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6
2018-04-26 本文已影响0人
晒太阳吹吹风
今天上午下现场,与第一次感觉自己格格不入不同,这次已经像在自家后院一样了,除了现场更加泥泞坑洼些。
回来后才发现我的鞋脏了半边,满是泥土。这双superstar是我最喜欢的鞋子。甚至当初是从海外淘回来的,这样的得来不易让我起初对它分外看重。然后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懒得时时擦拭,后来索性下现场都不犹豫了。这个道理被微博讲烂了。我也不是第一天知道,人们对于未拥有的东西总是关注甚至放大它的优点,而一旦拥有眼中就只剩缺陷。我深知这种通病是许多悔恨的根源,也曾提醒自己不犯这个人人都会犯的错误。可是有时新的东西会显得更重要,以至于忘了这一点。只是希望以前的错误还有弥补的机会,如果没有,那就时刻提醒自己不要重蹈覆辙。
我很小的时候,或者说青春期刚开始有了自我意识,开始关注着装打扮的外在形象时。我最喜欢的就是贝壳头的鞋,那会大城市的孩子已经脚踩AJ了,而哪怕在我们小小的县城,我都算穿的不入流的那一类。所以,现在无论多贵的鞋子,带来的喜悦都不如那时一双心仪的足下登贝壳鞋,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出了县城就没怎么见过的牌子一直模仿的德国牌子的经典贝壳创意。
那时起Adidas于我就是一个年少时的憧憬。直到今天—Nike的认可度要更高,三道杠小白鞋已经成了烂大街阿迪王,我还是捺不住激动买了两双经典款。至于现在穿的人多不多,流不流行,别人眼里好不好看全于我无关。这是一种情愫,一种积攒已久的感情。
我想未来我喜欢的还是不会变。希望我喜欢的不会离我越来越远,我会努力的,真的,不要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