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正大”的做了一次“第三者”
依稀记得那是1985的一个冬天,那是师范三年级的第一学期,我和黄做了三年的同桌,无论座位怎样调整,我俩自始至终没有分开过,所以关系很铁。
有一天下午四点多,黄突然从铅笔盒里拿出了一张特别小的小纸条,神秘兮兮的小声给我说:“姐,你看这小纸条,也不知道是谁放我铅笔盒里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你看这事儿咋办啊?”
我接过纸条一看,上面写着:“XX,晚上6:30请到图书馆和阅览室中间的门洞,有人和你有话说。即日。”
看过之后,我思索了一下,于是我说:“先不说这是谁写的纸条,我认为你不能去。”
那个年代虽然学校里已经是灯管照明,但是校园里路灯还是比较昏黄,给人很是暗淡的感觉。
“那里太黑了,连个路灯也没有,即使有路灯的地方也是暗乎乎的,何况门洞子里黑灯瞎火的,太危险了。”
黄听我说了之后,就说:“姐,你说的对,我年龄小,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儿,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和你商量商量。”
门洞里黄是决计不去了,但还是纳闷写纸条的人是谁,所以我们俩个拿着小纸条开始研究,我拿过来研究一番,她拿过去琢磨一会儿,折腾了差不多四五十分钟也没有研究出纸条上的字迹是谁的。
那张小纸条快让我俩“研究”烂了,已经皱皱巴巴的。黄就说:“管他是谁写的呢,索性我把纸条扔了吧!”
这事儿就此结束了,我更是没有往心里去,本来我就不是太细心的人。
我们毕业之后,我留校了,黄也回到了市里。黄本身就是市里的,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当时可是羡煞了我们这些从农村考出来的同学们。
又过了两年,我考上了函授大专班,碰巧遇到了两个同班同学,于是周末的时候,我们三个一起约着去找黄玩儿。
到了黄家之后,黄还没结婚呢,于是我们几个叽叽喳喳的热闹闲聊起来,感觉心里特别的开心。
午饭之后,那俩同学就回函授学校了,而我则留下来继续侃大山。
黄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儿,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了。黄问我:“姐,你还记得三年级时我让你看小纸条的事儿吗?”
“我当然记得啦!咱俩还研究了好半天也没有研究出个所以然来呀!怎么?你后来知道是谁啦?”
黄说:“可不,过后到临毕业时我才知道是谁啦!”
“谁呀?”因为我也一直纳闷这个事儿呢!
“哈哈!就是咱俩背后的郑写的。当时咱俩还傻儿吧唧的拿着小纸条研究过来研究过去的,嘴里还嘟嘟囔囔的。
没成想敌人在背后看的是真真的,咱俩的一言一行,说的话,做的动作,都没逃过人家郑的法眼。看咱俩当时有多傻!”
黄说完之后,我俩乐得笑作一团。
“唉!我这才是光明正大的做了一次坏人呢,郑不定得多恨我呀!光明正大的做了你俩的第三者了。”
又过了些年,郑家儿子结婚,郑邀请了一小部分同学,这其中包括我和黄。
在酒桌上,我极力撺掇郑和黄喝一杯,同学们问我为啥,我就把当年小纸条一事抖露了出来。
同学们更加起哄,这酒必须喝啊!一群年过半百的老同学开始拿这事儿当话题打趣。
我只顾着和旁边同学聊天说话了,郑把我拽过来,告诉我:“王姐,你看着啊!我要和黄好好喝一杯!”
同学们立刻“啪啪啪”的开始鼓掌,我说咱们都是年过半百的人了,过去的事儿当做一个甜蜜的回忆,当做一个段子来听,咱们就是兄弟姐妹,来!干杯!
鼓掌声、欢声笑语盈满了整个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