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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小传之古筝:邻家有女已长成

2017-02-14  本文已影响1375人  芊语芊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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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名学音乐出身的古装剧迷,讲真心话,每一次看的时候我都是提心吊胆的。因为咱们工作人员的音乐素养实在是太不让人放心了,动不动就会来个乐器的张冠李戴。

如果要细数古装剧的穿帮清单,我相信笛箫不分、筝琴混淆一定榜上有名。以至于当我想写古筝小传的时候,第一个想到必须要说的就是它与古琴的分别。

所以,敲黑板直接上干货:

首先,它们的外貌就有差别。一是古筝与古琴有明显的大小之分,古筝长约1.63米,而古琴只有三尺六寸五;二是古筝有21根弦之多,而古琴只有7根弦,所谓七弦琴是也;三是古筝的琴弦之下有雁柱的支撑(下图中画圈标注部分),而古琴则没有。放在一起对比一看,其实一目了然。

其次,声音有差别。古筝的声音相对清脆、高亮,而古琴则更低沉。对比听一听,也会很明显(抱歉技术有限,没搞定音频来对比)。

最后,高阶一点来说,它们的风格也不相同。古筝相对来讲较为浓烈,而古琴是出了名的性冷淡,走的是正宗寡淡高冷风。

你看,其实并不难分别,可是我们的古装剧里却是错误频频。用不用心,天壤之别。

《微微一笑很倾城》的小说里,玉树临风的肖大神明明弹的是古琴,可是电视剧里出现的却是古筝。

弹着弹着古筝,却出来古琴的声音简直是古装剧的通病了,微博上随手一搜,比比皆是。

就连号称制作精良的《甄嬛传》,也是百密一疏。

有一集,雍正拿出自己珍藏的琴,让甄嬛来弹奏。甄嬛随手一拨,笑着说:“果然是极好的琴呢,声音如此清脆”。只可惜,背景放出来的是古筝的声音。

哎,让我说什么好呢?真的,嬛嬛,就是再好的琴也出不来那样清脆的声音呐。

即便不是与古琴的混淆,仅是古筝自己,一个雁柱,就已经足够把工作人员搞晕了。

下面这张图,再对比上面正常的古筝图看看,发现什么端倪了么?

支撑琴弦的雁柱倾斜的方向反了!也就是说,要不然是把古筝位置左右放反了,要不然就是雁柱摆反了。正确的雁柱方向应该是我标记的那样才对。

真的要狠狠地同情一下古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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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所有的乐器都幻化成人的话,我相信这位叫做“古筝”的妹妹一定是最懂“菀菀类卿”之痛的。

毕竟,古琴比古筝早生了几百年,又始终居于正统之位。也许万般无奈之下,只得感慨一句:“既生琴,何生筝”吧。

但是,撇开古琴的阴影,单来看古筝的历史,同样端的是源远流长、丰富多彩。

除了琴与瑟,古筝是最古老的弹拨乐器。由于起源于战国时期的秦国,因此又被称之为秦筝。

筝这个字,其实表达的是这个乐器的音响效果。汉代的《释名》中记载:“施弦高急,筝筝然也”,也就是说,筝是以其音响效果而命名的。

有一种说法,筝是从瑟这个乐器演化而来。的确,它们在构造上有一定的相似性。

尤其是琴与瑟的一点差别,琴没有雁柱撑弦,而是以指按动发音,因此一弦可以有多音;而瑟则有雁柱支撑,因此基本一弦一音。那首妇孺皆知的“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便可作为注解。

筝的雁柱便是由瑟而来,这也是古筝区别于古琴的重要不同之一。相较于锦瑟的50弦,筝在隋唐之时的13弦,相传是由瑟2次减半而来。而后,古筝的琴弦也开始增多,先有16或18弦,直到当代最常见的21弦。

筝的形制虽然屡有变化,但人们对它的喜爱却始终如一。在汉代的时候,筝就已经被广泛地运用于民间的聚会之中。《盐铁论》中记载“往昔民间酒会,各以党俗,弹筝击鼓而已”便是证据。

到了唐代音乐的大发展时期,孟浩然的“山公能饮酒,居士好弹筝”,还有白居易的“奔车看牡丹,走马听秦筝”都间接地反映出筝受欢迎的程度。筝也因此而有了如下几番衍伸:

一是演奏的技巧日渐高超,更是为听众所熟悉。顾况说“十指存心有长短,妙入神处无人知”便可算作例证。而杜甫的“银甲弹筝用,金鱼换酒来”则说明听众已经知晓戴指甲弹筝这种演奏的方式方法了。

二是人们对筝曲有了一定的鉴赏能力。李瑞的《听筝》“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还有白居易的《筝》“移仇来手底,送恨入弦中”,就说明了听众不仅能辨别弹奏技巧的正误,更能识别曲中暗藏的情感。

三是这门乐器开始向外围扩散。譬如朝鲜的伽倻琴、日本的十三弦筝都是筝由中原向外扩散、繁衍生息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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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筝从古来说总是处于琴的阴影之下,但是历史峰回路转至今天,古筝却大有反超古琴的势头。

这首先得益于筝的入门之简单。

筝以五声音阶定弦,即宫(do)、商(re)、角(mi)、徵(sol)、羽(la),音程关系纯美的结果便是随手一抚弦,就可以获得极为悦耳的声律。

很多年前,我在一个综艺节目上看到有人说可以教观众一分钟学会用古筝弹《沧海一声笑》,台下的一干人等瞬间不明觉厉。

其实,《沧海一声笑》这首歌的旋律简直就是照着古筝的定弦作曲的。你就是不懂古筝,我写给你简谱的唱名你来看:la sol mi re do,mi re do la sol,sol la sol la do re mi sol la sol mi re do re。这不就是古筝5个音的排列组合嘛,无非记住音的顺序和位置而已,实在是so easy的一件事。

其次,筝的体型硕大,也就意味着共鸣体大,所以音响效果的比例十分完美。加上左手行韵而出的袅袅余音,颇有一些娓娓道来的韵味。饶是小白一枚,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弹奏出极富美感的音律,难怪筝会成为普及率最高的民族乐器。

而借助于极高的普及率,筝流传至各地之后,在结合地方音乐特色的基础上又形成了诸多演奏流派。粗略统计,便有山东、河南、潮州、客家、浙江之多,已然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态势。

还有一点极为重要的缘由,那便是与古琴独来独往的形象相比,古筝的性格实在是合群太多了。无论是与乐器的合奏,譬如当今常见的乐团、抑或小乐队编制中只见古筝而不见古琴;还是与人声的合作,即伴奏,古筝可以说是伴奏乐器中的常客。

正是因为互动的频繁,反过来又进一步促进了古筝的普及与传播,由此便形成了一种健康的良性循环状态。

所以,回过头来再分析我们古装剧里琴筝混淆的穿帮缘由,其实古筝因高普及率受到大众喜爱,而古琴则始终寡淡,很多人只见古筝,而不知古琴亦是一大重要的原因。

如果说古琴像是没落贵族的话,那么,古筝便是邻家的女儿。固然端庄、讲究不足,却自有一份亲切与贴心,惹人垂爱。

如今的情形,是没落的贵族即便遭遇冷落却依旧矫情于旧式的礼仪,常常感慨生不逢时,格格不入。

与此同时,邻家的女儿却在不经意间已然长大了,而且出落得亭亭玉立,颇为引人注意。

这固然是它们命运的不同,但究其根源,亦是自身的特点所造就的。

纵观古筝与古琴的发展历程,实在是不得不感慨一句:原来在乐器身上,也论性格之分,时运之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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