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的黄昏】第四十五节,该死的乔
我一本正经地坐直身子,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坐得很舒服,用力张开那两只暂时捧到一起的肉手掌,接过他递过来的酒杯。
酒液黄晶晶的,没有加苏打水,没有冰块,整个房间里都是它的气味。
我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狠狠地喝上一口,然后将胸口的憋闷重重地排出来,像在深海里扎了个猛子,然后抬头看着周欢,“凌晨两点,有个刚从酒会散场回来的家伙钻进荒郊野外,你们约好的?”
“要么是警察,要么是某位健忘的律师,都不是我感兴趣的人。我准备了两颗子弹。”
“也不是我希望见到的,看来,你的生意远还没有结束!”
“狗屁生意,要我说你就是个狗娘养的。”他一把夺过我手中的酒杯,一口喝掉两个杯中所有剩下的酒,将两个酒杯放进酒柜里摆好,轻轻掩上门。
他转过身子,一边盯着我的脸,一边摸起那杆猎枪平放在胸前,右手握住膛杆保险将枪管掰开,认真地看了看早就装好的两颗子弹后用力扳了回去,等到机械上锁的声音响起,他举起枪瞄向进门的方向。
我顺着他的方向看了一眼黑乎乎的窗户和那扇干净得比灵堂里的殡葬布还晃眼的白漆大门。
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慎重走到我面前,抬起右手在我脸上拍了好几下,用一种晦涩难懂的轻昵态度帮我将披散在脸颊两侧的长发梳理到脑后,整了整衣领,并轻轻在我手上的绳子上拍了拍,就像在一尊泥塑上使上最后一点力气。
等他做完这些,我已经差点被他打动得痛哭流涕。
“你大概来了一刻钟,从节奏上看,人是你叫的!兄弟,你真够意思。”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道,然后将整个身子缩到酒柜后面。
我望着门口叹出一口气,无话可说。
雨水被隔绝在门廊外头,黑夜如白昼般耀眼,一股凉风从打开的门里钻进来,它吹到我的脸上,像一群蚂蚁在我脸上爬来爬去。
我听着那单调的脚步声直犯嘀咕。
大门敞开,推开门的手掌正对着我的方向,然后是乔瘦高的个头,在宽大的门框下显得非常失调。
他出现在我不曾期望的场景里,出人意料,就像一朵哑黄哑黄的向日葵插在一个八旬老妪斑白的鬓发。
有些犹豫,有些疑惑,迈动步子的动作和那双闪烁不定的眼睛在经过短暂的停顿过后都朝向我,他挥手打招呼,咧嘴笑,鞋底发出唧唧的声音,他边走边将袖子挽到胳膊弯的地方,刚刚换上的白衬衣干净得一塌糊涂,一头黑发显得沉闷单调。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会去猜测他是以如何打定主意来找我,我唯一想到的是我在他的眼里像什么,会不会被他想成一只即将脱茧而出的花蝴蝶。
距离在缩小,仿古瓷砖上像是标着刻度,我一边数着瓷砖,一边盯着他的脚。
“少校女儿敲开我房门的时候,我正躺在陈年旧事里翻来覆去,有时会感到伤心。在这其中的某个过程,我似乎抓住了一种令我紧张难安的希望,让我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又偏偏不愿支棱着哪儿也不去。最好的办法是,我得对你说实话。
少校女儿递给我一把车钥匙,一沓钞票,还有一张笔挺的硬壳纸船票。她让我交待你说,明天上午九点,从珠海到香港,她愿意送你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但从现在看,你看上去暂时还用不着。”乔盯着我身上捆得紧紧的绳子,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说话不是很流利,“她说话的声音被白色牙齿润湿过,她转身离开的样子很美,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是这样,你以为你记住了,然而你根本就没有听进去。
我指的不只是形容她说的每一句话,宁小楼对你不错。
我只听清了她临走前说的最后一句,说老头子也在香港,你可以去找他。
这个奇怪的老头儿,从一位漂亮女孩的口中说出来总是让人感到奇怪,大煞风景,搞得我像个老头一样,连望着宁小楼的屁股走出房间的勇气都泄光了。
而且,依现在的形势看,你也一定不太愿意去见这个老头儿。我们再也不要提老头儿的事。”
“我想是的。我乐意见那些英国鬼子被赶出香港,但我不喜欢凑热闹,我同样不愿意见到一些英国老头,他们老了,看上去比中国老头还要老态。
不瞒你说,你说话的样子就像个老头,懒散又焦虑,无所事事,脸上留着性欲减退后无法消退的皱纹,到处脱毛,在这栋了无生趣的老房子里絮絮叨叨。用古灵精怪的眼睛到处找事儿,去发现一些奇怪的东西,例如一滴雨水不小心钻进你的脖子,一具五花大绑的尸体还没有死透,一只蚱蜢站在枪管上伸头往下看,最后一个趔趄掉进黑洞洞的深渊里。”我朝他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我想提醒他不应该再往前走了。
酒柜的后面有个枪口在指着他的脑门,但我不敢说。
周欢不时用他的金丝眼镜瞟我,又从玻璃屏风后打量乔。如果不是隔着那层木质格栅,他手中的枪管差点顶到了乔的脑门上。
乔在酒柜旁站定,用一只手抚摸着笨重的红木柜面,朝摆得满满当当的酒瓶子望了好几眼。
我希望他闻着洋溢在空气中的葡萄酒味道适可而止,我希望他生在骨子里的怯弱起作用,我倒想看着他从哪个门洞里钻进来就从哪个门洞里钻出去。
可他还是一步一步朝着我走来。
“我是个好管闲事的混蛋,她离开时对我说。如今看来我确实是,我打扰了你和某位大人物的谈话,你们肯定都很恼火,说不定还会用枪指着我的鼻子高声呐喊,快乐地呐喊,杀死乔,杀死乔这个爱管闲事的大混蛋。
我早料到这天了,少爷,当你问我有没有爱的人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离这天已经不远了。杀死乔,我是该死的乔。”
“你不该来,你该去找她,赶紧滚出大门。”我朝他大声说,
“来时的路上行人很少,有两座不大不小的坟墓并排挤在山坡上,光秃秃的,没有种花,车灯打上去你感觉像撞上了一个彩排了一个星期的的舞台,一照面就能把人打得落花流水。
这座坟里葬着这座房子的两任女主人,其中一位就是我心爱的女人。”他略微顿了顿,接着又说,“我顺着海湾的风下坡的时候被一辆举着仰头大眼睛的车子盯上了,但少校女儿送给我的三点八排量的车子能为我节省不少时间。如果再等上半个小时,我想这个看上去像殡仪馆的小白楼就要跟着夜晚跳舞了。”
“有人追踪你?”
“我倒希望有这么个人。这些都是题外话,我的脑袋有些乱,和你身上的绳子一样乱。当初我把错过爱情当做是搭错了车,等到现在,她却成了我一生徒劳无功的始作俑者。
每个人的远处都站着这样一个女人,她不一定为你做过什么,不会为你鼓掌吆喝,不会为你莞尔一笑,不会堂而皇之地打招呼,但你就是期望遇见她,走她走过的马路,吹她吹过的风,看着她见过的阳光,除了担心她拒绝你这件事之外,没有事情能打败你。
满怀希望和抱有一丝没有被揭穿的小庆幸,是天底下最值得庆祝的爱情。
我是不是被爱情熏陶得像一个伶仃大醉的疯狗?!”
“你喜欢这里的女人?你大老远跑来就为了讲这些?”我盯着乔问道,
“不全是,除了追忆往事,我还能说点儿别的,例如我还在想着为她,为了这里的一个女人,去死。”
“省点力气。没人逼你做什么了,这里的人都死了,全都活不长,就当做点善事,赶紧回家吧,乔。”
“习惯做善事的人并不少见,习惯做恶事的人也并不多见,唯独只有你,是一个试图把坏事做得和善事一样富有情趣的人。”
“换而言之?”
“不管是善是恶,你是一个习惯向两边敲竹杠的疯子。”
“受惯了恶作剧,非常容易假戏真做!”我说。
“你倒是那个犯不着来这里的人,我才是。我一直没有胆量走进这所房子,我不敢朝着这所房子看上一眼,我还在为周小鱼的死颤抖。
我和她在你的酒吧里见过面,只花了一刻钟的时间就爱上了她。
我头昏脑涨,寝食难安,为了接近她下了不少功夫。当我终于摸清了她的底细,混进兴业船厂当工人,没有一个月就开始贩毒,我以为只有这样才能接近她。没想到她那么天真,心灵比罂粟花还漂亮。而我是那么愚蠢,分不清毒品和罂粟花完全是两码事。
等到她同意和我约会的时候,我早已深陷囫囵之中。我以为我够不上她这样的富家女,我很自卑,换句话说,我以为只要弄着钱就可以和她在一起。
我完全错了,我就这样错失良机,然后听着她的死讯。”乔的眼睛闪烁,在泛黄的灯光下发着若隐若现的亮光,和瀑布飞流而下的白色气泡的光泽有些相似。它们紧紧地盯着我。
“这是个不错的爱情故事。但我不知道哪句是真的。”我说,
“是啊,我是那么爱她,她也那么爱我,我们本该走到一起的。你猜得一点儿也没错,马大猴把毒品运到深圳,我负责把猪皮箱子送给毛瑟。
在毛瑟死的那晚,我给他送去一箱子毒品。他出于良心发现,把毒品换成了钱,给了你一箱子钱。等到毛瑟被杀,满箱子毒品不翼而飞,杀他的人提走了那个箱子。
毒品丢了,自然要人去顶包,马大猴想好了杀我解围。你出马救出了我。
第二天大早,你和我不告而别,一个穿花大褂子的老头找到我,对贩毒很在行,还说了许多唬人的话,最后还答应为周小鱼报仇,但前提是不能让你知道毒品的真相。所以我一直在隐瞒你,看着你走上绝路也不吱声,我就这么一点儿希望。该死的乔,还在依靠那个老头。我到底做了什么呢,我看着你走上绝路。”他开始哭泣,抽抽搭搭的,一脸苦相。
“和你没关系,乔,你走出去还来得及。”我有些恼火,我为这些荒唐的故事伤心,为曼妮和乔的所作所为伤心,所以我不想再听下去。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战战兢兢,直到今天我才想明白,我所作所为都在为今天做准备,这就是报应。是我把灾祸惹到了周小鱼身上呢,我的天。”他的哭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亮,惹得人心烦。
“好了,得像个男子汉。”我瞪着眼睛望着地板,我甚至懒得抬头,我接着说,“这是个不错的真相,听得到真相的夜晚真是不错。像我们这样的人,像我们这样行走在黑道上的人,千万不要被胆小吓着了自己。已经没有什么好害怕的了,除了真相。那个老头子长成什么模样呢。”
乔双眼通红,泪水已经占满了眼眶,因为激动的原因,旧伤痕在潮红的脸上泛白。
“你这个该死的混蛋。”我本是轻言细语地对乔说话的,我想知道不知从哪冒出的老头子怎么又当了故事大王,像才哥。但我没好好说两句就变得嚎啕大叫起来,不是对着乔,而是对着身旁黑洞洞的枪口冒出的一股白得不能再白的浓烟嚎叫。
夜色依然温柔,雨声中透露出一种清冷孤独的安静,灯光下的乔的黑影在地上朝四面铺开,直到彻底倒在地上后慢慢缩回身体里。
门廊外的树叶婆娑,海浪静悄悄地伏低在比树根还低的浅滩下面。这一切都像死去的怪物。我听到自己放声大叫的时候,泪水情不自禁地冒出眼眶。
周欢开枪,我向空中高高地跃起,我听到一声脆响,是子弹穿过空气的声音,就像一位邻家女孩站你后背的地方突然向你打招呼,既熟悉又吓人。
我看着乔的头歪向一边,然后才看到偌大的酒柜被轰出一大堆木屑,一团红得发黑的血液像一个气球被扎破后掉在地上的塑料皮,毫无规则,慵懒随意,无情冷漠地抛弃一切,等我痛苦地望向乔的时候,它粘在不远处的墙壁上一动不动,既不扩散也不下落,好像是被变故吓着愣在那。
“我知道我会死在这里,我来得太晚了,我早就应该来看小鱼,我是个胆小鬼!”乔的嘴在血沫堆里慢慢下沉,慢慢地隐藏气息,就像一只玩够了吞泡泡游戏的鱼沉没水底。我全力的一次撞击扑了空,他开枪的手速太快了,在这么短的时间没人能救得了,没有人能比杀人的决心更突然。
即使我那么希望他脱离我去寻找未来的生活,他还是被轰掉了脑袋。血液像流过筛子一样抛弃他的身体,灵魂随热力渐渐变冷、消散。
但我想知道那个老头是谁,这对于我太重要了,可惜他没来得及说。这比他的死更让我感到痛苦。
但我想,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应该是真的。每个人死之前大概都会说几句真话。
我和他早就认识。第一次见面时他在吹嘘化妆行业里的生意和老鸨的生意一样兴隆。他出手并不大方,顶多点上一杯再普通不过的鸡尾酒,或者一扎还不到一升的果味鲜啤,但我还是喜欢他,因为他纯粹是一个为了寻乐子,和女人调情,盯着女人屁股喘粗气的男人。
等到后来,再在酒吧里见他的时候,他已经变得暴躁,怯弱,和各式各样的女人上床,酗酒。他保准是为了接近周小鱼才加入到贩毒的行当之中的,正如他承认的。
他正被一些东西赶着跑。他曾经期望上天给他一线生机但求之不得,他被逼迫,有时又因为害怕得不到而疯狂获取;他纵欲,让自己看上去像更懂得珍惜时间,为爱情彷徨;他清楚总有一天会被警察逮捕,像猪狗一样度过余生或死在同行的刀下;他在和每分每秒搏斗,见过各式各样的生活和截然不同的结局,他为自己悔恨过,也为自己祈祷,但那都只是刹那间的功夫,他的信念刚一出生就被无望和放任吞噬得一干二净。虽然爱情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一样,但是,总会被这些肮脏的东西拖延来迟。
我希望他在死亡前已经懂得,清醒地死并不能为懵懂地活洗清什么。
“你正在残忍的失去一些东西。”我无助地瘫坐在地上,看着周欢说。我只有哽咽,眼里和喉咙里干干的,眼前乌黑一片。
“我还能失去什么?”
“譬如我对你的同情。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你的可怜会因为你的恶行变本加厉。”
“谁叫他留着一撇山羊胡子!”
“就因为这个?他可是周小鱼生前的恋人啊。”
“足够了!我从某刻开始就疼恨上山羊胡子了,就在你谈到山羊胡子的时候。我现在痛恨山羊胡子比疼恨酒友往酒杯里啐口水还厉害了。这都得怪你胡说八道,你该对他的死负责。”周欢看着我笑,
“该死的山羊胡子,该死的乔。马大猴和你认识,他从你手里运毒,然后运到深圳。毛瑟死后,贩毒的事情败露,某位大人物开始清洗,其中就包括你。他们杀了你女儿,但没有找到你,你逃过一劫。你已经无处藏身了,你迟早会落到警察手里。但为什么他们没有着急杀你,这是为什么?”
我盯着周欢,盯着那副还在微笑的脸。然后看着他举起枪托将我砸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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