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4-泰晤士河旁的流浪猫#潇洒姐写作100天#
已经是第四天了。
许是3月的生日愿望碰到了阿拉丁神灯,希望能够一面睨视愚蠢的人类,一面受到万千宠爱,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成了一只猫。
事实证明许愿也是要量化标准的,因为我并没有住在能看到东方明珠电视塔的豪华江景房,系着爱马仕的丝巾,一面享受半岛酒店总厨烹饪的食物,一面鄙夷地看着自己白富美女主人与二线男明星打情骂俏,过着所谓的猫生赢家的生活。
而是成了伦敦,泰晤士河边,一只流浪的猫。
三月的伦敦,冬季的寒意尚未散去,泰晤士河吹来凌冽的寒风,空气中弥漫着一层淡淡的薄雾。而我,已经整整三天没有吃一顿饱饭。只能翻翻垃圾桶,能寻到一些别人扔掉的汉堡,或是干冷发硬的面包片。
更糟糕的是,前些天误入了不知道哪只狗老大的地盘,一阵狂吠,吓得我还没来及伸出利爪挠它,就给啊呜咬到了腿,挣扎中又牺牲了些许毛发。
所以,现在的我,拖着瘸腿,身上布满片状的秃斑,饥肠辘辘的肚子,蜷缩在一栋破旧居民楼走道旁的垫子上,绝望无助思考人生,哦不,是猫生。
后悔么,岂止是后悔,能不能熬到明年生日,许愿穿回去都是个问题。
终于,在周五的晚上,一个备着吉他的年轻人注意到了我。他单膝跪地,借着微弱的灯光,打量着我:”你好,小家伙,我以前没见过你,你住这儿么?”
我同样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这是怎样一个年轻人呢,有着一双湛蓝色好看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但却因为过度消瘦而颧骨高耸,似乎比我干净不到哪儿去,衣服领子也已经磨破,看起来像是一个极度不如意的年轻人。
但不知为何,他的眼神中,能够有一种镇定自若的气质,让人心安。而我此刻,太需要一个能稳固的,可以休息的窝了。
于是不禁在他身边蹭来蹭去,以示自己的友好。只是自己有万般语言,此刻只能化成喉咙里的“咕噜咕噜”,以及细碎的喵呜。
“詹姆斯,你不能养他,这个月我们连水电费都付不起了。”这时,我才注意到,他旁边还有一位红发姑娘,满脸雀斑。
原来他叫詹姆斯。
“不,贝拉,他太脆弱了,而且,我向他需要我。”詹姆斯把我捧起,抚摸了几下我的毛发,“小伙计,你愿意跟我走么?”
“咕噜咕噜-喵呜”
他笑了,我这才发现这个年轻人笑起来,眼睛如同月牙一般,好看又迷人。
“那么,我们回家吧。”
流浪第四天,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终于有了自己的新家。那时,我并不知道,我们在未来一年内发生的故事,因为足够治愈,而能够畅销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