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墨读书《许三观卖血记》(三十二)情怀
现在的生活相比之前,好多了。
三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并且有了自己稳定的工作,虽然很忙,但周末也能回家看看。跟媳妇说说生活中的烦恼,跟我谈谈工作中的事情,挺好。
缺钱吗?
不缺。
不像以前还要指望着卖血,现在儿子们给的零花钱都用不完,以后攒着给孙子买糖吃。
但年级越大,就越感到孤单。
坐不住,喜欢四处溜达。
经常一个人到街上闲逛,常常会经过媳妇以前炸油条的小吃店,还有二乐工作的百货店,想进去看看,又怕打扰到他们,还是算了。
经过胜利饭店的时候,一下子就被炒猪肝的味道给吸引住了。
还是熟悉的味道,就是这个味儿。
这时候闻到的,不仅仅是味道,而是一种情怀。
一种阔别已久的情怀。
就像是突然见到以前的初恋,还有怦然心动的感觉。
很想进去再吃一次,很想卖完血以后再喝上一杯。并不是缺钱,只是想重温一下当时的感觉。
就像电影《洛奇
6》中的洛奇一样,随着时间的飞逝,昔日的荣光渐渐不再,他也慢慢的淡出了人们视线。
生活平淡而且乏味,最懂自己的妻子也先他而去,儿子为了摆脱他的光环,与他关系格外紧张......
谁也不会想到这位世界冠军,一代拳王退休后的生活竟如此落寞孤单。
这时候他就开始怀旧,回想以前练拳,打拳,被人揍得鼻青脸肿,起码生活还有激情。
他决定重返拳坛,挑战现世界冠军。在别人眼里,这是多么荒谬,多么可笑的一件事,直接给与他否定。就连他他儿子也反对,觉得一大把年纪了,瞎折腾啥,搞不好再把命给搭进去。
他们不懂,一颗冠军的心。
他们不懂,一个冠军的寂寞。
胜负重要吗?输赢重要吗?
不重要。
他需要的仅仅是能够再次站上舞台,体验被重击之下的快感,坚持打完比赛,用他的话说,释放自己心中囚困已久的野兽而已。
这时候,我也和他一样,喜欢怀旧了,当然,我没他这么贱,去体验被揍时的快感。
饭店还是这个饭店,味道还是这个味道,只是吃饭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
以前是根龙和阿方带我来,后来我带着来喜和来顺,在去上海的路上,教他们怎么点菜,一定要手敲着桌子,然后大声的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多爽,真想喊。
但怕别人骂我神经病。
我在饭店门口站了十几分钟,做了一个决定,去医院。
以前是吃炒猪肝喝黄酒是因为卖了血。
现在卖血是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
我咋成段子手了?
说走就走,来到医院,这时候医院的人也换了好几拨了,供血室里的李老头也换了,一个
30多岁的年轻人,老头3年前就死了。
我跟他说明来意,他哈哈的笑了,有点嘲笑的意思。
他说,你也不照照镜子,胡子都一大把了,谁会要你的血,谁敢收你的血。
我跟他说,小伙子,别门缝里瞧人。年级大咋了?我眼不花,耳不聋,一口气爬六楼。
他说,你的眼睛和耳朵跟我有啥关系?你出去吧,这里不会收你血的。
我一听这小子说话,就来气,以前的李老头说话客气多了,现在的年轻人说话太冲,早晚得吃亏。
他一看我没走的意思,急了。
让我赶紧走快走吧,说,我今天就算说破天,他也不会收,最后给我出了个主意,让我去问问油漆匠。
油漆匠现在也改行了吗?
他说,现在的油漆匠家具做好了,在上漆之前得先刷一层猪血,以保证成色。我的血只配刷家具,虽然比不上猪血,但也能凑合着用。
他妈的,太欺负人了吧,这要是搁我年轻时候,早给他撂倒了。
我想找他再理论理论,最后一想,还是算了。再去理论,无非两个结果:
一,他把我揍一顿。
二,我把他揍一顿。
但还是改变不了结果。
对于能够看到结果的事情,放手是最好的选择。
但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往往会失去理智,选择放手一搏,后果是两败俱伤。
我摇摇头,默默地走出了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