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表哥(三)
文/流纹千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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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时也有些阴森可怖的事情,那时电视台正在播放《聊斋》,主题曲是彭麻麻唱的《说聊斋》。还记得歌词有一句:“鬼也不是那鬼,怪也不是那怪,牛鬼蛇神它倒比正人君子更可爱。”但片头实在可怕,而且播放的时候都是晚上10点来钟。记得一次和三哥在我家看《聊斋》,恰逢阴雨天气,为了省电还关上灯,真叫一个恐怖。
而且那时候家里总有蛇,在舅舅家发现好几次。印象中那些蛇身上花花绿绿的,盘在座椅下面,不慌不乱。大人们都说这是“盘仙爷”,是蛇仙,不能伤害,我表哥就用铁掀铲起蛇丢河里了。那时刚下过雨,河里发了洪水。表哥把它丢进河里,神奇的是那蛇是游泳高手,竟逆流而上,还想再返回来。如此丢了几回,那蛇才被水流冲走。
慢慢大家就都长大了,二哥追随表姐的脚步去干面食生意,三哥选择了当兵。
当时媒体铺天盖地地报道了一位英雄战士徐洪刚,因为他和那时很火一位歌手屠洪刚重名,所以印象特别深。他的事迹大体是:在长途车上,勇斗四名调戏妇女的歹徒,身负重伤,追出很远,倒在血泊中,最终被抢救回来,而成为正义的化身。
爷爷因为是党员,每年过年村里都会发一张日历,多数时候是国家领导人。而那年的日历就是徐洪刚,他那英雄的模样着实在让我崇拜的不行。
所以,当三哥当兵临行时,妈妈那句嘱咐的话让我记忆犹深,她说:“军儿,咱可别那么傻,遇见坏人了别逞能!”我当时就急了,反驳说:“当兵不就是要见义勇为吗?该出手就出手!”而三哥却哭笑不得,没有说什么。
现在回想起来,我真是天真,真遇到那种情况,要是自己也未必那么勇敢,却要求三哥挺身而出,真是意气用事。当然,徐洪刚的事迹里,也反应了一个很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大众的冷漠,其他人怎么不帮忙呢,就是这种冷漠助长了歹徒的气焰。从古至今,这种冷漠少有改变吧。
然而,三哥终究没遇见类似的事情,三年的军旅生活也比较平淡。记得那时我上初中了,半个月给表哥写一封信。表哥偶尔会寄几张他的照片,当时正值他的颜值巅峰,长得像吕良伟。
期间也回家探过亲,记得印象比较深的是,那次表哥给我带来一瓶矿泉水。奶奶以为是什么稀奇玩意,还和我倒在茶杯里,一人喝了一小杯,她还喃喃地说:“和咱喝的水不一样吗?没什么味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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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退伍时,二哥这时就结婚了,对象是本村的一个姑娘,和我舅舅家隔河相望。三哥退伍也没好去处,便也跟着二哥去做面食生意。
关于我这位嫂子的传说就多了,先说他们很早就定了婚。但我这位嫂子不近人情,而且娇生惯养。二哥帮他们家干一天的活,她一句话也不和二哥讲,把二哥郁闷得不行。
结婚后,日子本来过得也算可以。二哥买了辆时髦的本田125摩托,很是风光。他们在淄博一起做面食生意,那时我父亲在车站上干装卸工。他们天天为鸡毛蒜皮的事吵架,父亲几乎成了他们两个的调解员。
最终二哥选择离婚,舅舅是极其传统的人,说什么也不同意二哥离。二哥骑着他那本田125驮着舅舅去淄博,一路上他飞驰如电,故意走不好的道路,把舅舅颠得屁股都糊了。
舅舅让他别做生意了,回家去认错。二哥不同意,舅舅就去没收他做生意的工具,二哥也急眼了:“别动啊,有电啊,电着你啦……”
这些终于成为我们后来的笑谈,舅舅也没能阻止二哥离婚。而我那嫂子竟让她弟弟领着几个人去打劫,把我二哥打了一顿,把钱财都收走了。可能二哥比较珍惜他那辆125吧,当他们要把摩托车也推走时,二哥死活不放手。幸亏三哥及时赶到,才把这辆摩托车留了下来。
不得不承认,日本货那时质量是真的好,二哥骑了很多年,依然很好用。
后来,二哥遇到了我现在的嫂子,一位吃苦耐劳的女人,生活才算稳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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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车站的装卸生涯因为椎间盘突出而无法继续,他和三哥去济南做生意。
经过两年的学习,三哥已经是个行家里手,而我那笨手笨脚的父亲只能在外面卖货。
那年98年夏天,我第一次来到济南,印象中最深的就是热。表哥让我睡在租的小阁楼上,晚上感觉都没法呼吸了,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睡着的。
然而,他们做面食最缺的就是睡眠。因为他们总是早上3点来钟就起床,买菜、搅馅、和面一系列准备活动。三哥说,他实在太困,一般头着床便睡着了。
也记得那年的世界杯,特别是决赛,巨星云集的巴西队输给了齐达内领衔的法国队。我们还是半夜在大街上观看的—— 一帮光膀子的人和一堆啤酒。
表哥做的包子里面,我最喜欢豆角肉馅的,感觉是从小到大吃过的最美味包子。
记得三哥当时的店铺对面是卖鸭子和鹅的,总是有股禽类的臭烘烘味道。但有一天,不知他从哪买回二十多个鸡头,我和他拔了半天毛,三哥做了一盆的红烧鸡头,也着实美味。
再后来,三哥也谈对象了,是我们村的一个姐。而我父亲也不是做生意的料,回家务农了。三哥成家后,觉得济南生意不好做,就又回淄博做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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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我去过一次淄博,还是二哥用摩托车载我去的。而且还有一个小插曲,二哥的摩托车路上出了故障,我们推着走了好远才找到维修店。
二位表哥都有一个小舅子,不喜欢继续上学了,便也跟着在那学手艺。
我住在二哥那,说是去体验生活,其实也就是玩。早上有时过去帮忙收收碗、卖卖货。
也许只有经历过困苦的人才最能体会生活的不易。二哥每天都很早起来做豆腐脑,我有时早饭起来也吃豆腐脑。有次我吃到了个苍蝇,我本想倒掉,二哥让我吃别的,自己接过碗去,把苍蝇扔掉,他自己把剩下的吃了。现在想来,真是感慨万千。
二哥和我都喜欢唱歌,晚上的时候,我们就去一起去唱歌。马路KTV,两块钱一首歌,我还记得自己唱的任贤齐的几首歌,他唱的《大头皮鞋》。第一次拿话筒,唱得并不好,并且很多人围观,感觉很紧张。
记得有次晚上出去,碰见个扎马尾的男人,唱齐秦的歌非常好,唱的是《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我也从那时喜欢上了齐秦的歌。
后来,二哥买了套音响,过年时大家一起在舅舅家唱歌。用的是DVD点歌,唱来唱去也就那几首,而且碟片还经常因为划痕,出现卡顿现象。不过,想起来更多的是一种温馨的气氛。
两位表哥都喜欢打台球,下午的时候,他们休息,就带我去公园的地下游乐室打台球。交上20块钱,可以打一下午,而且可以免费看录像。假山下边又非常凉快,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前几天的时候,表哥们还发那时我们一起拍的照。我穿一件巴萨的队服,还留着小胡子,甚是青涩啊。
三哥那边我去得少,他们那和邻居每晚也都放DVD看。记得那次去吃晚饭,看的是吴宇森拍得《变脸》,那是第一次看凯奇演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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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们都有了各自的孩子时,因为常年在外忙碌,孩子无法照顾。孩子都是在农村上的幼儿园,那时刚流行“留守儿童”这个词。二哥每次和我说起这个词,眼睛都泛红。
现在他们都回到了莱芜,也买上了房子。终于也算是“城里人”了,也仍然干着老本行。只是岁月无情,他们年纪也渐渐大了,身体有些力不从心了。
永远记得二哥曾说过一句经典的话:“年轻时用身体换钱,年纪大了用钱换身体!”
但人生又有何出路呢,虽然我们做着不同的工作,但不都在应证着这句话吗?委身于生活的洪流,努力活着已属不易!
(好了,关于两位表哥的事情就先写到这里,下次写一下姑姑家的表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