主题吸引来自五湖四海的同袍,让原本是陌生人的大家能够自觉统一遵守共同的行为规范、取得一个基本的活动共识,这种经历常年积累下来,对于加强国民凝聚力、塑造公民意识的成果是极为可观的。
也许很多汉服同袍都没有意识到,维护汉族文化这个行动本身其实也是在维护一项我们的个人权利。1948年联合国发布了《世界人权宣言》(UDHR,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本项原文见文末附录),阐明了在这个世界上但凡生而为人,必然无条件享有的那些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宣言的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自由参与社会的文化生活、欣赏艺术并从中获益乃是人人皆有的权利。也就是说,哪怕我们不从民族大义、生死存亡的大道理去考虑,只说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一个汉族人也理应被赋予欣赏和参与汉族文化生活的自由,一个人享有本民族文化的权利,乃是每一个公民与生俱来的人权之一。更何况作为十几亿人口的民族,我们更有理由去为本民族同胞争取民族平等、维护汉族人应有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汉服运动的第二境界核心就是人,是作为个体的修养提升,是作为生命的自我实现,是作为公民的追求权利,是作为民族的民族自觉。所以判断汉服运动从恢复一个简单的服饰文化更上一层楼的标志就是这么明确:从重点关注服饰形制正确与否转变为重点关注人(汉人)的情感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