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春秋之一:卿制及军制 —— 9.32 鲍牧之死与“齐人弑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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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有殷天乙汤孙师虎父
齐悼公轻率地开启齐、鲁间战端,破坏了两国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同盟关系,又仅仅因为对方交出季姬而轻易地同意鲁国求和,甚至还由于季姬的“枕边风”而归还了刚刚攻取的讙邑和阐邑,这无疑是给取得此军事成就的鲍牧以极大羞辱:
……齐人归讙及阐,季姬嬖故也……(左传.哀公八年)
虽说归还两邑实际上是在年底才完成交割的,但实际上双方于秋季各自派出大行人“莅盟”的时候就已经约定这一条款。两邑在半年之内得而复失,极有可能导致本应属于鲍牧的相应利益也一笔勾销,对此其公然向齐悼公的同父异母兄弟们宣称愿意随时支持他们取而代之:
鲍牧又谓群公子曰:“使女有马千乘乎?”……(左传.哀公八年)
尽管鲍子以嗜酒著称,这种话很有可能仅仅是不负责任的酒话,但确实也是鲍牧内心想法的真实写照,即他从一开始就看不上公子阳生,这其实是他当初被迫同意拥立他即位时候自己说的:
将盟,鲍子醉而往……陈子……遂诬鲍子曰:“子之命也。”……鲍子曰:“谁非君之子?”乃受盟……(左传.哀公六年)
就是说鲍牧根本不认可公子阳生的合法性,同样对安孺子荼和其他群公子也同样不以为然。按照这个逻辑,他愿意支持谁就支持谁,反正“谁非君之子”,既然这些人都不是嫡子,也就都不具备即位的正当性,更没有权力擅自处死孺子荼。那么只要鲍子愿意,他完全可以按照同样的方式推翻悼公,然后选取自己支持的任意一位公子取而代之。
当然事实上处于同样地位并持有类似立场的也包括陈乞(僖子),不过他的优点在于知道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陈僖子同样密切关注着悼公的言行,也明白这是一位喜怒无常且行事偏激的国君,自从其下令处死晏孺子的那一刻,恐怕也就注定了其本身也难以善终的结局。不过陈乞最优的策略其实是按兵不动,让鲍牧来当这个出头鸟,从他之前行事的风格来看,鲍牧酒后的轻浮发言以及群公子将此事向悼公告发,其实很有可能就是他在背后一手运作:
……公子愬之。公谓鲍子:“或谮子,子姑居于潞以察之。若有之,则分室以行。若无之,则反子之所。”出门,使以三分之一行。半道,使以二乘。及潞,麇之以入,遂杀之……(左传.哀公八年)
从悼公设计除掉鲍牧的套路来看,他尽管风格偏激、轻率,但同时也不失清醒和果决,如果对执政的“右相”贸然公开讨伐显然将激起强烈的反抗,因此首先开出极为宽宥的条件以使其放松警惕,但在对方已经放弃在第一时间进行反抗的情况下又突然下手将其处死。
目睹鲍牧结局的陈乞估计也惊出了一身冷汗,因为按照这个趋势,他自己就是下一个被除掉的目标,于是仅仅一年零三个月之后,悼公就突然死于另一场阴谋中:
十年春……公会吴伐齐。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春秋.哀公十年)
尽管同时发生了吴、鲁、邾、郯联军伐齐的“鄎之役”,但该役与悼公死亡并无直接关系。按照《左传》的记载,“齐人”恰好在这个时点刺杀了悼公,并且没有明确指出凶手到底是谁:
公会吴子、邾子、郯子伐齐南鄙,师于鄎。齐人弑悼公,赴于师。吴子三日哭于军门之外……(左传.哀公十年)
不过如果我们参考另一个信息来源,看看司马迁版本的记载就会发现:
悼公既立,田乞为相,专齐政。四年,田乞卒,子常代立,是为田成子。鲍牧与齐悼公有郄,杀悼公。齐人共立其子壬,是为简公……(史记.陈敬仲完世家)
可见司马迁误认为鲍牧才是杀害悼公的凶手,也即双方产生矛盾之后是前者先下手而非如《传》文认为的相反那样。此外唐玄宗时代的史学家司马贞认为,按照《世本》等谱牒的记载,鲍牧是鲍叔牙后人鲍息之孙,所以有的版本《史记》记载历史上弑齐悼公的人应是鲍息,这是一个谬误,可见也曾经有过认为是鲍息弑悼公的说法。
无论如何,我们更加倾向于记载最为翔实的《传》文说法,即齐侯阳生于悼公二年(鲁哀八、前487)下令处死鲍牧,而鲍牧的后人可能是在陈乞的唆使下出于复仇的目的于悼公四年三月(鲁哀十、前485)谋杀了悼公。当然无论如何,齐侯和鲍氏之间相互采用了激进手段导致同归于尽,从此齐国就很难有与陈氏相互有效制衡的家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