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家养老服务利用率仅为20%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近年北京市政府多次公开表态未来本市发展养老产业将侧重居家养老,就连北京民政“十三五”规划也将这一产业列为首要任务中的第一项发展,但该类服务的实施效果却并不令人满意。上周末,在社科文献出版社、首都经贸大学等联合举办的《2016北京养老产业蓝皮书》发布会上,《蓝皮书》编委会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冯文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北京正在使用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占比仅不到两成,究其原因,除了传统消费观念难以转变等原因外,产业发展水平整体较低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同质化发展让居家养老企业与家政公司形成恶性竞争。
政策倾斜未换得市场认可
近年来,中央和北京都大幅增加对养老产业中居家养老领域的着墨,尤其是国家普遍建立的9073和北京制定的9064养老原则,都将90%老人的养老方式直接定位于了居家养老,其中北京更是早在2008年就确定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的发展方向,并在此后几年接连发布“九养”、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方案等具体措施。就连日前北京正式披露的民政“十三五”规划中,也在首要发展任务养老里将居家养老作为第一项予以提出。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北京将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在业内人士眼中,已经接连在北京养老市场上发酵、并受到政策倾斜一段时间的居家养老,照理说应该已经雏形初现,在消费人群中的知晓度也有了初步的普及。然而,冯文猛直言,调研发现,整体来看,北京老人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知晓率、使用率还都比较低,80%的人对这项服务并不了解,正在使用居家养老服务的人群占比仅不到两成。具体来说,《蓝皮书》举例称,比如老年人对于陪同看病服务的知晓率仅为11%,“较低的知晓率,构成了老年人释放潜在需求、实际使用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障碍。”
而在使用率方面,《蓝皮书》列出的20项基本居家养老服务中,仅有小时工、家电维修服务等四项服务超过了10%,而居家养老中相对重点的专业护理等服务的使用率甚至仅0.5%。
内忧外患“夹击”
虽然近两年相比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确实在政策倾斜、政府支持等方面频频受“宠”,但也难以否认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它的短板十分明显,受到“内忧外患”夹击。
《蓝皮书》指出,从主观来看,目前北京的居家养老产品开发层次不足,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产业发展水平整体较低。“相比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具有更强的个性化和灵活性特点,但相关产品开发的难度也较大,当前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所能提供产品和服务内容还相对有限。而且,多、小、散、乱依然是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主要业态,大部分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能力相对低下,缺少具有品牌的企业或机构。”《蓝皮书》主编、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冯喜良直言。
“而在客观上,居家养老和相关领域之间竞争激烈,既没有明确分工也缺少有效合作。”冯喜良表示,调研中,多家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都反映,家政公司与它们在业务展开上形成了恶性竞争,彼此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机制。
就此,一位居家养老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由于北京家政服务出现时间早,目前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框架体系和服务标准等,因此,居家养老企业如果也单纯提供这方面服务的话,包括价格、服务专业度、品牌培育等方面很难对抗的过经验充足的家政企业,“目前,居家养老企业提供的上门服务大多还是侧重于与老年人身体、心理健康等方面相关的,相比家政服务具有较高的专业性,比如能帮助老年人做简单的术后恢复、按摩等,但不可否认,现在老年人及他们的家人对居家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之间的区别还是比较模糊的,在上门养老服务可能价格更高、服务时间更短且不能涵盖家政服务的全部项目时,消费者很难心甘情愿地为服务买单。”该负责人坦言。
此外,冯文猛也指出,从大环境上来说,目前北京的居家养老市场规则和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对于护理员的资质认定、营养餐的标准、护理员与老年人发生纠纷时的调解程序等,都缺乏成熟机制,“而且,由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加之竞争过程中监管缺位,一些领域甚至还存在着‘惟低价是取’等不合理现象。”
巨大个性化需求待挖掘
人口老龄化趋势不可逆,在有效供给整体不足的情况下,未来北京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巨大潜力毋庸置疑。然而,除了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保证对居家养老服务起码的了解外,改变现状真正为那90%在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关键还是看企业如何补短板,政府如何做引导。
冯文猛表示,居家养老其实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社会化服务,这就决定了服务提供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或机构,“针对目前市场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居家养老企业要在提升人力储备的同时,探索开发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让居家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区别定位更加明显,提高服务产品的价值,而在企业外部,可采用联合发展或组合发展的方式,建立与相关联企业的有效合作。”
具体来说,《蓝皮书》建议,要培育需求导向的专业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从各类调查结果来看,其实在各项养老服务中,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率还是比较高的,而且要远远高于使用率。”以中国人民大学此前在西城区调研的一组数据为例,当地老人的上门护理需求率为23.5%,但曾经使用过这一服务的老年人占比却仅有3.2%;康复治疗的需求率是20.1%,但使用率却为2%;陪同看病的需求率为18.2%,但使用率为1.8%。可见这其中,居家养老企业还是有很大的消费潜力待挖掘。
而对于政府,冯喜良建议,相关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和规则制定,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的准入、退出制度,制定标准来规范各类居家养老服务行为,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依法确定使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范围。“而且,目前北京在全市统一推行部分老龄政策,在各区的实施情况差异十分明显。”冯喜良表示,所以未来在政策推行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根据各个区的实际情况,给当地留有一定的空间,让各区自行推行相关政策。
冯喜良举例称,比如北京由居家养老服务券改卡之后,居家养老服务商由区以及街道管理改为北京市社区服务协会统一管理,“此前由各个区及街道管理时,管理部门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各区接到情况调整服务商的种类和数量,但交由北京市社区服务协会统一管理后,由于它们对各个区及街道实际情况不了解,服务商的选择未必适用实际情况。
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