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简书来找你。
我一直觉得我是个时尚的小孩,至少在所谓的花季里,我一直敢想敢做,且敢做敢当。
十一岁的时候暗恋上同桌的男生,于是把他语文书上的黄河象描成了一只猪,并用彩笔和蹩脚的艺术字标上了他的大名。然而,他却从未发现。毕竟,那个时候他成为全班偶像不仅因为那尚可的颜值,也因为他那从不翻语文书只好理科的传奇。
十三岁的时候看到全班女生都绑着高高的马尾,光着额头,也毫不遮掩自己的青春痘,这甚至让当时没有青春痘的我觉得我是不是一个没有青春的人。于是,我决定用我自己的方式来塑造一种style,并标榜真正的活力少女——剪了短发,还带很厚很长的刘海的那种,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叫杀马特,洗剪吹,或者是非主流。当然,这一切都是背着我爸妈进行的,然后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剪头发回家的那个周末,我就被我妈用晾衣杆暴打一顿,屁股肿了几天不能坐。
然后这又有什么呢?我已经成功地甩开了那群幼稚女生的审美,以高出她们无数个level的造型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那时候我们还喜欢用一种花信纸来写信,其实就是印刷了很多非主流语句或者明星的本子纸张,然而那个时候的潮流却是这个小纸条都得用这种纸,否则你就会被认为out或者被驱逐出某个朋友圈子。那个阶段的友谊都是这个样子,女生会因为共同的八卦或者在背后说某个人的坏话就可以成为至交。
而我,则再一次引领了全新的潮流。我用当时在我心中最代表奢侈品的古龙香水浸润了花信纸,然后在阳光下晒干,这样,所有的花信纸都带有淡淡的古龙香水的味道。我用自制的纸给喜欢的男生写了一封深情满满的情书,结果出乎意料却又如我所料,男生把信纸在全班流传,我的确红了,我的信纸也的确成为了被竞相模仿的对象,而我,却似乎不是很开心。
后来,当满大街都是厚重的斜刘海,每个女孩子都只能被看见一只眼睛的时候,我,一个14岁的花季少女,再一次刷新了潮流,齐刘海遮住眉毛,碎及肩长发,时而慵懒扎个马尾,时而不梳头发随心所欲,再配上我标准的圆脸,自认为可爱至极。当然,那个时候没有萌这个词,所以,可爱已经是一个女生受到的几乎接近最高的评价,然后那评价却来自于我自己。
16岁开始玩贴吧,因此现在拥有了一个很高等级的让人无比羡慕的ID,给我喜欢的男生建了一个贴吧,盖了一个520的帖子,写了将近4万字的自白书。18岁在一个当时在青少年中比较流行的杂志的贴吧里面认识了另外一个文笔特别好特别有才的男生,我们在虚幻的网络中一见钟情,开始了一段为期5天的恋爱。5天后。我们分开。
19岁的时候,在一个有四五千观众的舞台上跟曾经的那个男生表白,给他伴奏完一路向北拿着吉他不知所措的我还是被温柔地拒绝了。他说,你很好,所以你会遇到很好的人。
我很好,可你就是不喜欢我。
去他大爷的你很好。
于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知道,我的勇气已经消失殆尽。
然后,最重要的是,如上的事我都没做过。
20年来,我是爸妈心中的乖乖女,老师心中的三好学生。在无忧无虑的环境中过活。
11岁时我的确把黄河象描成了一只猪,可是却是在我自己的书上。13岁时,我听爸妈老师的话,保持着标准的学生头。我创新了花信纸,也写了信,却没有给那个男生。18岁时,那个贴吧的和我各方面都很契合很有才的男生想我告白,我却没勇气接受,于是我把他各种拉黑。19岁时,我的确那些吉他去给他伴奏,一路向北也唱了,只是我依然没有告白。
我就这样保持了大家眼中那个我,却后知后觉我也丢失了最本真的自己。
所以,我到简书来找你了。
这一次,我不会再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