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岁女子被杀,为啥要让保安来背锅?

2024-06-10  本文已影响0人  凯约

6月9日下午,成都市郫都区发生了一起杀人事件。

一名27岁的女性,被一位素不相识的年轻女子杀害。

当时小区里的物业保安就在现场。

受害人的母亲王女士随后向记者说明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当天下午1点,王女士外出扔垃圾,就在楼道里看到一名形迹可疑的女子。

这名女子行为异常,一直在咳嗽吐口水。

王女士询问其是否忘带钥匙,也没有得到女子的回应。

王女士觉得这个女子十分古怪,就打电话提醒在家的女儿注意安全,不要随意开门。

女儿出于好奇,透过猫眼看到了楼道里的女子。

王女士猜测有洁癖的女儿看不惯楼道里的女子乱吐口水,所以拨打了物业的电话。

物业接到电话之后,就派了一名60多岁的安保人员上来。

女儿听到保安上来之后,就打开了房门,和那名形迹可疑的女子发生了争执。

哪知道那名女子从包里掏出来一把水果刀,捅伤了王女士的女儿。

当时保安就在现场,并没有上前制止。

但他很快拨打了110和120,等到救护人员和警方到场之后,发现受害者已然身亡。

而那位捅了人的女子逃回了自己家中,还被她的家人送去医院救治。

据悉,这名女子存在精神疾病。

事发之后,王女士一直在哭诉,声称自己的女儿十分优秀。

自小就被保送,就读于外国语学院,后来又到日本去留学。

平时也十分乖巧懂事,事情发生之后,简直令她难以置信。

面对这样的结果,她难以接受,并且认为是小区保安不作为,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她声称小区物业工作者不能保全业主的生命安全,就看着业主在保安的面前被杀害。

但凡小区保安能上去拉一把,都不至于会出现这样的惨剧。

看完了这起事件,我十分同情这位痛失爱女的母亲。

作为一个妈妈,为女儿讨回公道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但是伤害令她女儿致死的是那名精神错乱的女子,并不是到场查看情况的保安。

保安或许有一些失职,但这起事件的主要责任,不应该由他来承担。

众所周知,小区的保安并没有执法权。

他们日常的工作内容,就是盯一下来往车辆和管理一下外卖快递之类的事情。

有的时候,还需要负责小区内的卫生清理和一些小区内的设备维护,并且需要紧盯业主们的装修和一些地方的监控。

谁家遇上什么特殊情况,例如什么水管漏水,电梯停运之类的事情,也可以打电话给他们寻求帮助。

他们的工作时长很长,分为早晚两班,每天基本要上够12个小时。

一些老小区里的保安,每个月也就3000左右的薪水。

就算是一些大型物业公司,也是相似的工作内容,薪水待遇也只在4000上下徘徊。

这起事件中的那名到场保安,本身就已经60多岁了。

这么大年龄还在做安保工作,有没有社保都是个问题。

公司聘用他们,就是为了省钱,也不会花钱给他们购买什么意外险。

在工资如此低廉,又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去替业主拼命,显然是一件不切实际的事情。

王女士在指责保安不作为的时候,也该明白一件事。

他们是一个月拿3000元的保安,不是年薪300万的保镖。

能在接到电话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勘察,他们就已经尽到了责任。

且在事后还积极拨打110和120进行救援,能这样处理,并没有什么大的过失。

让他们上前去和精神病患者搏斗,或是豁出性命去救人,属实有些强人所难。

保安也是人,这只是一份收入微薄的工作。

那些舍生忘死的,值得我们去赞扬。

但是那些贪生怕死的,也无可指责。

莫说是保安,就算是有退伍军人们看护的高档别墅,碰上这样的突发事件,他们也未必能处理得恰到好处。

王女士将自己的委屈发泄到小区保安身上,实在是找错了对象。

她和自己的女儿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员之后,寻找物业人员查看情况并没有过错。

但那位精神病患者的后续行为,没有任何人能够预料得到。

这种突发状况,受害者不想,王女士不想,那位保安也不想。

那位拔刀行凶的凶手,在正常状态下也不会做出这种行为。

王女士痛失爱女,可以要求物业对其进行人道主义赔偿。

但那位已经60多岁的保安,只是做了大部分人都会做的事。

如果将罪责都推在他身上,那对于保安这个职业未免有失偏颇。

本来就是社会底层,拿着微薄的薪水,还要为别人的性命拼命。

真要是这样,那谁还愿意去做保安这个行业?

保安两个字,只是维系着小区的正常运转,为业主解决麻烦,规避一些风险。

不是为了业主舍生忘死,在突发状态的时候上去挡刀。

保安也是人,是这社会最平凡的一拨人。

我们不该以圣人的标准去要求她们。

将心比心,你我都不愿意去做的工作,又何必要为难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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