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认证流程(二)

2018-09-13  本文已影响0人  SRS可持续性标准

3.2步骤 2 – 申请评审

3.2.1

SRS 进行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审, 并和申请方沟通发现的问题。 如果初次评审显示文件完整并且合理, 申请方可能是符合规定的, 那

么 SRS 计划进行现场检查(见步骤 3)。 如果申请材料包括的信息不完整以至于SRS 无法确定是否该项目是否能符合规定, 那么 SRS 会要求在现场检查前提供更多信息。 申请评审必须包括至少以下几个方面:

a)所有 OPD 里描述的投入物和实践符合标准;预防措施都恰当并充分。

b)所有地点都详尽描述。

c)防止混淆和污染的措施显示是充分的。

d)所有要销售, 贴标签或者作为有机出现的多成分产品满足标签类别的要求并且所有作为有机显示的成分都经过认证。

e)验证非有机成分或者加工助剂或添加剂的使用, 确定他们符合有机标准。

f)监控措施恰当.

3.2.2

如果申请方在检查前无法提供所有要求的信息或者次要信息缺失, 那么 SRS 会指导检查员现场收集相关信息。如果项目方无法提供或者估计隐瞒重要信息,那么SRS 会依规采取措施。

3.2.3

如果申请方曾由其他机构认证过,那么他必须提供以前的认证历史,包括所有以前提出的不符项的纠正措施的支撑文件,以及报告和不利举措(例如,建议或最终暂停或撤销的通知)

3.2.4

SRS 会给申请方一份反馈函, 明确该申请是否完成并且可以计划检查。

3.3 步骤 3 –检查

3.3.1

一旦确定初审结果没问题, SRS 将会计划现场检查。检查计划必须在收到相关申请文件和款项后马上进行,但是也可能延迟最多 6 个月,那样检查员可以观察到更为关键的活动。举个例子,如果 SRS 在冬天收到作物申请,检查可能就会推迟到春天或者夏天,也就是生产季节。必须指派合格的检查员,给他相关文件以及检查说明。

3.3.2

通知现场检查的前提是该项目的授权代表了解该项目,并且那个时候土地、 设备以及活动等证明该项目的符合或者有能力符合申请的标准规定。这个要求不适用于非通知现场检查或者一个没有什么有机加工活动的季节或者依据订单进行有机加工的加工厂项目。现场检查的目的是:

1)评估该项目是否符合或者有能力符合相关规定。

2)验证 OPD 是否和项目实际活动一致。

3)确保没有使用禁用物质。

3.3.3

检查员必须进行首次会议介绍检查计划。该会议旨在说明检查员的角色, 沟通所有信息的保密性,对检查活动进行总的说明。这个会议也为检查员提供明确相关要求并回答申请方问题的机会。

3.3.4

检查员要评审每一个有机产品的生产单元,加工厂以及项目生产的场所,处理或者贸易活动。检查包括但不仅限于:

1) complies with the regulations;对操作者现场保留的 OPD 进行评估确保该操作者有更新的 OPD,是正在按此执行的 OPD,并且该 OPD 符合规定。

2)对于作物生产者:评估土壤以及养分管理, 毗邻土地的使用情况, 隔离带, 土地使用历史, 土地生产能力, 种植以及定苗的情况,轮作情况, 环境保护实践情况, 病虫害预防情况, 收获, 标签以及运输情况。

3)对于野生作为生产者(野生采集):评估指定的收获(采集)区域,可持续收获活动,再播种或修剪活动。

4)对于加工/贸易商:评估产品成分,原料接收情况,加工过程,控虫措施,储藏,贴标和运输情况,以及防止禁用物质污染和混淆的实践情况。

5)验证项目生产或加工能力

6)评估记录体系并验通过合适的记录验证相关活动。

7)核对生产的有机产品的流量或者收到的运输来,加工的或者销售的有机产品的数量, 也是追溯性审核或者出入库平衡情况。

8)如涉及,对有机农产品抽样进行农残检测。检查员提供各个抽取样品的记录。

9)检查是否有投诉以及什么程度的投诉,发现农药的情况,或者出现产品被拒的情况以及客户如何处理所有非有机销售或者其他由 SRS 进行的调查。 如果必须从产品上去掉有机标志的,检查员须协助控制常规批次的市场销售。

3.3.5

检查结束的时候,检查员对项目授权代表方进行事后面谈。 在面谈期间, 检查员会交流发现的潜在不符项,并且要求提供 OPD 缺失的各个其他信息。 如果重要信息缺失, 检查员会体现在检查报告上并且在事后面谈期间作为一个关注点进行讨论。

3.3.6

在现场检查期间,检查员经常发现新的信息或者文件。 直到事后面谈开始之前, 检查员可能接受OPD 额外更新的信息。检查员必须将各个在现场获得的新的信息提交给 SRS。 如果检查员或者操作者在检查期间更新了 OPD, 那么检查员必须将更新的复印件同时提供给操作者和 SRS。 一旦检查员完成检查报告, 要提交给 SRS 进行评审。SRS 对检查员发现的事项进行评估并做出最总的认证决定。

3.3.7

检查不是咨询。 检查员会问问题, 收集并提供信息并且解释相关规定或者 SRS 的要求。检查员不允许对项目进行咨询告诉企业如何克服障碍获得认证。

3.3.8

SRS 可能会对认证申请方以及认证的项目进行额外现场检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额外检查可以是通知或者非通知。 基于以下风险评估, SRS 根据风险级别要确保随机进行额外检查,比例至少是 10%。 另外, SRS 还需进行至少 10%抽检。

3.3.9

分包商的检查是强制性的, 是作为项目本身的一个部分。 这种项目必须签署协议并且 OPD里要包括其所有活动(欧盟和日本认证的要求)。 如果是美国标准,分包商公司必须获得自己的认证。 只有在评审完申请和 OPD 后才能进行检查。

3.4 步骤 4

检查报告评审检查报告评审和认证决定步骤由认证官进行, 认证官不能是该项目检查员也不是陪同的检查员。 在合理的时间区间内, CO 对检查报告, OPD,各个检查的结果以及提供的额外信息进行评审。

3.5步骤 5 – 认证决定和颁证

3.5.1

SRS 将现场检查报告提供给申请方,将检查员抽样样品的检测结果提供给申请方。

3.5.2

如果评审了检查报告发现的结果, 并且该项目符合标准, 那么 SRS 将认可认证。 对于仅仅是次要不符项而且是让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也是如此。

3.5.3

如果项目不符合规定,认证官会做出如下几个可能的认证决定:

1)对于可整改的违规出具不符合项目通知。 该通知允许项目提交对建议整改的回复。一旦收到,SRS会对整改措施进行评审确定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如果项目符合,那么SRS会建议认证或者有条件认证。如果不符合,那么 SRS 会拒绝认证。

2)结合一份不符合项通知。对于不可整改的违规项目发送拒绝认证的通知。

3.5.4

SRS 可能会进行额外现场检查以验证是否继续符合规定。 这些额外检查可以是通知的或者是非通知的。若颁发拒绝通知, 那么 SRS 会给申请方发送一份不符项通知。 如果不符项无法整改,即颁发不符项通知以及拒绝认证的通知。 不符合项目通知内容必须包括:

(1)每个不符项的描述

(2)不符项通知所基于的事实。

(3)申请者驳回或者整改每一个不符项的期限,如果可以整改,提交每个整改措施的支撑文件。

3.5.5

申请在在收到不符合项通知后可以进行如下事项:

(1) 对不符项进行整改并向 SRS 提交整改描述以及相应的支撑文件。

(2)向发证机构提交书面信息对不符项通知里的不符项提出反驳。在办法不符项通知之后,SRS 必须:

(1)对申请方提交的整改措施以及支撑文件或者书面反驳进行评估, 如果必要需进行现场检查。

(i)如果申请方提交整改措施或者反驳足以说明达到认证要求,即同意颁发认证。

(ii)如果申请方提交的整改或者反驳不充分,则颁发拒绝认证书面通知。

(2)若申请方对不符项通知没有回应,则颁发拒绝认证的书面通知。

(3) 将认可或者拒绝通知发给管理人员(依据具体的规定)。拒绝认证的内容必须声明拒绝认证的原因以及申请方的权利。

(1)再次申请认证

(2)要求仲裁

(3)如果涉及, 依照国家有机规程, 对拒绝认证提出申诉。 认证申请方收到书面的不符项通知或者书面的拒绝认证通知可以在任何时间再次申请认证。

如 SRS 收到新的认证申请, 且该申请包括了不符项通知以及拒绝认证通知, 我们将对该申请作为新的申请, 走新的申请程序。

3.5.6

如果 SRS 有理由相信认证申请方声明故意造假或者有目的性的误传申请方的项目情况或其认证要求符合情况,SRS 将可能不发不符项通知而是直接拒绝认证。

3.5.7

如果在检查期间或者在更新的OPD里和检查报告审核期间发现不符项,而不是在 OPD 审核期间发现的, 那么这些不符项要发给客户。如果可以整改, 会给客户提交整改的时间期限或者建议整改措施。 如果整改充分符合标准, 则可以认可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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