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谈谈情,说说爱故事

如有星辰伴晚风

2018-03-01  本文已影响85人  季熙河
有些感情没有错过,但却无能为力

柯晨,今晚我喝了好多酒,在酒店的房间穿着内衣,裹着被子,看窗外的烟花盛宴,一遍又一遍的把这深邃夜空渲染出绝美却易逝的彩色星辰。

然后,我哭了,我终于哭了,你曾说,莫司贝,你就是个没有爱的人,永不会获得幸福。

你说得对,我这样的人活该痛苦,是我输了。从参加完他的婚礼,我穿着那件用几个月工资定制的礼服裙,坐在礼堂附近的公园里,在那棵几近凋零的银杏树下,寒风如一记记耳光打在我脸上,很痛,但我还是木然地望着天,曾经在这里生活的那些日子,丝毫不知道这城市原来在十一月的时候,天不会湛蓝,也无柔软的白云。

我这样高傲的一个人,接受了他的婚礼邀请,故作镇定地去礼堂参加仪式,但还是在证婚人宣读结婚誓言时,心里防线彻底倒塌,逃一般地离开那里。

他的妻子好美,他的婚礼浪漫感人,他的新娘不是我。

我起身,盘算卡里的余额,很好,能支撑我至少挥霍三个月。我扯下那对被细心爱护着的贝壳状蓝宝石耳环,那是我使用的第一件奢侈品,第一次被当做女人来宠爱的礼物。

之后,我晕倒了,在我给他说完最后一句话,我竟全身无力,踏不出步子,好似被人重击。

我说,“明岩,你拿到我的贺礼了吗?”

“贝,我拿到了,你送了我最喜欢的花,你还好吗……”

“里面有你想知道的生日愿望,不过,已失效,明岩,今日即永别。”

新娘在叫新郎敬酒,他好似没听到,在一束小绿菊中翻找着,枝叶间有一张卡片,他打开,上面写着:

我想嫁给明岩。

等我醒来才知道,有人把我背到酒店,他是酒店的VIP,他给我开了房,拜托客户管家给我换了睡袍,买了感冒药。

柯晨说过我是钢铁的身体,磐石的心,他从不会担心我生病,他只会担心我流落街头,因为我是个想玩就玩,想工作就工作的类似神经病的不负责任的人。

他说他会给我个家,他在二环的边缘部分买了个绿化非常好的小区房,墙刷的是舒服的深蓝色,房子里也打扫得很干净,但没有家具,什么都没有。

那套房子能到现在这个样子已经是他所能承受的极限,我很喜欢那房子,但我不喜欢他,他叫柯晨,我的高中同学。

喜欢和爱不相等,喜欢是在一起很快乐,无话不说,而爱就像是从此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你得到了归属感,你被拥抱着。

那一晚,我们在湖边别墅里,明岩为我戴上了蓝宝石耳环,他说,这是我的生辰石。他从未送过任何女人礼物,他的圈子很干净,他给我家一样的感觉。

他也是第一个把我真正作为女人来对待的男人,我爱他,但我得不到他。

有人说,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有的人适合恋爱,有的人该结婚。

而我对于明岩来说,只是个可以让他快乐的女人,但绝不是能陪伴他,辅助他终身的妻子。

柯晨和我打赌,他说,莫司贝,他一定不会娶你,也不爱你,你信不信?

我信,我信,我还有什么资格不相信呢,以前我认为,在一起就是幸福,即使不结婚,也会永恒。可现在,我错了,我不是庸俗,而是真正知道,婚姻是爱情最好的承诺,是一生一世的相伴。

不是代表忠诚,深情的蓝宝石所能表达的。

柯晨,我后悔了,我用尽全力去爱的人,只用了一天就丢下了我,只用了一套房子就想弥补他的过错,让我忘记和他的一切。

我怎么会想到那样儒雅绅士,用一个怀抱就能让我感到地久天长的明岩,会和电视剧中所有负心汉一样,在得到我的全部热爱之后,也会冷冷地说一句,我们分手吧,以后你不要再爱我。

我难以置信,脱离他让人心安,有着淡淡烟草味道的怀抱,克制自己,我一直都是个隐忍淡定的人。

“为什么?你想清楚再说,有些话说错了是不能原谅的。”

他转身,在书桌的柜子里拿出一份文件,像宣布一个命令。

“贝,从明天开始,你将开始新生活,这个房子属于你,之后,你可以选择忘记我,也可以和我保持朋友关系,你必须做到,我相信你。”

当时的我即使伤心欲绝,也因为太过爱他,而不得已选择尊重他,我没法对一个从头至尾波澜不惊,帅气沉稳的男士发脾气,我也没那个能耐。

他给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珍爱,他初见我时,说的那一句,lady ,may I use your telephone?

I,I,……yes,sure.

我傻乎乎地用蹩脚的英语回答着长着华人面孔却说英文的他。

他微微低头,双手接过我的电话,语气平和地说着让我茫然的英语。

不多时,一辆轿车缓缓停在路边。他临上车时,微微一笑,用中文对我说,“女士,谢谢你,我们会再见的。”

这一句,换来我满脸惊讶。

那年还在念大二的我,头脑简单,生活慵懒,却不曾想那样的我会让明岩忍不住想要搭讪,我是他回国后第一个想要认识的女人。

女人,真的指,头发蓬乱,总穿连帽卫衣,脚蹬网球鞋,爱发呆的我。

他之后解释到,那天,留学英国近十年的他刚回国,尝试着四处走走,看到一个穿着极随意,咬着今川烧,抱着一小束绿菊,在公交车站不时望着天空的女孩。每辆公汽停下的时候,周围的人都蜂拥而上,只有她抱着花,一点都不着急的样子,直到只剩下她一个人候车……

温柔的他,第一次那么严肃可爱,他略显深沉地对我说,“这世上有的人爱上别人是因为相貌、金钱、权利或者别的什么,而我明岩爱上你,真的是一见钟情,日渐欢喜。”

明岩,你还记得你第一次正式约我见面的事吗?

我睡得迷迷糊糊,虽然知道会被破口大骂,但我依然心安理得地待在公寓里。同事阿蒙给我打电话,说,“司贝,你再不来上班就要被开除啦。”

我淡淡说,“阿蒙,改天请你吃饭啊,算是庆祝我辞职。”我记得当年我曾对自己说过,我想要的生活不是纯粹的金钱物质,我重视我的人生是否深入这个世界,我需要感知,活着的感知。

大学念管理专业的我,没有顺应大潮,去当管培生。我这样的人不喜欢培训,被硬性强化的惯性生活。我也固执地没有接受学校推荐的任何工作,我想看我的能力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能得到怎样的待遇。

因为,我一直以来都被人说是乖孩子,可我骨髓中是叛逆,血液中是对自由极度的渴望。生来注定热衷漂泊独立的人,从不会轻易流泪,那是比血还要稀有的私藏。

果然,是我太稚嫩了,自以为是。辗转一个多月,我只找到了月薪只比本城平均水平高一点的网编职位,好在这里提供午餐,离我的公寓很近。

当我再次被刺耳的铃声吵到时,我胡乱地摸着手机,却怎么也摸不到,顶着乱糟糟的头发,不得已起身,在被子褶皱间,抓到它。

陌生号码,本地的,我有点不耐烦,但一想到万一是人事经理打来的,我还是得好好接听,毕竟还没结本月的工资。

我故作虚弱道,“喂,您好,请问您是?”

“您好,我是……您还记得去年在公汽站借您手机的人吗?”

这年头,做传销的人也是无聊,还有点弱智。我把手机调成静音,放心睡去。

毕业上班到现在,第一次这么单纯的睡觉,不在乎日落星沉。只有肚子饿了才是最自然的闹钟,我裹着毯子,在厨房开火煮泡面。

公寓没有电视,我打开电脑看剧,手机有两个未接,一个未读。

未接是部门经理打的,要说我想辞职的原因,第一是工资太低,学得太少,第二便是这位人才的私下叨扰。我这样的样貌,谈不上被潜规则,但也莫名其妙地入了他的眼,有事没事就要找我陪他吃饭会朋友,不然就是去接他孩子放学。

我是年轻善良,但我又不是傻子,我知道他的意思,但我完全没有意思。

我点开那条短信:

您好,

女士,我是去年在恒城106路公汽站的站台,向您借用过手机的男士,我叫明岩。

我知道这样很冒犯您,但我真的想要认识您。明天晚间6点,我可以邀请您在文印酒店吃饭吗?

或许是因为长时间埋头工作,认识的新朋友很少,我带着这位叫明岩的男人可能认错人的一丝尴尬,穿着为数不多的带有成熟气质的长裙,绑起了毛躁的头发,喷了不怎么用的香水。

在出租车上,我好似想起了那个笑起来会让人感受到暖风的男人。真的是他吗? 刚才还对这次饭局不以为意的我,下意识,咽了咽口水,打开黑色皮包,补了补口红。

我看着酒店辉煌的大门竟然一瞬间怔住,生活多么可笑,我有那么多次从这里走过,也经常看到关于它优雅的宣传广告,它很美,文艺气息浓郁,奢华低调。

可我却一次都没想要进去,我知道它暂时不属于我这样的阶层,人要懂得知趣,什么时候做什么事。于是,我转身,向着有关东煮和红豆饼的夜市走去。

忽然,被人轻柔地抓住了手腕,我茫然回头。

劣质头绳兀自断裂,晚风暧昧拂起散开的头发,那一刹那,我竟觉得我和他相知多年,久别重逢。

他笑了,那一刻我就像是夏天在海边吃了一颗甜甜的水果硬糖,穿着花裙子时候吃的。

“女士,您好,我是明岩,想念您多时了。”

我被这话吓得鞠了个好大的躬,他笑出声,说了句,我们现在的姿态很奇怪。我这才发现,他依旧抓着我的手腕,而我拧巴个身体,在刚才,对着空气鞠躬。

我哈哈大笑,脸颊微红,尴尬不已。他终于放开手,缓和气氛,“女士,请与我共进晚餐吧。”

我常看到电视剧里那些被抛弃的女人,有些心思缜密地复仇,去惩罚负心男人,无比精彩地焕然一新,重新做人。还有些却变成神经病,跪求着去挽回,嘶声力竭,但无果而终。我属于哪一种,我也不知道。

在你把所有的爱意与深情都交给一个人的时候,若他背叛,你便不再是你。

我抱着他,却一点力气都没有,我知道,什么都过去了,他手里有我的命,我怎敢与他讨价还价。

他抱紧我,低头吻着我的额头,说了离开之前最后一句,“贝,对不起,离开你是我个人的决定,与你无关,今后你一定不要对此事耿耿于怀。”

这一刻,我第一次认为我深爱的明岩,离谱且可怕。是的,你喜欢谁,是你一个人的事,但因为相爱而在一起的我们,你却说你离开与我无关。

也许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可笑的话,最剜心的话。

其实柯晨对我说过,他说,莫司贝,你究竟爱他什么,他比你大近十岁,你觉得你看懂了他对你所谓的爱了吗?

我说我不知道,我眼里全部都是他,年龄什么的,我不在乎。

他眼眶泛起丝丝雾气,显得那样深邃,他吞下一些话,还是认真地给我烤着五花肉。

直到我撑得不行,才放下筷子换他吃。我才发现叫的四瓶真露,除去我喝的两杯,其余的他一个人闷声喝完了。

我有点生气,语气不好,“你干嘛呀,喝这么多,你醉了我可不会送你回去。”

他哑然,慢吞吞地摸着手机,点亮屏幕……又关掉,放回衣兜。

“贝贝,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见他满脸虔诚,我不忍玩笑,打个饱嗝,说,“猪大晨,我们什么交情啊,只要不是杀人放火,什么都答应你。”

他笑了,笑得还是当年那个样子,那个开朗,吃好吃的一定给我带一份的傻男孩。

“也许,我不该说这样的话,但作为你的朋友,我不想骗你。”

“其实,我今天叫你来是想给你说件事,那天,我在公司的投资会上看到明岩了,他……算了,贝贝,你想爱谁就爱谁吧,我知道你崇尚爱情自由。但,请你一定要保护自己。如果你累了,记得身后有我,你还记得我们在毕业留言墙上一起写的话吗?”

柯晨,我记得啊,那是我们作为高中生的最后一天。

大家都把梦想写的五花八门,天花乱坠,但也活泼可爱,有那年纪该有的青春。

而我却写下,当时最想说的话。

我和那少年有一样的梦想,在我们功成身退后,一起去天台喝酒,再放一堆热气球。然后醉醺醺看这个城市明亮又苍夷的面孔,谈论那些早已失散的年华,只看日落,不等星辰。

然后,在我签名的旁边,也歪歪斜斜地留着柯晨的名字。

高考之后,我和柯晨考上了不同地方的大学,但大学毕业后,柯晨到了恒城工作,我们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南。

休假的时候常聚在一起吃饭,还喜欢去那家叫城南无故事的酒吧喝酒,里面不似一般酒吧那样嘈杂,留着艺术家胡子的中年老板会在零点时分在小舞台上唱歌,有时也有人和他一起唱。之后,他便宣布谁是他今晚选中,要上台讲故事的人。

而那一晚,柯晨被选中了。

他说,“我不爱看书,讲不出什么好听的故事,就讲讲我高中时候自己觉得特怀念的事。我高中时候喜欢一女孩,她不喜欢我,我就老是给人家买吃的,还特缺德,把那些写给她的情书都截住了,不给她看。最后那女孩真的和我成为朋友了,但不接吻的那种。”

台下的人哈哈大笑,台上的他望着坐在吧凳上喝酒的我,眼中好似有千言万语。

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我知道这些年他对我的付出,但我不想欺骗他,爱情是爱情,造不得假。

在他走下舞台前,补了一句,“以前我认为只有我可以给她幸福,但现在我觉得,她能爱她所爱,就好。”

柯晨拿到了当晚的幸运礼物,我却没心情看,他对我太好,我会忍不住想要狠狠伤害他,只为他可以放弃我,可我做不到。当你习惯有一个人在身边时,要想和他分开,只能是生离死别。

牛皮纸袋里装的是一张520元的购物卡,以及一盒费列罗。盒子上有一张便利贴,上面写着:

我手中什么都没握住,但岁月真的就这样匆匆别过了。愿你们懂得珍惜。

明岩离开的那晚,我去拿冰箱里的酒,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当时的他,残忍?还是认真地为我安排好一切。

我第一次感到恨,原来他早把房子里恢复成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样子,除了我的物品,其它的早已被处理。

爱一个人是患癌,我大概已近晚期了。当晚我拿着三只白蜡烛,手中拽着火机,只需要一把火,便什么都消失。可我真的好累,好累,我躺在花园的草坪上,尽力保持呼吸,却还是抑制不住令人眩晕的窒息感。

一声轻微的铃声响起,是他发来的短信。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明岩,如果说离开的是我,你又是否能够利落释怀。你拥我而眠的那晚,曾说,你很喜欢杜拉斯的那句话: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当时的我,被你尊重爱护,也听到了作为女人最浪漫的情话,你说,我就是你的梦想,鲜活明亮。

可那又怎样呢,这梦想你不要了,你不虔诚,你怠慢。

杜拉斯说的话没错,但对于世俗的我来说,爱是肌肤之亲,是一日三餐,是真切的前行梦想,而这梦想需要彼此间的岁月永伴。

明岩真的离开我了,而我可悲地发现,我没有任何能力去找他,和他在一起这么久,我对他的背景一无所知,只知道他的名字,他的为人。或许是因为和他存在着年龄与阶层的极大差距,所以在这些方面,我们默契地选择了回避。

我心情极度绝望,每周来打扫三次的保洁,在草坪上看到昏迷不醒的我,战战巍巍地拨了120,以及明岩的电话。

两天未进食,加上在露天草坪躺了两夜,我在医院昏迷不醒,直到他来拉我的手,我感到了他的温度,即使我没有睁眼,我也知道是他来了。

他不说话,静静地握着我的手,最后,在我手里放了一个东西,便离开了。

我睁开沉重的眼皮,翻开手掌,是一朵绿菊。窗边柜子上也有一束,绿莹莹地,生机盎然,嘲笑着苍白无力的我。

柯晨一言不发地给我喂粥,他生气了,终于开口,“莫司贝,离开他,我求你。”

我自欺欺人,毫无尊严地回答,“凭什么?”

“你想这样活多久?你知道他是怎样的人吗!我怕我弄错,让你失望,所以我没有及时给你说他有未婚妻的事,但他已经给我说了,莫司贝,他要结婚了,两年前订的婚。你现在该做什么,你知道吗?你只能放弃。”

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以及蛮不讲理,我莫名其妙地抬起头,结结实实打了他一巴掌,叫他闭嘴。

我说,你不是我,别给我做主,滚,滚远点,不要来见我,也不要再去打扰明岩。

他不怒反笑,抓着我的手腕,冷冰冰地说,“莫司贝,你以为你是谁,像明岩那样优秀的人,会爱上你?你醒醒吧,你什么货色你不清楚吗!”

我看着这样的柯晨,心疼地捂住胸口,我知道他在激怒我,让我把情绪都发泄在他身上,不要自己憋在心底,可是我没有力气去想,去还击了。

“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如果你还要干涉我和明岩之间的事,从今以后,我们老死不相往来。”我说完话,闭上眼睛装睡。

“莫司贝,你被送到医院来的时候,明岩给我打电话,你猜,他说什么……他说,你以后把她看好,别让她来找我,以后谁都不要打扰谁。贝贝,你哭出来吧,不要把自己压抑着,他这种男人就那样,你不要浪费时间去爱一个人渣。”

我为什么要哭,我不会哭的。

我起身看到他站在门口,落魄伤感。而我迅速拔下针头,光脚奔向窗台,在他嘶声力竭地呼唤中,看着那一束绿菊重重落下,然后摔在地上,支离破碎。

他抱得我好疼,他的泪水滑落在我的脖间,我除了叹气,只剩下空白的头脑。

柯晨,“我爱他,你求我的事,我没法答应,所以,你不要再把我当朋友了,我讨厌你。”

“莫司贝,你就是个没有爱的人,永不会获得幸福。”

柯晨从那一日便消失了,之后无论我怎么样去寻找,他都没有音信,我丢失了一个大好年华最宝贵的朋友。

整日在别墅里喝得烂醉如泥的我,什么都不吃,什么事也不做,我在等他回来,我总觉得他会回来。

那对蓝宝石耳环,我一直都不舍得佩戴,放在衣柜里,它除了是明岩送给我的一份礼物,还是一个愿望,永远无法实现的愿望。

但没关系,我也不在乎了,他终究离开了,这是他的选择,相爱不成立,愿望便开始失效。

苦苦挽留的爱情,不是我想要的,我必须告别。

我给他发了最后一条短信:房子别给我,我受不起。

然后我把柯晨送我房子的钥匙寄给了他的妈妈。

除了那对耳环,我并没有什么要带的行李,索性都不要,拉着新行李箱离开了这里,去了有海的宜城。

刚去宜城的时候,我花重金租了能见海景的公寓,剩下的钱也日渐减少,我不得不疲于工作。

宜城不算大,但气候温暖,我在咖啡店工作,上两日班,休息一日。我常常骑着那辆二手蓝色单车去露天市集,买一些海鲜,蔬果,把冰箱塞得满满的。在陌生的城市,唯一能陪伴我的只有热气腾腾的食物。

市集出口,几只小狗懒懒地睡在满载花朵的三轮车下,我会停下来看看酣眠的它们,然后买些雏菊。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平静很久,但那天还是来了。

在我骑车回家的路上,我看到一个和我同样骑着蓝色单车的背影,我百分之百确定,他就是柯晨,我连忙跟随着他。直到他忽然停下,转身,看到大汗淋漓的我。

他很震惊,但随即缓和,微笑着推着单车,走向我说,“好久不见。”

一时间,我愣愣地看着他,抽出蔬菜间的花束,递给他说,“柯晨,好久不见。”

他摆摆手,把花放回原位,“有腥味,不要。”

我苦笑,想着要不要请他去家里吃饭,他可从来没有尝过我的手艺。

但他好似看出了我的心思,淡淡地说,“莫司贝,我得回家了,晚上要在家和女朋友一起吃饭。”

“哦,这样啊,再见。”

我难以置信,心里也酸酸的,连忙掉头往回骑行,眼睛干涩得有些疼。

看着车篮里的食物和花,颓废,奄奄一息。它们闷在一起的样子真是让人难过啊,我将它们都扔进了垃圾桶。

在房间里,我吃着一小锅泡面,打开电子信箱的未读信息。

我剧烈发抖,将笔记本电脑重重合上。

点燃生平第一支烟草,那微微的火光是暗夜里予我温暖的火把,沉沉晚风掠过,我孤独地靠在床边,戒备森严。

爱情终归是你情我愿的因果,无论我怎样去爱,他若放弃,那这份爱早已死无葬身之地。

我爱他,也只能是我爱他,什么都结束了。

城南的人小酒满肚,城北的人走在层层叠叠的落叶上,那称之为爱情的东西,来之不易,像刚刚提着腌鱼从金色银杏树下牵手走过的白发老夫妻。

如果我不选择告别,我将永远被岁月鞭策,压榨。

飞机上,我耳鸣不适,那一刻我好想流泪,但我却没有,悲伤到一定程度,泪水便像是被锁住一般。

我花了很多钱定制了一件淡蓝蕾丝的礼服,店员问我,是要和爱人订婚吗?

我笑,想起我和明岩在一起的日子,他从未给我提起过婚姻,他谈及喜欢,谈及爱情,但闭口不谈求婚与结婚。

愚笨至极,在柯晨给我打赌说明岩绝不会娶我时,我把这多年来记住的脏话都骂给他听了。

我想念柯晨,我以为再次相遇之后,他会来找我,

他又怎会来找我呢,他不再甘愿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他有自己的女友,我与他之间也许已断绝。

饥肠辘辘地去路边摊买关东煮吃,辣辣的肉汤替我击退了寒意,衣着单薄的我不知不觉走到了城南无旧事。

但那间酒吧却关闭了,小胡子老板在门口黑板上写了一个停业声明,上面写着:

城南无旧事,地久天长,百年成双。

哪里有什么地久天长呢?柯晨曾对我许诺,他说,莫司贝,只要你愿意,我会爱你一辈子。明岩也对我说过,如果我也爱他,那么他会守护我到天荒地老。

我记得,以前听过的一首歌,歌名叫《天长地久》,一部极具回忆感的深情电影的片尾曲,当时的陈楚生,致敬哥哥张国荣的原唱,缓缓道来:错过的人岂知是犯错?这条路若没有你只是尽头,谁伴我,天长地久……

窗外的烟火终于停下来,那场奢华的婚礼也近尾声。

酒已喝完,我穿上睡袍,出了房间,醉醺醺地坐在走廊尽头的落地窗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巨大玻璃外绚丽陌生的都市夜景,是什么都没有的我一个人在看这个城市的面孔。

这么多年来,我从未如此狼狈地流过眼泪,那止不住的泪水像是沉重的石头,砸在我心里,疼得我,快要死亡一般。

我听见背后有人叫我,我转过头,模糊的视线让我辨认不清,但他声音真好听。

他快步走向我,然后拥住浑身无力的我,让我稳稳地靠在他隐隐约约散发着雨后青草味道的胸膛。

我想阻止他这样没礼貌的行为,但我好疼,我没有力气拒绝,也许残败的我正在期待有一个人来拥抱我。

我们就这样在酒店的18楼,俯视着这个繁华都市,渐渐地,我的疼痛开始减退,困意来袭。

他开始说话,语气有些迟疑,又有些不忍。

莫司贝,你睡了吗?听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该怎么讲呢,哦,从前呀……

从前有个男人为了给他爱人买礼物拉着他从不逛街的朋友在商场里选了好久,最后他想到生母留给他的蓝宝石项链,于是亲自去意大利说服一位早已退休的珠宝匠人,让他用项链为原料如期制作新饰品。

那位年迈的匠人被他感动,也提醒他那宝石很珍贵,要想清楚是否切割成贝壳形状。

他说,这是我要送给我妻子的生日礼物,她是我此生唯一爱的女人。

他把我抱进房间,盖好被子,在桌前坐了一会儿离开了。

那桌上的笔记本上写了些字,还放了封信和一个小巧的天鹅绒盒子。

我是幸河,明岩的朋友。请你今后好好生活,永远记住有一个人真心爱着你,他曾用尽所有力气来还你一个自由的人生。

我打开信件,在那一刻嚎啕大哭。

我最爱的贝,现在已成定局,我终于可以说出我心底的话。我这辈子做过最难过的事便是决定离开你,身为养母最器重的儿子,我只能为了报答他们,而放弃余生与你相伴的机会,原谅我。

你是我这辈子最耀眼的梦想,那个曾与你相爱的明岩一直都在,永远深爱着你。

窗外晚风轻柔地吻着我红肿的面颊,那一枚如小小星辰的戒指,在我的无名指上闪烁着蔚蓝色的微光。

明岩,谢谢你和我们曾经的一切,我也爱你,地久天长,即使未与你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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